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房產稅的立法是從2013年開始的,雖然進展緩慢,房產稅出來是早晚的事。但房產稅能降房價嗎?這個邏輯可能有問題,房產稅的出臺是主要針對住房保有和存量資產,一個人要想透過擁有多套房產,坐等升值,就要付出代價,房產稅出臺,肯定會打擊持有5套10套,甚至是房哥房姐那一部分人。至於70年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其實官方已經給了明確回覆,就是到期可以續期,這就為房產稅出臺,掃平了最後的障礙。但是房產稅是包括在房地產稅裡面的,這就需要調整整個的稅制結構,房產稅加了稅,其他的地方就要減稅,讓整體稅負至少不增加,決不能變成加稅的又一個渠道。
其實我們在房地產上繳的稅已經夠多了。拿萬科舉例,當萬科利潤是50多億的時候,他需要交 100多億的稅,房地產的回報率確實很高,龍頭企業銷售額可以達到幾千億,但是利潤率反而降到了個位數,而在個人購買,出租,出售,贈與,繼承等環節都還要交稅。其中買賣環節就要涉及增值稅,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
之前還有人呼籲出臺遺產稅,這就更狠了,比如美國就徵收最高50%的遺產稅,而且只能用現金繳納,不能用資產,股票和房子代替,所以你繼承遺產之後只能儘快出售,這個如果真要推行,對於富二代們會造成巨大的衝擊,這東西需要一定的魄力,搞不好就會造成富人帶著財富外流,我國臺灣當時就這樣,馬英九上臺後才把遺產稅稅率降到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