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國家相關部門就聯合宣佈,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即對名下有多套房產的人徵收稅費,房產越多者越甚。時至今日該政策還尚未實施,這對某些人來說反而是一件好事,因為房地產稅正式開徵後,他們的利益很難得到保障,來看看這2類人:
第一,炒房客
在我國住房剛需逐漸減少的情況下,炒房客手裡二手房的銷售情況本來就不容樂觀,其中一些人本可以將房子繼續屯在手中,待房價回溫時再出手,好巧不巧房地產稅開始徵收,全體炒房客再不能將房子無償佔有,要想降低損失,唯有賣房一條路可走。但“買漲不買跌”一直是全體中國人的購房心態,這些房子大多是在房地產市場處於上升期時購入的,高買低賣損失太大。這還是比較樂觀的預估,事實上當房地產稅開徵後,很多名下房產數量比較多的人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紛紛開始拋房,市面上優質房產的數量只會逐漸增加,根據價值規律來看,供過於求會形成買房市場,屆時這些房子的價格還會一路飄低,炒房客們的利益將受到嚴重損失。
這也提醒我們炒房暴富的時代已經過去並且不會再來,房子就是用來住的,想要投資房產一定要三思;而廣大炒房客最好及時止損,趁房地產稅尚未到來,儘早將自己名下多餘的房子丟擲。
第二,租客
大部分人有將房子租出去能力的人,個人名下的房產都比較多,房地產稅開始徵收後,說不準房東們就會透過漲租的手段來轉移持房成本。十八線城市還好說,即使房租再漲也不會高得離譜;如果是人口流入量比較大的一二線城市,租客們的住房成本將會上一個大的臺階,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他們其他生活方面的成本勢必會被壓縮,本來自己背井離鄉的壓力已經夠大了,上漲的這筆房租很可能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履行租賃合同期間,房東肆意上漲房租,我們應以協商為主,實在不行可以透過起訴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要想避免這一情況,最根本解決的辦法就是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但大城市寸土寸金,大部分外來的打工族想在此買房簡直是天方夜譚,值得慶幸的是,國家正逐步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數量,外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市民能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租到更有保障的房子,我們可以去當地房管局等有關部門詢問,時刻關注此類訊息的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