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肩上天生就有更重的責任,這不意味著女性就是弱勢的一方,只是先天的生理條件促使著男性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特別是在一個家庭中,養家餬口似乎已經成為了男人必須承擔起的責任。
有些家庭是女性扛起整個家庭,只要夫妻感情和睦,這種形式也未嘗不可,但是作為一名男性,如果既不賺錢,又不持家,還對自己的妻子不好,那麼在通俗意義上,他就是一個失敗的丈夫。
山西靜樂縣的李強就完美符合上面所說的每一點。
李強出生在一個貧苦的家庭,別人都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在李強身上卻並不靈驗。他不僅不能當家,還特別懶,一直都是一副遊手好閒的樣子,年輕的時候整天在縣裡面和一群混混在街上“打流”,談過幾次戀愛,談到最後對方的父母都因為他太不靠譜而拒絕女兒繼續和他在一起。
他倒也無所謂,總覺得婚姻就是兒戲,不過是找個人與自己作伴而已。他雖然沒錢,但是特別喜歡去娛樂場所裡面消費,手上一有點閒錢就喜歡往那些濃妝豔抹的女性身上花,在一次娛樂中,他認識了白曉麗(化名)。
白曉麗常年在風月場所中工作,李強對她很是鐘意,一來二去,兩人竟然發展成為了男女朋友的關係。這對白曉麗來說是很不容易的,因為職業特殊,所以根本沒有人願意與她談戀愛,所以與李強在一起時,所有的開銷都是她來買單。
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白曉麗希望透過這種方式獲得李強的好感,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李強確實沒有錢。
白曉麗賺的錢並不少,李強與她在一起整天就是白吃白喝,感覺自己像是過上了飯來張口的日子一樣,所以他覺得和白曉麗結婚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白曉麗非常感動,但是她的父親一點都不滿意這門親事,首先他並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到底在做什麼行業,只知道女兒的收入很高,所以這個一窮二白的小子根本就配不上女兒;其次就是李強看起來太不靠譜了,他擔心女兒會受委屈。
白曉麗吃了秤砣鐵了心,父親心疼她,最後也沒有辦法,只好讓她嫁過去。
白曉麗對李強確實是真心的,李強在結婚的時候也終於像一個“正常”的男人一樣,不再允許白曉麗外出做之前那種工作,兩人甜甜蜜蜜地過了一段時間,但是在這期間兩人都沒有任何收入。
白曉麗原以為李強不讓她工作的原因,是他會扛起一個家庭的重擔,但是李強並不是這麼想的,他只是希望白曉麗找一份其他的工作,而他則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工作。
已經被白曉麗好好照顧了這麼久,白吃白喝習慣了的李強根本就沒有想過再找任何工作。
所以在2009年4月白曉麗提出要重操舊業時,李強也是毫不猶豫就答應了。“反正錢不乾淨,那就花唄!”就是他內心的想法,他已經不是第一天花妻子賺來的錢了,所以他很是心安理得。
不過出於對妻子和自己男性尊嚴的“在乎”,他與妻子約定,她可以繼續工作,但是服務物件不能是年輕人。白曉麗自然也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兩人達成了共識。
不過既然已經又踏進了風塵中,很多事情不是白曉麗自己可以選擇的,所以她很快就違背了約定。被李強發現之後,他狠狠扇了白曉麗幾個耳光,又發現,又打,甚至在街上也會直接好打耳光,絲毫不給白曉麗留一點情面。幾次之後,白曉麗跑了,這一跑就是半個月。
半個月之後,白曉麗帶著李強最想要的電腦回來了,李強知道妻子這半個月“賺了錢”,也知道她肯定又違背了約定,但是手中的電腦平息了他的怒火,這一次他睜隻眼閉隻眼過去了。
帶著電腦去營業廳辦了網路時,讓李強最無法接受的事情發生了,其實對他來說,他最在意的就是白曉麗可以給她帶來的寬裕生活,只要她賺的錢還在他手裡,只要她還沒有跑,那麼其他的事情都無所謂,但是這次他卻發現家裡儲蓄卡里面的三萬塊錢不翼而飛了。
在李強眼裡,這就是妻子變心的證據,而他暗中調查之後又發現妻子與一名陌生的男子一直有聯絡,怒火直上,他又將拳頭揮向了白曉麗。白曉麗的父親護女心切,來到女兒家中幫女兒討公道,李強在晚上還稍微顧及了一下老丈人的情面,到底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010年7月17號的早上,李強又與白曉麗發生了爭執。
這一回他直接掏出了刀,對準妻子刺過去,白曉麗的父親也沒有逃過李強的尖刀,最後白曉麗身受重傷,她的父親則當場身亡。
李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強殺害一人,重傷一人,且目標物件是與自己朝夕相處的妻子,最後造成了老丈人死亡,屬於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大,法院在審理案情之後判處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強面對警方的審訊,絲毫沒有悔過之意,有時候甚至露出滿不在乎的表情,白曉麗可以離開他是件幸運的事,只不過為此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