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作為房子產權的象徵,在購房交易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沒有房產證,意味著沒有房子的合法產權,將不能享受應有的權利,還會有很多風險要面對,買房多久才能拿到房產證,超過這個時間,算房產商違約。
花費好多心思和財力
買房子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情,從挑選房子的大小、採光、地理位置、一平米多少錢,再到實地看房子,到交付房款這都得一步一步來,都得花費好多心思和財力,購買新房和購買二手房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新房一般是期房,就算是購房者接了房,也可能無法及時辦理產權證書,而如果是二手房的話,房產證過戶時間就由雙方自行約定。
需要花費好長時間
好多人以為房產證的辦理很快,認為就是一手交完錢之後一手就可以立即拿到那個證書,但是並不是這樣的,辦理房產證需要花費好長時間,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要求開發商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開發商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需要準備好材料
如果是個人之間直接辦理的話,需要準備好材料,準備好購房合同,然後交給相關機構,由相關機構評估認定,最後大概花費七十多天,才能確定房子是你的,才會把房產證發給你本人,如果是向房地產商買房,交給他們委託辦理的話,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在有了相關的一系列材料之後,大概是一百四十天才能夠拿到房產證。
大家需要耐心等待
看完這些是不是覺得不管是個人自己辦理還是房產商辦理都需要花很長時間,但是這些時間為了你的房子又是必須花的,大家需要耐心等待,如果開放商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去辦理房產證的話,業主就可以透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開發商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比如說合同裡規定了三個月可以拿到房產證,但是三個月過去了,你依然沒有看到房產證的影子,這時候你就可以向房產商維護自己的權力了,如果是購買新房的話,購房者是從開發商手中購買的房子,而房產證辦理的時間,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是有約定的,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通常需要先跟開發商協商處理,房子還沒有建成的時候你買的房子,然後拿到房子九十天後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這時候房地產商已經違反了合同規定,你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開發商每天要面臨和處理的問題有很多,購房者自行找開發商協商處理問題不一定能夠有效的解決,購房者與其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