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的意義不只是身心愉悅,還有它為我們創造的良好環境。人們常說“會笑的女孩運氣不會太差”或是“伸手不打笑臉人”,快樂可以拉進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距離近了事也就好辦了。
人的情感或者說情緒一般具有兩種性質,即:親和性質和疏離性質。在深入瞭解快樂情緒之前,先來說疏離性質的情緒。
氣憤是一種典型的疏離性質情緒,它其實是追求權力和支配欲的一種表現。一個氣憤的個體,就是努力運用力量去追求優越的人,透過超越他人來獲得自己的滿足感。
這種人其實醉心於自己的權威並且不容置疑,一旦受到挑戰自己權力感的刺激,往往會報之以狂怒。他們容不下勝過或者與他們相等的人,相信只有自己做最優越者才會快樂。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他們永遠保持對外界保持警覺,免得有人太靠近他們,或者不重視他們,也因此產生了“不信賴”他人的猜忌心。
受氣憤情緒支配的人其實內心又往往很自卑,他們把氣憤情緒當作自己立足和取得優越感的基礎,透過氣憤來引起別人的重視和服從,刻意疏遠與他人的關係,透過他人的不幸來體現自己的價值,這當然是沒有找到與社會和平共處的方法,實在不可取。
另一種典型疏離性質的情緒是悲傷。悲傷起初是遭遇不幸衍生出的一種情緒,但有的人會因為悲傷情緒而獲得更多的關照,他們感受到悲傷情緒帶給他們的“好處”,從而長期沉迷於悲傷情緒。
這種悲傷情緒換種說法就是“弱者有理”,依賴別人的同情、幫忙來得到一些好處,悲傷成為束縛周圍人的一種綁架。我們總會在生活中遇到“祥林嫂”式的一些人物,反覆訴說著自己的不幸,潛意識裡認為別人都應該讓著自己。
人生難免遭遇不幸,也難免產生悲傷情緒,這當然正常,只是不能長久在悲傷的深淵裡要求著他人的付出,自己在心裡就沒有與別人站在同等地位,仰望和俯視都只會產生疏遠隔閡。
再來說說親和性質的情緒,在快樂以外,同情也是一種親和型情緒。同情也可以理解為共情,一個人能理解他人,往往會更好地融入社會,融入他所在的圈子。
不過同情的情緒常常被誤用,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人靠近那些不幸者發出一聲聲感嘆,卻並沒有給予實質性的幫助,這樣“同情”實際上就是在不幸的人身上找優越感,也算不算真正融入他人。
最後再來說說快樂的情緒,快樂不是傻樂,快樂是一種超脫,當我們身處不幸時,不在悲傷的漩渦裡沉沒,不為困難所擊倒,樂觀的心態往往能給自己擺脫厄運的良好心理激勵。
快樂的人會主動與他人溝通,建立聯絡,與他們一同分享美好事物帶來的愉悅經歷。快樂的人向周圍人伸出友誼之手,也把溫馨傳遞出去,讓自己快樂也給別人帶去歡愉,無形中拉進了彼此的距離。
人生苦短,沉湎於負面情緒是對自己的一種消耗,不如保持樂觀心態,積極生活,同時也積極融入社會,用共贏的格局來與身邊人共同成長。
用快樂的情緒,經營好生活、工作、感情,收穫美滿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