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月胎膜早破應根據孕周、母胎狀況、當地新生兒救治水平及孕婦和家屬的意願進行綜合決策;如果終止妊娠的益處大於期待治療,則應考慮終止妊娠。
(1) 引產:妊娠<24周的PPROM,由於胎兒存活率極低、母胎感染風險很大,以引產為宜;妊娠 24〜27+周的PPROM,可根據孕婦及家屬意願,新生兒搶救能力等決定是否引產。
(2) 不宜繼續妊娠,採用引產或剖宮產終止妊娠:①妊娠34〜36+6周者; ②無論任何孕周,明確診斷的絨毛膜羊膜炎、胎兒窘迫、胎盤早剝等不宜繼續妊娠者。
(3) 期待治療:①妊娠24~27+周,要求期待治療者,應充分告知期待治療過程中的風險,慎重抉擇;②妊娠28〜33+6周無繼續妊娠禁忌,應行期待治療,具體內容如下:
1) 一般處理: 保持外陰清潔,避免不必要的肛查和陰道檢查,動態監測體溫、宮縮、母胎心率、陰道流液量和性狀,定期複查血常規、羊水量、胎心監護和超聲檢查等,確定有無絨毛膜羊膜炎、胎兒窘迫和胎盤早剝等併發症。
2) 促胎肺成熟:妊娠<35周者應給予地塞米松或倍他米松肌內注射,促進胎肺成熟。
3) 預防感染:應及時預防性應用抗生素(如青黴素類、大環內酯類),可有效延長孕周,減少絨毛膜羊膜炎和新生兒感染的發生率。通常5~7日為一個療程。В族鏈球菌檢測陽性者,青黴素為首選藥物。
4) 抑制宮縮:妊娠<34周者,建議給予宮縮抑制劑48小時,配合完成糖皮質激素的促胎肺成熟治療並宮內轉運至有新生兒ICU的醫院。
5)胎兒神經系統的保護:妊娠<32周前早產風險者,給予硫酸鎂靜脈滴注,預防早產兒腦癱的發生。
分娩方式:綜合考慮孕周、早產兒存活率、是否存在羊水過少和絨毛膜羊膜炎、胎兒能否耐受宮縮、胎方位等因素。無明確的剖宮產指徵時應陰道試產。陰道分娩時不必常規會陰切開,不主張預防性產鉗助產。有剖宮產指徵時,選擇剖宮產終止妊娠。分娩時應作好新生兒復甦的準備,分娩後採集胎盤和胎膜組織,進行病理檢查,可疑或明確絨毛膜羊膜炎產婦,可行羊膜腔和新生兒耳拭子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