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不拿我們當回事,都是從我們不拿自己當回事開始的。
一個獨立的人首先需要的是尊重自己內心的情感和感受。有人對你不滿甚至生氣是很正常的,任何一個心理健康的人都有能力掌控自己的情緒,也就是說別人的情緒與你無關,不必把別人的錯誤揹負在自己身上。
人的本性,趨向於尋求讚美和肯定,尤其是對於重要的或有控制力的物件。
一個人,如果一直活在別人的價值觀裡,就會變得虛無,因為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就會失去自我。人最美好的生存方式,應該是為自己而活,追求自我價值的實現以及自我的珍惜,如果處處以他人的喜好為自己的標準,和那些寵物又有什麼區別呢?人,只有先取悅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才能得到別人的喜歡和看重。
獲得認可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活出自己的價值。其實,幸福的最正確開啟方式,就是不為別人而活。我們最好不要讓別人的價值觀影響自己,不要刻意去追逐什麼和要求什麼,透過和自己緊緊相連,透過把積極的自我形象展現出來,透過這些,我們就能獲得真正的認可和幸福。
人是需要被鞭策的,但並不是任何人都有鞭策你的資格。
做人得有主見,更得學會取捨,你總是需要捨棄一部分人的認同的。比起苛求自己去滿足別人,倒不如學會捨棄一部分人來滿足自己。
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有對錯之分的,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一千個哈姆雷特必然不是一模一樣的,可你能說誰理解的哈姆雷特才是對的,誰理解的又是錯的呢?
所以,很多時候,哪怕意見相左,看法不同,每個人也都是對的,都有道理。但你必須作出抉擇,你不可能讓兩個截然不同的意見並存,不可能讓一件事出現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結果。你必須捨棄一部分人的意見,註定讓一部分人感到不滿意。
所以,既然不能讓所有人都滿意,那麼讓自己滿意就好了,這未必是最“完美”的選擇,但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一個動輒就喜歡責備別人的人是令人厭惡的,但同樣,一個動輒就喜歡自我責備,一遇到事情就認為是自己犯了錯誤,做錯事情的人,同樣也是令人厭惡的。
在犯錯之後懂得自責的人才是能夠揹負責任的人,但過度自責卻是一種病態,會讓人陷入沮喪、悔恨、絕望與痛苦等不良情緒之中無法自拔,對身心健康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在這個世界上,又有哪個別人能比你自己更瞭解自己內心的渴望呢?當你不能跟著自己的心走,為了討好別人而選擇自己並不喜歡的事物或人時,後悔自然也便成了家常便飯。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需要為你的人生負責的,只有你自己而已,別人空口白牙一句話,憑什麼就能成為你的主宰呢?別輕易就把“我聽你的”這句話說出口,只有牢牢掌控住生命的自主權,你才能真正掌控自我,也才能真正獲得別人的尊重與認可。
人生每一個岔口都有很多可供選擇的道路,每一條路都有不同的風景和終點,沒有任何人會知道,哪一條路才是所謂“正確”的路。而人這一生最重要的,是要懂得尊重自己的真實感受,這是你的人生,你的體驗。遵循內心的引導,才能感受到真實的快樂,才能把日子過得痛痛快快。
只要生存於這個社會上,你就永遠也無法切斷與他人之間的聯絡與羈絆。團體的力量永遠是大於個人的,在這個時代,單槍匹馬的英雄主義註定是無法長遠的,你得學會調動身邊的一切力量。
俗話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當退讓成為你的一種習慣時,得寸進尺便會成為對方的一種習慣。任何一種劣根性都是被縱容出來的,人和動物一樣,有著趨利避害的天性,同時也有著欺善怕惡的劣習。
從沒拒絕過別人的“好好先生”有一天突然不願意幫忙了,大家會指責他變壞了;但如果是一個從來不幫助別人的壞人,有一天突然主動幫助別人做了件好事,那麼大家便會紛紛誇讚他,甚至感恩戴德。
當你因為害怕得罪對方而一次次妥協,放低自己的底線時,對方總能把這當作理所當然的事。
所謂“升米恩,鬥米仇”講的就是這個道理,當你在別人危難之際給予他小小的幫助時,會得到別人的感激涕零;但如果幫助太多,形成依賴之後,那麼一旦你停止了這種幫助,反而會招致別人的怨恨。
因為你不曾反抗,不曾拒絕,所以,一切傷害便都習以為常。當你在習慣接受傷害的時候,對方同時也在習慣施加傷害。
在人生中的某一刻,許多人腦海中或許都閃現出過這樣一個問題:人活著為什麼就那麼累呢?其實說到底,是因為許多人總是習慣將快樂送給別人,以此來取悅對方,結果,自己所擁有的快樂便越來越少,生活也變得越來越孤獨和疲倦。
我們應當善良,但善良不等於無限度地承受那些本不該由我們來承受的傷害;我們應當寬容,但寬容並不意味著毫無原則地退讓和原諒那些曾對我們造成過的傷害。
面對別人的無理時,如果你選擇退讓,那麼無理的人便會認為自己是有理的,而你則反而成了無理的一方;面對別人的粗暴時,如果你只會默默承受,那麼粗暴的人便會認為你軟弱可欺,從而得寸進尺地讓自己的粗暴繼續延伸。
每個人心中都應當有一把尺、一杆秤,有尺度、有原則,才不會丟掉自我,捨棄尊嚴。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如果是建立在忍讓之上,那麼這段關係是永遠不可能長久的。
所謂“忍”,是人們心理意志對激情及其繼發性行為反應的一種抑制。這並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人可以用理智來抑制住自己消極激情的繼發行為反應,但即便理智慧夠將其控制住,也終究會影響到我們的內心。這就好比一堆熊熊燃燒的火焰,即便被撲滅,其餘熱也仍然會將人心炙烤得灼痛一般。
人心都是肉長的,會疼會痛,會甜也會苦。一味地壓抑與忍讓終究會有爆發的一天,若是不能將心中的苦傾訴出來,總讓一顆心泡在“苦水”裡,那麼日子也便只能過得又苦又澀了。
有人說,每個人心中其實都擁有一把能夠開啟快樂的鑰匙,只是人們總在不知不覺間就將鑰匙交到了別人的手上。所以,我們總是會因為別人的一舉一動而感到快樂或悲傷,總是習慣把自己的喜怒哀樂都放在別人的身上。
快樂是需要你以自己的心來創造的,而不是藉由他人的力量來追求。繫於他人身上的快樂就如同鏡花水月一般,永遠不可能被你抓在手裡。若你所享受的快樂總是摻雜著別人的成敗,那麼你將永遠觸控不到快樂的真諦。
你真正應該做的,不是挖空心思地去討好別人,指望別人施捨給你一點認可或關注。你應該做的,是告訴自己,你比你想象中要更好,更優秀,你該擁有足夠的自信,堅信自己的魅力和優點。
那些真正懂得欣賞你的人是不需要你卑躬屈膝地去討好的,而那些根本不懂得欣賞你的人也絕不會因為你的討好就改變自己的看法。
脾氣其實是人的一種保護色,一個不懂發脾氣的人,往往最容易成為被人們放棄的犧牲者。
人性的詭異之處就在於此,總是分不清情分與本分的區別。當你慷慨地給予他人無限饋贈時,你的情分在他人眼中便會漸漸變成一種本分,因此,當你的善意已經無法滿足他人的期望時,他們便開始歇斯底里了。
同情心的泛濫成災,讓人們潛意識中就認為弱者都是值得憐憫的,以至於忽略了最為重要的是非對錯。
氾濫的同情心就像廉價的商品,不值錢,也不堪大用。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比起氾濫的同情心,鞭辟入裡的金玉良言顯然要更有價值。你一時興起的同情與可憐對於他人來說不過是杯水車薪,懂得明辨是非的善良,謹守底線的同情,這才是真正的悲天憫人。
寬容是美德,但縱容不是。過度的包容所帶來的,只會是得寸進尺的傷害。
在人際交往中,我們在認識一個人時,通常都會下意識地去試探對方的底線,從而“制定”出一個與對方的相處模式,並在未來的交往中儘可能避免觸及對方的底線。
寬以待人是要看物件的,寬容一個不懂得珍惜的人,是濫情;寬容一個不值得寬恕的人,是姑息;寬容一個給你帶來傷害的人,是縱容。
沒有人會主動把手伸到火裡,因為我們都知道,被火灼燒會感到非常疼痛。我們對待火的反應主要源於火對我們的反饋,而不是火本身的特性。
被狗咬過的人通常都不會再輕易與狗親近;被貓撓過的人也往往都不會再去逗貓。人是會記住疼痛的,疼痛讓他們望而卻步,主動為自己的行為劃下一個界限。
生活中偏偏就有這樣一些人,為了成全別人的歡喜,直接忽略甚至為難自己。結果,犧牲了很多,換來的卻只是別人的習以為常。畢竟在這個世界上,並非所有人都懂什麼叫知恩圖報。
生活中的大多數痛苦和艱難,說到底都是源於對他人的取悅。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會在乎你的人,是不會為了自己的需求而為難你的;而那些從來不曾在乎過你的人,你付出再多,在他們眼中也不過是個可以隨意差遣、隨意拿捏的傻子罷了。反正是個傻子,不用白不用。嘴上幾句輕巧的好話,就能換來你任勞任怨的付出,多麼划算的一筆生意啊!
人與工具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人是有情緒和意願的,人會拒絕,會表達內心的不痛快,會責備,會反抗,會有自己獨立的意識和想法。如果以上這些統統被拋棄了,那麼你便只是工具而已。你會選擇成為人,還是工具呢?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要聽話懂事,不要讓人操心,不要麻煩別人。然而,現實最終卻告訴我們,只有會哭的孩子才有糖吃。麻煩別人。然而,現實最終卻告訴我們,只有會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那些任勞任怨、默默付出的人,永遠也無法得到應有的回報。
利益是需要自己去爭取的,地位是需要自己去鞏固的,存在感是需要自己去重新整理的。如果你總是不願意麻煩別人,總是自己一個人默默消化委屈和心酸,總是告訴大家“別管我”,那麼久而久之,就真的不會再有人去在乎你的感受了。
卑微和討好永遠不會讓你獲得別人的肯定與讚賞,包容與退讓也不過就是增添別人欺負你的籌碼。沒有誰會忌憚柔弱的菟絲花,不想被無止境地欺負下去,你便只能學會張開獠牙,捍衛領地。
人當有悲天憫人之心,但比起悲憫,人更要懂得明辨是非。一個人做了錯事,那便是錯,這和他自身的強弱並無關係。不能說因為對方可憐、弱小,所以對方就應該被憐憫同情,對方所犯的一切錯誤就都該被原諒,這是毫無道理的一種強盜邏輯。
你弱不代表你有理,你無能不代表我就得讓著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