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在國內一審後,再次引發諸多關注。5年的時間過去了,事件並沒有隨著日本的審判和兇手陳世峰的伏法而平息下來,讓人們忘記那個悲慘的案件和可憐的江歌,而是在營銷號和某些無良自媒體的推動之下,掀起了規模浩大的網暴,曝光了多少當事人的隱私資訊,把本來應該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結痂癒合的傷疤一次次殘忍揭開。這不是兇手簡單地傷害了一個家庭三代人的事情,其實是傷害了三個家庭幾代人的事情,並且目前狀況仍然在持續著,還沒有結束的跡象。
正義是需要伸張的,道義也是需要彰顯的,是人類社會和諧和安定的基礎,但首先要建立在可靠的事實上面。這是一起暴力兇殺案,有日本法庭的判決書,有法庭上的出示的若干證據,有證人的證詞,還有警方的諸多筆錄,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日式思維的日本法庭要求出示的證據,絕對不是證據的全部,也不是我們目前所看到的全部。目前能夠透露出來的證據,都是有利於最終判決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法庭是根據罪犯的動機和證據來認定事實和進行審判的,間接證據鏈判定陳世峰有罪。
最終的日本法院判決認定的是,殺意堅決是最重要的因素,十幾刀的刀傷全部都在頸部,出刀間隔只有一秒(來自案犯陳的供述)只能讓被害人自始至終發出一聲悲鳴(這一點爭議不大,但是也有探討的空間,這是來自於鄰居證人證詞除了兩個人的腳步聲以外的唯一聲音),致命傷的6號傷口直接割破氣管,只需一刀即可讓人倒地甚至發不出聲音,媲美職業殺手的手法。僅就這一點而言,包括事後的救治都是徒勞的,從時間的推算上,是來不及的。推測之所以快速殺掉江有兩個可能,一個是可以繼續入室殺劉,一個是可以快速逃跑。但聽到劉已經在室內報警,只能快速逃跑,而此時是否鎖門已經不重要。
最可信的證據有三個:劉鑫的二次報警電話和鄰居的證詞。劉的第一次報警電話意義重大。徹底地封閉了“遞刀說”,但確認了“鎖門說”。按陳的日本律師辯詞:三人見面爭執,劉把江歌推出門外,並且遞了把刀給江歌,並且說了句話: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這和鄰居的證詞不符,因為鄰居的證詞說自始至終只聽到腳步聲,和一聲類似於貓叫的聲音。如果三人爭執,必然門是開的,劉必然看到了陳。那麼報警時,第一時間就會說陳在門外,不會在後面的報警談話中,警察問外面按門鈴的是不是男性都無法確定。因為門此時是鎖的,外面不對她構成威脅,就因為不知道外面的情況,又不能亂說,這也是日本判決書中所確認的整個案發過程,劉沒有直接見到陳。
諸如網路上的各種自媒體的不報警說,不出庭說,不道歉說,一直不聯絡江母的說法這些調動情緒的猜測,忽悠不明真相人產生的憤怒詞彙,在當事人之間的微信聯絡記錄都已經證明一切,首先是江母不相信大使館的電話,然後和劉的父母一同在國內報警,在案發當天的19點,劉回覆江母微信:“對不起、阿姨、我知不知道該怎麼回覆你、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一切力量協助警察破案!我不忍心告訴你、我能想象你會有多傷心、只要不抓住犯人我不會罷休的。”20點,二人影片電話確認江歌遇害。根本不存在不聯絡的說法。
現在爭議最大的就是“鎖門說”與江歌死亡的關係。首先說,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高明的,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是基於陳的無罪辯護的,可以事先編造各種可能。同樣的,劉在將近一年的事件裡也是在思考出庭作證時,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來說,所以一些說辭都以記不清為由搪塞。但案發時配合警方的調查是真實居多的,當時沒有太多的時間來思考,且有為江歌報仇,儘快將兇手繩之以法,這一點毋庸置疑。將陳定罪是最重要的,擺脫自己的嫌疑也是重要的,包括當時江歌被送去醫院,如果救活能開口的話,立馬可以揭穿劉的謊言。
關於案發細節,劉說的是,不知道外面的江歌發生了什麼狀況,門眼被堵,推門推不動,於是報警,“不報警”說就是子虛烏有的煽動網路暴力的仇恨點。陳的律師那裡則把“推門”演變成“推江歌出來還遞刀”。此舉是擺脫預謀殺人的罪責,使用了對方的刀,為下一步的奪江歌刀正當防衛都做好了鋪墊。設想一下,如果不是此時的鎖門,案件就會出現反轉,焦點就要證明刀不是來自於室內了。而這個如何能證明呢?報警時提到的鎖門很好地封閉了刀的來源,也間接地證明了陳攜刀而來不是恐嚇對方,目的明確就是預謀殺人。
所以,日本法庭在事發後將近一年審理是有道理的,就是允許原告和被告方去編造對自己有利的虛假理由和解釋,你編造的越多,漏洞就會越多,就會和最初的口供記錄有出入,就會露出破綻,而如果是事實,到什麼時候都是事實,無論一年或者兩年。一句話就是最好的註解,當你編造了一個謊言之後,就會用更多的謊言來掩蓋。導致的後果就是,只要有一點謊言被發現,所有的口供記錄真實性都會受到懷疑。其實就是一個圈套,非專業人士永遠幹不過專業的,一個防禦傷的問題也完全地證實了是陳攜帶的刀具。因為江歌的手上有多處防禦傷,而陳的手上幾乎沒有防禦傷,說明了刀就是在陳的手上,而不是奪來的。
這也就是自始至終,日方都未曾考慮劉是否鎖門的問題,這個不重要。如果陳想先殺掉江,是不會先考慮門是否鎖的問題,只有快速地解決了江,才去考慮門的問題,包括第一次報警中的按門鈴聲,其實是陳按的門鈴。陳只有確認劉不知道門外是他,劉在屋內沒有報警時,才可能騙劉開門。而劉如果知道了門外是陳的話,絕對不可能開門的。這也證實了劉之前並沒有看到陳,也不能夠在報警時,說有人按門鈴就能確認門外是不是陳。而在得知劉報警之後,陳快速離開是第一選擇,否則就存在被當場抓獲的風險。所以陳強調的江歌用手肘按門鈴似乎得到了解釋,問題是如果江歌用手肘按門鈴,不可能是持續的幾十秒時間,因為而二人處於搏鬥狀態,門鈴聲不可能長時間的響。在這裡他想掩蓋的是他按的門鈴,因為在劉由於驚慌不能說出準確地址的時候,可以打斷報警的。然而打斷報警不成功,當劉說出6丁目20番的時候,陳停止了按門鈴。此時可以不殺江,可以立馬逃走,但不甘心。或者已經掙扎中已經暴露了自己的面目,被江認出,因為此前是換了眼鏡,還戴著口罩的。
這也就是還有諸多的細節疑點不明的情況下,日本法庭做出判決的原因,現有的和已經調查的證據,已經可以證明兩點:第一,陳是蓄意殺人,並有轉嫁和轉移視線來脫罪的企圖,殺意堅決快速,沒有悔意。第二,劉沒有合謀犯罪的嫌疑。至於刀刃的具體位置,陳與江歌的微信聯絡內容,陳的乘車記錄缺少了30分鐘,陳所說的因劉懷孕而付給江10萬日元等資訊,對於認定陳是兇手的關聯不大。儘管陳最初不認罪,但陳自己所說的補刀原因不就是他就是兇手的最直接證明麼?
回過頭來看,在陳能夠被迅速抓捕的原因,都是因為最初的劉提供的許多證據線索,是直接的原因,包括陳的住處。在陳沒有被抓捕之前,李仍然是處於陳的追殺風險之中,警察提供保護,獲取筆錄都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把資訊透露給江母,基本上就是很快地被髮到網上,對於抓捕陳只能起到反作用。對於抓捕兇手起到很大作用的人,如何成為了網路上鋪天蓋地被唾罵的物件呢?並且到了現在也是如此的吧。很多人的不明真相都是自媒體在吹風點火和添油加醋的吧。
鳳凰網,三聯和新京報的相關都是比較客觀和理性的,但諸如案發後第四天就開始的擋刀說就已經開始高舉正義道德大旗,開始口誅筆伐了吧。可以說,到兇手陳被抓捕之前,劉的做法雖然在微信裡和江母說過不再協助警察的話以外,所做所為是無可指摘的,因為沒有停止協助,因為抓捕到了兇手,在劉和江母交惡之後,最終也出現在庭審中,並且作為唯一的證人出現。即便不被理解,至少也不該成為千人所指的發洩出口。
國內江歌案一審的結果,如何成為了正義的伸張呢?悲劇發生的原因就是年輕人不能正確處理自己的情感,採取了不正確的解決手段,導致了慘劇的發生。這樣的事情在國內,在國外發生的還少麼?江母和劉本不該走向最終的對立,一個失去了女兒,一個失去了好友,都是流量營銷的受害者,包括曾經策劃的見面,只是在撕裂你們心靈深處的傷口,給更多的人看而已。
如果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陷入到一種偏執和仇恨當中,那麼,這個原本並不美好的世界中醜陋的人性,只能讓人感到更加的灰暗。(文/ 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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