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恆大集團的上市主體中國恆大發布了一則新的內幕訊息公告,大致內容如下。
公司正在與債權人溝通,為了更好地化解風險,建議增加聘請中介機構,包括聘請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和中銀國際公司為財務顧問,中倫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
公告一共沒幾個字但包含的資訊不少。
第一,增加聘請意味著之前已經有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作為恆大集團的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了,再找三家是要花錢的,恆大現在的狀況是能省則省、能不花就不花,只有必須花的錢才會花。
這說明恆大的財務和法律問題比預想的複雜,原來聘請的機構人手不夠、能力不足,需要再找人幫忙。
第二,恆大此前成立了風險化解委員會,公告中提及委員會正在研究解決方案並與債權人溝通,這說明具體方案還沒有研究出來,與債權人也未達成一致意見。
這一點其實和第一點形成了呼應,問題很複雜、沒那麼容易解決,所以才要加派人手。
又是債務、又是風險、又是增加聘請財務公司和律師事務所,這些看上去都與企業破產清算有關,那麼恆大真的已經或者即將走到這一步嗎?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和大家講講負債公司通常面對的三種情形。
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是最常用到的,不只資不抵債的公司會使用債務重組,正常公司也可能會用到,恆大集團幾乎必然會進行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和破產沒有任何關係,針對的是具體的一筆或者幾筆債務。
比如,A公司欠了銀行1億元貸款本金、兩年利息共1000萬元,到期後公司還不出1.1億元的本息了。於是公司和銀行商量只還本金不還利息,銀行同意後構成債務重組。
又比如,B公司有2億元的供應商貨款未支付,雙方協商後免除貨款但供應商取得了B公司20%的股份,債轉股同樣是債務重組的一種形式。
恆大在與債權人商量時會採用多種債務重組方式,比如免除利息、延後償還、房抵債、債轉股等。
破產重整
如果債務實在太多,企業又沒有太多的資源,這時就可能需要進行破產重整了。
破產重整並不會讓公司消失、法人資格也不會登出,這點與破產清算不同。
我們可以把破產重整理解為包含了數個債務重組的協議,當然其中還會涉及到業務收購等,這是債務重組一般不會涉及的。
企業走到需要破產重整的地步一般是債務非常嚴重,之所以沒有破產清算大機率是由於體量大,涉及職工、供應商實在太多,一旦破產會面臨更多複雜問題、讓局面更加糟糕。
比如,曾經的500強企業海航集團進行了破產重整,光是重整方案就反覆推敲了好幾年。
破產重整需要不同債權人分組表決,只有所有組別均同意重整方案才能透過。
另外,如果企業沒有按照重整方案經營或是到了約定時間依然沒有起色、還是不出錢,那麼重整終止,企業還是得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
這是一家經營不善的企業最後的歸宿,也是大家印象中真正的破產。
企業一旦破產清算意味著從工商那登出,所有的財產全部變賣分給職工和債權人,有點像人去世一樣,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這家公司了。
破產清算對於任何一方均不太好,如果你的債權屬於無擔保債權則意味著幾乎不可能全額受償,能拿回一半就相當不錯了。
企業破產後不同債權人的清償順序是不同的,只有前一順位的債權全部還完,後順位的債權人才能分錢。
我們假設恆大集團真的走到了最後一步,清償順序如下:
(1)訴訟費、律師費等破產費用;
(2)對所有債權人都有好處的公益債務;
(3)員工工資、社保;
(4)欠繳稅費;
(5)普通債權,比如未交房的期房、理財產品投資款、供應商貨款等。
普通債權的順位是排在最後的,相關債權人必然損失,只是損失的多與少的問題,恆大如果真的破產清算了對絕大部分人來說沒有好處。
債務重組是必然、破產重整有可能、破產清算不太會
透過以上分析並結合恆大集團的現實情況我認為在風險化解委員會的努力下恆大集團未來可能會經歷幾點變化。
第一,恆大的債權人不僅數量多且型別也多,債務重組方式將貫穿於整個風險化解期間,其實現在已經開始用了。
像銀行貸款會透過減免利息,展期等方式逐步化解;供應商欠款透過現金支付加房產抵債;期房則由恆大集團變賣其它資產套現後建造交房。
第二,如果2022年恆大的銷售依然沒有起色、回款困難,那麼可能真的需要破產重整,引入外部企業收購部分資產解決債務危機。
破產重整對於許老闆來說並不是好訊息,他手裡的恆大股權極有可能需要轉讓,將失去對恆大的控制權,恆大不能再姓“許”。
第三,恆大的體量十分龐大,比海航集團有過之而無不及,有點大而不能倒的感覺,所以幾乎不可能遭遇破產清算。
花錢僱了更多的專業服務機構的恆大到底還要多久才能走出債務危機、財務困境呢?我們拭目以待,但希望不要等得太久!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歡迎關注、點贊@王五說財 您的支援是對原創最好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