作為中國的鄰國,地處東南亞的緬甸是一個較為特殊的國家。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足等因素,該國軍隊的裝備算是地區內比較落後的。近日,緬甸空軍裝備的強-5強擊機失事墜毀的訊息,反映出這款早已被中國空軍淘汰、落後於時代水平約20年的裝備,卻仍是緬甸空軍主戰裝備之一的事實,也體現出緬甸軍隊的武器裝備有著相當濃厚的中國色彩。至於強-5這款已經淡出國人視線多年的戰機,值得我們重新回味一番。
20世紀60年代,中國航空工業在“中蘇蜜月期”結束後,開始著手自主發展各型飛行器。當時,空軍提出發展一型噴氣式強擊機的需求,而當時被國內吃透技術的最強噴氣式戰機,僅有基於蘇制米格-19的殲-6戰鬥機。因此,南昌飛機制造廠(洪都航空工業公司前身)在殲-6的基礎上,大膽修改了進氣道設計,由機頭進氣改為兩側進氣,並設定了內部彈艙,將其成功地發展為一型輕型強擊機,也就是強-5。
平心而論,在當時十分落後的國內航空工業條件下,強-5雖然不算完全的自主設計,但仍是中國航空人從原始設計階段就深入介入,並發展成功的第一型作戰飛機,意義斐然。
由於身為母型的殲-6戰鬥機有著相當優秀的機動性,故強-5的機動能力也很出色,適合進行超低空攻擊,甚至具備與同時期戰鬥機進行近距格鬥空戰的實力。巴基斯坦空軍在獲得強-5後,就曾測試用其與法制“幻影”-3戰鬥機進行格鬥,交換比很不錯。
中蘇關係破裂後,來自北方的“鋼鐵洪流”壓力一直相當大,而強-5作為對裝甲部隊具有較強殺傷力的戰機,也得到了軍方較大程度的重視,生產數量不少。
20世紀90年代,強-5的基礎效能開始過時,但由於國內缺乏先進的對地作戰飛機,故選擇了對強-5進行現代化改進,以提升整體作戰效能,主要的方式是加裝了新式電子裝置,使該機具備了投放鐳射制導炸彈的能力。同時,解放軍海軍航空兵曾提出提升強-5的載重能力,為其加裝空對艦導彈。不過,考慮到強-5的燃油載荷量不足,航程不夠遠,故這項計劃被放棄了。後來,隨著殲轟-7“飛豹”和蘇-30等對地對海戰力更強的戰機逐步服役,強-5才淡出了部隊裝備序列。
如今,解放軍的對地對海攻擊任務中,已經徹底淘汰了強-5,取得代之的是更先進的新型戰機,以及大量武裝直升機和察打一體無人機。不過對於航空工業水平不高,且周邊威脅不大的欠發達國家軍隊來說,強-5仍有著不小的使用價值,緬甸空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可以肯定的是,雖然強-5早已從解放軍中退役多年,但他國進口的該型戰機仍將繼續發光發熱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