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海南省中小學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我省公辦中小學校在編在崗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將實施聘任制,破除教師崗位聘任“終身制”,實現“能上能下”。(來源:海口日報)
《辦法》指出,每位高階教師在本人高階崗位聘期結束後均須參加期滿競聘考核,根據競聘考核結果予以按高階崗位續聘、低聘或解聘。競聘工作完成後,確定被聘任的人員按管理許可權由學校統一實施聘任,併發聘書。
這也意味著,海南各中小學擁有了“再次評估”的許可權,即便被評為高階教師,在今後工作過程中,若是工作成果、教學成績、師德口碑等未能達標,校方有權力不予繼續聘用,這麼一來,該位高階教師便無法繼續享受“高階職稱”待遇。
“能上能下”是此次改革中的一大亮點,那麼在實際競聘過程中,如何更加有效地“上下聯動”形成一套系統化、透明化的考核標準,值得考量。
筆者認為,在評審過程中,首先需要廣泛調查研究,針對中小學教師的特點和工作要求,對外公示量化後的評審標準,例如工齡、教齡、學歷、工作成果、教學成績等。其次,可以將學生與家長的意見評定納入其中,教師的師德口碑與教學成果,學生和家長都有直觀感受,可讓學生與家長代表的意見作為一項考量標準,以“不記名”方式,對教師進行評定。再者,教育部門更應加強監督,嚴禁走形式或作假,一旦發現徇私舞弊或是弄虛作假,應當取消資格,並從嚴處罰。
職稱、績效、薪資等誠然重要,但教書育人才是人民教師的本職工作,只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方能贏得口碑與尊敬,如此,“高階職稱”與“更高的薪資待遇”才會水到渠成。(馮定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