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涵美一
圖/來自網路
01
提起婚姻,最少不了的是什麼?
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物質條件。
不可否認,幸福的婚姻離不開一定的物質基礎,畢竟婚姻不同於戀愛,它是要踏踏實實過日子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婚姻就得一味地向物質“看齊”,一是,物質基礎並不是決定婚姻幸福的關鍵因素,錢多並不代表就能生活得很好,相反,錢少也不意味著就會過得很差;二是,只考慮物質而不注重感情的婚姻,大多都不會長久,畢竟,一段以利益為前提的婚姻,往往也會因為利益而結束。
《傲慢與偏見》裡這樣寫道:“只考慮金錢的婚姻是荒謬的,不考慮金錢的婚姻是愚蠢的。”
兩個人在一起組建家庭,如何在物質與感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其實才是最大的考驗,因為,這其中不僅僅能看出兩個人對彼此的心意,還有重視、信任、和品行。
02
26歲的呂華(化名)原本打算臘月十八和戀愛一年半的女友辦婚事的,誰知,上週已訂了婚、選好日期的他,突然就反了悔,執意退掉了婚事。
對於自己的舉動,呂華看起來也有些無奈,他這樣解釋,“不要說我渣,像是耍人家,訂了婚又退婚……主要是她們家人太過分了!這還沒結婚呢,就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提不完的要求,換作哪個男的能接受呢?”
到底是曾經的女友做了什麼,讓呂華這樣講呢?
說起來,其實就是一套房子的事情。
呂華是獨生子,父母都是三線城市的公務員,雖然他家裡的條件談不上富貴,但也算衣食無憂,也正是因為此,在他參加工作的第二年,父母在他的工作地,一座二線城市全款給他買了一套130平的房子,算是提前為他準備了結婚用的婚房。
不過,呂華的母親當時出於一些考慮,買的房子除了寫了呂華的名字,還加上了她自己,說是“為了安全”。呂華對此並未太在意,相反,他還有些愧疚,父母為了讓他在外有一個家,心甘情願拿出了大半輩子的積蓄為他購房,實屬不易。
他原本想的是,以後談婚論嫁的時候和另一半提前說明情況,對方一定能理解的,畢竟他家裡就他這一個孩子,縱然房子上有母親的名字,早晚也都是屬於他的資產,未曾想,真到了要結婚的那一天,事情並沒有像他預期中的那樣發展。
這裡就要提一下呂華的女友了。
女友是呂華在工作中認識的,她在一家五百強企業做會計,比呂華少一歲,父母在小縣城做生意,有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弟弟。
兩個人交往三個月時,呂華就把自己的情況全部講給了女友聽,雖說女友也曾因為兩個人家境有些不對等而打起了退堂鼓,但呂華始終堅持,他覺得女友努力、上進,又有頭腦,以後也會是一個不錯的伴侶,不能因為一時的經濟條件就放棄。
“兩個人在一起,本就是要互補和互相包容的,我的某些條件能補充你,你的某些優點也能補充我,這樣的日子過下去才有意義!單純就靠一個人付出的生活,哪能長久呢?”
看到呂華的態度,女友也逐漸放平了心態,兩個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裡,他們互相鼓勵、互相理解,都把對方當成了未來的伴侶。
誠然,也正因為此,在互見家長之後,雙方便把婚事提上了日程,於上週六邀請了父母們見面、溝通訂婚事宜。
本以為結婚會是板上釘釘的呂華,為了表明自己的決心,甚至提前叮囑了父母,所有的儀式都儘量按照女友那邊的規矩去辦,力爭讓婚事順順利利,他想得很簡單:既然要組建成一個家庭了,那麼兩個人總要心往一處使,畢竟以後的日子終究是兩個人共同去面對的,能滿足對方的,也沒必要再遮遮掩掩。
為此,他特意準備好了女友喜歡的某品牌的三金,車子也預定了一款十六萬上下的,就連彩禮,也同意了女友母親所說的12萬八千。
然而,令呂磊想不到的是,在說完這些“條件”後,女友的母親非但沒有他想象中的那般開心,反而看起來還有些顧慮,在吞吞吐吐了一會兒後,她當場表示,能不能兩個人在領完證後,再買一套小兩居。
“那個,我是覺得,既然以後是你們兩個人過日子,那麼最基礎的房子,應該也是你們倆的!你的情況小倩也給我說過,雖說就你這一個孩子,但房子有父母的名字,住進去總給人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現在的年輕人,結了婚、領了證,終究是要適當地脫離父母,自己去過日子的。”
聽到這番話,呂華的母親雖然臉色有些不好看,但仍然笑著說了一句,“我們買那套房子其實就是給孩子準備的婚房,完全夠孩子們住的呀!而且,那套房子已經耗費了我們太多,目前我們手頭兒上也實在是拿不出太多的錢了,能不能等孩子們結了婚、過個幾年再給他們買一套小的?”
“房子這種事,早一點買還能便宜點,兩個孩子也用不著太大的,房價畢竟一直在漲著,等下去終究不是一個好辦法,不如先付點首付,讓孩子們自己還房貸,這樣有些壓力,他們也會有些動力。”女友的母親算是委婉拒絕。
或許,是想到了呂華的話,也或許,是覺得說到這個份上,沒有再“討價還價”的餘地,呂華的母親沉默了一陣兒後,苦笑著點了點頭,稱回家會想一想辦法,給孩子們再買一套。
如此,兩家人也算是順利地訂好了婚期。
按理說,婚事商談到這個地步,接下來就是安心做一些準備的,想不到,訂了婚的第一天下午,女友又打電話問呂華,婚後買房就是兩人的共同財產,房子既然按揭,是不是還要寫上她的名字?
儘管覺得心裡有些不舒服,但想了想後,呂華還是點了頭,他笑著“責備”女友,不要光想著房子,應該多想一想婚禮都需要買些什麼東西。
饒是如此,女友似乎並未能“放下心”,因為她第二天一早,又再次問呂華,能不能在婚前籤一個協議:以後結了婚,貸款要由呂華來還,每月剩餘的工資也要交給她,那套大房子若是對外出租,費用最好也要交給她管,不能在錢的事情上對她有任何的隱瞞。
“是這樣,家裡總有一個人要管好賬的,你們男人畢竟不善於管家,我媽說,她也一直都是這樣和我爸分工的。”
聽到女友的話,呂華有些無奈,他耐著性子問了一句,我的錢都交給你管,那你的錢呢?
女友想都不想,脫口而出:“我的工資肯定我自己留著花啊!我們女人又不像你們男人那麼輕鬆,光掙錢就夠了,以後還要生孩子、養孩子,我肯定得有些錢傍身的!”
聽著女友理所應當的語氣,呂華突然覺得她很陌生,這還是戀愛時那個“感情至上”的她嗎?
沉默了片刻後,呂華輕聲說了一句,“倩倩,為了娶你進家,我父母正為再買一套房而發愁,你既然那麼願意管錢,不如首付你們家也拿一點吧?反正領了證後,這都是咱們倆的了……”
女友打斷了他的話,“誰家結婚不給小兩口準備新房子,房子本來就是男方應該提供的,哪有讓女方再出錢的道理?你就算娶別人,也是一樣,車房不都得提供?”
呂華心裡說不出的苦澀,僅僅訂婚兩天,女友態度就變化的如此之快,是她本就這樣,還是她的父母在背後一直“指點”?這還沒有結婚,就已然這個態度,以後真結了婚呢?
他反覆回味女友說過的話,也來來回回想了很多,終於,暗自做了一個決定。
03
訂婚後的第三天一大早,呂華給女友打電話提出了退婚。
女友情緒非常激動,一個勁兒地問他原因,女友的母親得知這個訊息後,也在電話裡罵他反覆無常、玩弄感情。
儘管如此,呂華還是執意要退婚,他的父母雖然也有些無奈,但終究支援他的決定。
“都到了眼前,她還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反悔,我還有啥話可說?說我負她也好,無情也罷,反正,我是不願再娶她!我一直覺得婚姻是兩個人要同時作出讓步的,我愛她、為了娶她,和我父母盡最大可能依著她,可她呢?沒有一點為我著想過,她一家人真是太有心機了,得寸進尺、索取無度!所以,算了,還是好聚好散吧。”呂華感慨道。
這樣說,呂華也是這樣做的,他和女友“糾纏”了幾天,要回了在訂婚宴時給女友的三金和彩禮(女方三金全部返還,彩禮扣下了三萬),刪除了女友所有的聯絡方式,徹底告別了過去。
“你說我這樣做,是不是太無情?”呂華問道。
我不知該怎樣回答,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尤其是在婚姻大事上,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
很多人都說,婚姻需要門當戶對。
其實,婚姻並不僅僅是經濟上要門當戶對,更多的是兩個人在三觀上能“合得來”,有獨立的思想,有自立自強的能力。
這裡,我還想再說一句,作為女孩子,在步入婚姻之前,想考驗男方的誠意,想看一看男方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安全感”,想要在生養孩子時能多一點物質保障,甚至想聽到男方許諾以後能多寵、多愛自己,這其實都沒有錯,畢竟誰都希望自己婚後能過得富足、幸福,但任何事都是相互的,感情也好、物質也罷,你要求對方為你提供多少,那麼,你自己就得相應的付出多少。
自己“一毛不拔”、坐享其成,只一味地要求對方付出、讓步,不好意思,這並不是婚姻,而且也不可能得到“好的”婚姻。
不把婚姻看作是“長期飯票”,也不過分地追求有情飲水飽,守住自己的原則同時也尊重對方的底線,如此,才能收穫一段美滿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