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朗克提出量子後,在經典物理的籠罩下各位科學家心照不宣的沒有追究公式的意義。
但有些科學家繼續研究赫茲電磁實驗中發現的一個問題,當光照到兩個小銅球上,更容易發生電磁反應。
後來發現當金屬被光照射的時候會在表面打出電子,人們叫他“光電效應”
很快在實驗室中發現頻率高的光線能打出能量高的光子,而頻率低的光線一個電子也打不出來,而強度越高的光線能打出更多電子。
但強度再高的低頻光線也打不出電子。
按理說強度高應該能打出強度大的電子,頻率高應該能打出能量高的電子,但實驗結果卻恰恰相反。
這是為什麼呢?
1905年,還在瑞士專利局26歲的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發表了一篇論文,解釋了光電效應中讓人匪夷所思的問題。
愛因斯坦想到根據E=hv,提高頻率,不就是提高量子能量麼,提高光線強度,不就是增多量子數量麼,這就完美解釋了。
根據這種假設,光線在不斷擴大的空間中傳播時,能量並非連續,而是數量有限,侷限在空間中某個地點的能量子所組成,同時能量子不可分割。
因此無論有多少能量子,只要他的能量低就無法打出電子,因為能量子是無法累積,疊加的,他是不可連續,只能一份一份的吸收或發射。
而頻率高導致能量大的光子能撬動更高能量的電子,數量越多撬的越多。
愛因斯坦把單個能量子叫做“光量子”,後被另一位物理學家換成今天常用的“光子”
後來康普頓在研究x射線被自由電子散射的時候,發現散射的X射線有兩部分,一部分和原來一樣,另一部分卻比原來的射線波長要長。
後聯想到愛因斯坦光量子假設,電子和光子相碰撞,交換能量,根據公式E=hv,E下降,導致v下降,頻率變小,波長變長。
康普頓從實驗角度證明了愛因斯坦假設,也是微粒派有力的出擊。
但無疑觸動了已經統治很久的波動派的神經,
波還是粒子?
由普遍的確定認知又變為迷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