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懷化訊(記者 宋澤平 通訊員 伍振亞)2月18日,記者從懷化市發改委服務價格和收費管理科瞭解到:今年春季學期收費仍按照湘發改價費〔2017〕771號檔案精神執行。
據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在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住宿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普通高中學校,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在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住宿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還可按規定收取學費、課本費(限經省教育廳頒佈目錄並經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核定技術標準、發改委核定價格的課本),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範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分別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參照執行省級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
學生入學後因故退學、轉學或請假的,除已終結商品買賣和勞務服務關係的代收費專案外,其它收費由學校實行按月退費(學年按10個月計算)。中途轉入的學生,按實際在校月數和應分攤的收費標準收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收費。
幼兒入園後因故中途轉園、退園或請假,要求退費的,保教費和住宿費按月計退,伙食費按周計退。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學校要在醒目位置設定固定公示牌(欄),還須在招生簡章、校園網、校務公開欄和學生宿舍、食堂、繳費處等學生集中的地方按規定公示本學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供學生自願選擇的收費專案以及投訴電話,透過網路、媒體宣傳教育收費政策,確保家長“明白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