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是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統的史書,故又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二十四史的內容非常豐富,記載了歷代經濟、政治、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等各方面的事蹟。
二十四史是我國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總稱。除《史記》是通史且為私修外,其餘都是斷代史,且大多為官修。
“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按《四庫全書》的規定,正史類“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
【二十四史的地位】
二十四史,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二十四史又是中國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總稱。“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
這套史書,總共3249卷,約有4000萬字。它記敘的時間,從第一部《史記》記敘傳說中的黃帝起,到最後一部《明史》記敘到明崇禎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後歷時4000多年,可以說是中國的一部比較完整、系統的“編年大史”。《二十四史》的內容非常豐富,記載了歷代經濟、政治、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等各方面的事蹟。
1921年,中華民國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的形成歷史】
三國時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宋、齊、梁、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 “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後來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欽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欽定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規模匯刻。
在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被稱為“正史”。“正史”這個名稱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當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以後,“正史”一稱就被“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史記》漢·史馬遷
《漢書》漢·班固
《後漢書》南朝宋·范曄
《三國志》晉·陳壽
《晉書》唐·房玄齡等
《宋書》南朝梁·沈約
《南齊書》南朝梁·蕭子顯
《梁書》唐·姚思廉
《陳書》唐·姚思廉
《魏書》北齊·魏收
《北齊書》唐·李百藥
《周書》唐·令狐德棻等
《隋書》唐·魏徵等
《南史》唐·李延壽
《北史》唐·李延壽
《舊唐書》後晉·劉昫等
《新唐書》宋·歐陽修、宋祁
《舊五代史》宋·薛居正等
《新五代史》宋·歐陽修
《宋史》元·脫脫等
《遼史》元·脫脫等
《金史》元·脫脫等
《元史》明·宋濂等
《明史》清·張廷玉等
《史記》
《史記》記載了上自中國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歷史。作者司馬遷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使《史記》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
《史記》全書包括十二本紀、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十表、八書,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餘字。
《漢書》
又稱《前漢書》,由我國東漢時期的歷史學家班固編撰,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西漢的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萬字。
《後漢書》
《後漢書》是一部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司馬彪續作),記載了從王莽起至漢獻帝的195年歷史。
《三國志》
《三國志》是晉代陳壽編寫的一部主要記載魏、蜀、吳三國鼎立時期的紀傳體國別史,詳細記載了從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到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六十年的歷史。《三國志》全書六十五卷,《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
《晉書》
晉書的修撰,從貞觀二十年(公元六四六年)開始,二十二年(公元六四八年)成書,歷時不到三年。參加編寫的前後二十一人,其中房玄齡、褚遂良、許敬宗三人為監修,其餘十八人是令狐德棻、敬播、來濟、陸元仕、劉子翼、盧承基、李淳風、李義府、薛元超、上官儀、崔行功、辛丘馭、劉胤之、楊仁卿、李延壽、張文恭、李安期和李懷儼。天文、律歷、五行三志,出自李淳風之手;修史體例,是敬播擬訂的,沒有流傳下來。由於李世民(唐太宗)曾給宣帝(司馬懿)、武帝(司馬炎)一紀及陸機、王羲之兩傳寫了四篇史論,所以又題“御撰”。
《晉書》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紀十卷,志二十卷,列傳七十卷,載記三十卷,記載了從司馬懿開始到晉恭帝元熙二年(420年)為止,包括西晉和東晉的歷史,並用“載記”的形式兼述了十六國割據政權的興亡。
《宋書》
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梁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
《南齊書》
《南齊書》記述南朝蕭齊王朝自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年)至齊和帝中興二年(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現存關於南齊最早的紀傳體斷代史。原名《齊書》,至宋代為區別於李百藥所著《北齊書》,改稱為《南齊書》,撰著者為蕭子顯。
《梁書》
《梁書》記載自梁武帝蕭衍建國至梁敬帝蕭方智亡國共五十六年間的歷史,是姚察及其子姚思廉兩代人辛勤撰寫完成的。
《陳書》
《陳書》是南朝陳的紀傳體斷代史著作,記載了自陳武帝陳霸先即位至陳後主陳叔寶被隋文帝滅國首尾三十三年間的史事,由姚察及其子姚思廉兩代人撰寫的。《陳書》中的帝紀六卷,列傳三十卷,共三十六卷,無表志。
《魏書》
《魏書》一百二十四卷,其中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因有些紀、列傳和志篇幅過長,又分為上、下、或上、中、下三卷,實共一百三十卷。北齊魏收撰。《魏書》記述了我國北方鮮卑族拓跋部從四世紀末葉至六世紀中葉(即北魏道武帝至東魏孝靜帝)的歷史,內容涉及到它的發展興盛、統一北方、實現封建化和門閥化的過程,以及北魏、東魏與南朝宋、齊、梁三朝關係的歷史。
《北齊書》
《北齊書》,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唐李百藥(565--648)撰。《北齊書》本名《齊書》,宋時才加一“北”字而成今名。它雖以記載北齊歷史為主,但實際上記述了從高歡起兵到北齊滅亡前後約八十年的歷史,集中反映了東魏、北齊王朝的盛衰興亡。
《周書》
《周書》五十卷,唐初史學家令狐德棻等撰。記述了從公元534年東、西魏分裂到楊堅代周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的歷史。
《隋書》
《隋書》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其中十志記載梁、陳、北齊、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漢魏。
《南史》
《南史》是合南朝宋、齊、梁、陳四代歷史為一編的紀傳體史著,記事起自南朝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止於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公元589年),記述南朝四代一百七十年的歷史。《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
《北史》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記述北朝從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齊(包括東魏)、周(包括西魏)、隋四個封建政權共二百三十三年的歷史。
《舊唐書》
唐代(公元618--907年)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個重要時期。五代後晉時官修的《舊唐書》,是現存最早的系統記錄唐代歷史的一部史籍。它原名《唐書》,宋代歐陽修、宋祁等編寫的《新唐書》問世後,才改稱《舊唐書》。《舊唐書》共二百卷,包括本紀二十卷,志三十卷,列傳一百五十卷。
《新唐書》
《新唐書》記載中國唐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紀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傳一百五十卷。北宋宋祁、歐陽修等撰,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全書完成,由曾公亮進呈。《新唐書》所增列傳多取材於本人的章奏或後人的追述,碑誌石刻和各種雜史、筆記、小說都被採輯編入。
《舊五代史》
《舊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稱《梁唐晉漢周書》,《舊五代史》共一百五十卷,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按五代斷代為書,梁書、唐書、晉書、漢書、周書各十餘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書》是斷代史,《志》則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雜傳》則記述包括十國在內的各割據政權的情況。這種編寫體例使全書以中原王朝的興亡為主線,以十國的興亡和周邊民族的起伏為副線,敘述條理清晰,較好地展現了這段歷史的面貌。對於南方和北漢十國以及周圍少數民族政權如契丹、吐蕃等,則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來概括。因此這部書雖名為五代史,實為當時整個五代十國時期各民族的一部斷代史。
《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是唐代設館修史以後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歐陽修。《新五代史》全書七十四卷,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四卷。
《宋史》
《宋史》撰修於元朝末年,全書有本紀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二百五十五卷,共計四百九十六卷,約五百萬字,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龐大的一部官修史書。
《遼史》
《遼史》撰成於元朝,全書一百一十六卷,包括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傳四十五卷,國語解一卷。遼史》記載的是遼朝的歷史。遼朝是十世紀至十二世紀前期契丹族在我國北部、東北部以至西北部地區建立的王朝。
《金史》
《金史》撰成於元代,全書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元史》
《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濂(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
《清史稿》
《清史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1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