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8日電 央行網站8日公佈《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援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資料真實準確。《通知》適用於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央行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的信貸投放,支援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援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