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服務費……
買房路上,我們常會遇到類似名目的費用,繳費即可享受購房優惠、周到服務,貌似合理,實則不然。
不妨來看一下發生在北京LJ小鎮專案的團購費糾紛。
參加團購活動,繳費卻未享受優惠
2016年,李先生相中了北京ZJ公司開發的LJ小鎮,報名參加了LF公司組織的團購活動,簽訂了《專案團購推薦單》,載明:
購房人按照認購書約定的時間與開發商簽署購房合同的,可享受總房款的購房優惠,8萬抵××萬;
如在集中選房當日未參與選房或選房不成功(成功選房是指被推薦客戶與開發商簽署購房合同),可在60日內申請退還資訊服務費;
如成功選房,資訊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次團購活動的組織方僅提供團購組織與資訊服務,與開發商不存在任何代理關係,本次收取的資訊服務費並非購房價款的一部分。
《專案團購推薦單》簽訂當日,李先生交納了資訊服務費,LF公司出具了收據,收據載明:資訊服務費,金額8萬元。
2016年,李先生與ZJ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購買後者開發的LJ小鎮商品房一套,李先生支付了全部購房款,然而由於在此過程中沒有享受到對價服務,李先生對8萬元資訊服務費耿耿於懷。
2018年,出於返還資訊服務費及溢價款的共同目的,李先生與LJ小鎮的眾多購房者組成了維權群體,並多次組織投訴、信訪等集體維權活動,均告無果,李先生遂於2021年提起訴訟,請求判決LF公司、ZJ公司返還資訊服務費。
李先生同時提供了照片、錄音、錄影等證據,其中一條錄音為部分購房者與ZJ總經理陸某的談話錄音,陸某認可資訊服務費是該公司授權LF公司收取的,以便後者幫助其組織包括團購服務、房源資訊釋出等工作。
對此,LF公司主張與李先生之間存在居間服務,其已向李先生提供了介紹房源、帶看樣板間、促成交易等居間服務;ZJ公司辯稱,其未許可也不知道有哪些中介公司對涉案專案所售房屋進行了介紹、帶看等售房活動。
法院判決:退還資訊服務費並支付利息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LF公司是否按照《專案團購推薦單》提供了相應服務,應否予以退還所收取的資訊服務費,以及在LF公司負有退款義務的前提下,ZJ公司應否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查明,《專案團購推薦單》約定李先生向LF公司交納資訊服務費,LF公司為李先生購房提供團購組織和資訊服務,從上述約定的權利義務內容來看,涉及的行為活動及所謂的優惠權益均指向與集中選房、簽署購房合同相關的環節,目的是為了李先生與ZJ公司成功簽署購房合同。而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LJ小鎮專案開盤屬公開發售,講解沙盤、帶看樣板間及房源等均由ZJ公司銷售人員完成。而所謂的保留房源、優先選房、優惠購房,LF公司、ZJ公司均未就如何操作和最終實現房源保留、優先選房作出合理說明。相反,購房人若不簽署《專案團購推薦單》並交納資訊服務費,ZJ公司即不與其簽約。
因此,現有證據不能證明LF公司實際履行了《專案團購推薦單》約定的合同義務,故其無權要求購房人對等履行資訊服務費的給付義務,應退還已收取的資訊服務費;而ZJ公司透過享受LF公司提供的免費廣告宣傳利益而分享了資訊服務費的利益,應當就李先生的損失與LF公司共同承擔連帶返還責任。
一審法院判決LF公司返還李先生資訊服務費8萬元並支付利息;ZJ公司與LF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LF公司、ZJ公司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結果,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注意:名為“團購”,既無優惠,又需支付服務費
經過諸般努力,在法院判決的支援下,李先生拿回了那筆資訊服務費,但是,此事也給購房者敲響了警鐘,畢竟並非人人都能如此幸運!
房質網提醒購房者,所謂的《專案團購推薦單》,名為“團購”,但並不具備“團購”的一般經濟特徵,很多購房人往往既享受不到任何優惠,反而需要額外支付較大數額的服務費。
事實上,關於團購費、電商費的收取,官方早已明令禁止。
住建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由此可見,作為銷售代理公司或中介服務機構方是不能收取團購費的。
2016年,住建部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做出了明確界定,其中之一即為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2018年,住建部等七部委聯合釋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其中整治重點之一便是打擊從事違規銷售、變相加價、一房多賣、霸王條款、價格欺詐以及限制阻撓使用公積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尤其是有以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等名義收取額外的費用,以及和中介暗中勾結,實施變相漲價等行為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儘管政府三令五申,一些開發商與銷售公司、中介公司仍然會沆瀣一氣,聯手炒作,巧立名目,從中漁利。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開發商、銷售公司、中介公司並不收取團購費,而是由第三方公司收取,從而規避《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而在收取購房者的高額服務費之後,這些公司又不兌現優先選房、優惠購房等承諾,進一步損害了購房者的權益。
已公開的訴訟案例顯示,購房者想透過打官司拿回團購費,敗訴較多。因此,購房者如果遇到團購費、電商費、服務費這種情況,要提高警惕,如果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妨向房質網諮詢、求助。房質網可以幫助購房者與開發商展開談判,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在談判桌上為購房者爭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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