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剛2月20日晚公告稱,公司於2月18日收到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郭留希因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公司已多次釋出風險提示,稱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公司董事長被採取強制措施
*ST金剛(300064)2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於2022年2月18日收到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郭留希因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根據*ST金剛披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免去郭留希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議案》。公告指出,郭留希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未能保證公司獨立運作,濫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透過違規佔用資金、違規接受擔保等方式侵佔公司資金和資產,嚴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11月12日被深交所予以“十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且現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已無法正常履職,董事會審議透過免去郭留希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同時,董事會審議透過郭留希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會秘書職責。
此前,郭留希已受到終身市場禁入的處罰。2021年8月13日,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郭留希作為豫金剛石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組織、策劃、參與涉案違法行為,控制、決策豫金剛石大額資金流轉,涉案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流入其控制的賬戶,同時其主導關於涉案擔保的董事會決議,知悉並隱瞞涉案擔保事項,在涉案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郭留希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曾主導公司財務造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指依法負有資訊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資訊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有分析認為,郭留希本次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或與早前的財務造假行為有關。此前,郭留希曾因財務造假被監管部門重罰。2021年8月13日,證監會向*ST金剛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ST金剛在2015年至2020年這6年間進行長期的系統性造假。郭留希在涉案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對其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並罰款1500萬元。
公司或被終止上市
公開資料顯示,*ST金剛於2010年登陸創業板。當年的招股說明書提到,公司已成為全國人造金剛石的主要生產企業之一,人造金剛石產銷量位居全國第三。公司主要業務包括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製品,超硬材料分為人造金剛石單晶(普通單晶)及大單晶金剛石,超硬材料製品包括培育鑽石飾品、微米鑽石線與超硬磨具(砂輪),曾被譽為“人造鑽石大王”。
*ST金剛近日披露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10億元-15億元,上期同期為虧損12.36億元。此前的2019年,公司曾一年鉅虧52億。
近日,*ST金剛已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此外,公司還提示,2020年度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於2021年4月28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涉及多項訴訟
公司2月15日晚間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89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為606,126.04萬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案件81項,案件金額約為575,362.81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案件8項,案件金額約為30,763.23萬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近日在深交所互動平臺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針對目前面臨的困難,一方面公司統籌規劃,聚焦主營業務,提升產品品質,加大市場與營銷力度,精益管理控制成本,全力推進公司持續生產穩定經營;另一方面,公司強化風險控制,健全內部控制,同時積極應對訴訟,督促相關方解決資金佔用,推進債務重組和根據法院裁定推進重整工作,爭取儘早化解風險,但關於破產重整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是否同意立案、立案後審理所需時間、審理後裁定的結果均具有重大不確定性。
目前,公司在向政府請示彙報,積極推動與大股東、債權方的溝通協商,努力尋求化解方案。
國資股東“上位”
郭留希被免去董事長職務後,接任者受到關注。
*ST金剛披露,董事會審議透過選舉董事劉淼擔任公司董事長。劉淼現任河南農投金控副總經理,河南農投金控為*ST金剛第四大股東,持有公司7.42%股份。天眼查顯示,河南農投金控實控人為河南省財政廳。
此前報道
造假231億,證監會開“一號罰單”!
日前,證監會官網披露了2022年“一號罰單”——山東肥料大王金正大(ST金正,002470)財務造假等問題遭到證監會處罰,時任董事長萬連步被罰10年市場禁入。
證監會官網截圖
經證監會調查,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透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
除此之外,金正大未按規定披露其與諾貝豐(中國)農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
證監會開出的第三宗罪是金正大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認定,金正大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萬連步全面負責決策、組織實施違法行為;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李計國、時任金正大財務部經理、財務中心總監唐勇組織、參與違法行為,未盡勤勉盡責義務,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萬連步、李計國的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唐勇的違法情節嚴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金正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萬連步給予警告,並處以24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2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120萬元;對李計國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唐勇給予警告,並處以55萬元罰款;對崔彬(時任金正大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高義武(時任金正大董事、副總經理)、顏明霄(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鄭樹林(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徐恆軍(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最終決定對萬連步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李計國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唐勇採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A股最大財務造假案回顧
2018年,醫藥白馬股康美藥業財務造假一案震驚全國,累計虛增貨幣資金886億元,是A股史上最大規模的財務造假案。
2021年11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康美藥業於2002年上市,在巔峰時期市值接近1400億,穩坐醫藥板塊的第二把交椅。
財政部:嚴厲打擊財務造假
1月21日,財政部官網釋出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劉昆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講話。他表示,要強化會計質量監督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建設,切實履行好財會監督主責。緊盯重點領域加強監管。持續加強“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曝光。聚焦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加大會計資訊質量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力度,通報典型,以案釋法。加強跨部門協調配合,探索構建穿透式監管協作機制,共同打擊資本市場財務造假。提升行業監管水平。構建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和舉報受理平臺,加強監測監控、監督管理和資訊釋出。推進函證數字化試點,著力解決函證不實的問題。發揮行業協會自律監管作用,加強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