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王老五,妻子何氏。除夕那天,兩人還好好的,有說有笑,正月初一起來,卻都變成了啞巴,一句話也講不出來。
王老五的侄兒王小青,一早來與叔父叔母拜年,見此情景大吃一驚:“您二老怎麼不講話?”王老五伸出一個指頭,又指了一下嘴巴,搖了搖手。何氏也伸出一個指頭,也指了一下嘴巴,也搖了搖手。王小青左猜右想,鬧了半天才猜出來:伸出一個手指,是表示來了一個什麼人;指一指嘴巴,是表示這個人給他們吃了什麼東西;搖一搖手,是表示這東西吃下去以後,兩個人便都講不出話了。於是,王小青跑出門外大叫起來:“快來人呀,我叔叔家裡出鬼啦!”鄉鄰們一鬨而來,覺得事關重大,於是報了官。
縣官立即升堂。堂上,王老五與何氏還是同樣地伸出一個指頭,又指了一下嘴巴,還搖了搖手,仍然一句話也講不出來。縣官問:“昨晚你們看見誰到王老五家中去過?”鄉鄰們說:“我們沒有看見誰去過。”“那又怎樣知道他倆吃了啞藥?”“那是王小青跑出來說的。”縣官又問:“王小青的父親與王老五有仇嗎?”鄉鄰們說:“他們是親兄弟,沒有仇。”“難道他們平時一點糾紛都沒有?”鄉鄰中有一個想了想說:“王小青的父親欠王老五十兩銀子,三天前王老五去討過,王小青的父親沒有還他,還和王老五吵了一架。”縣官一聽,說:“我明白了,王小青的父親想下藥滅口。王小青,你從實招來!”王小青沒料到事情到頭來鬧到了自己頭上,嚇得連連朝縣官磕頭,說:“老爺在上,我實在不知道。如果我下了啞藥,就不會出來喊人了。”縣官根本不理會王小青的話,厲聲說:“賊喊捉賊,怪事多著哩!不打不招,來人,給我拖下去,賞他四十大板。”說完,縣官就要退堂。
王老五忙走上去,拼命朝縣官擺手。縣官不知何故,便問鄉鄰們:“他這是什麼意思?”鄉鄰們說:“不知道。”縣官問:“他們叔侄的關係如何?”鄉鄰們說;“倒還親熱。王老五夫妻無後,想把王小青過繼來作兒子。”縣官說:“看來,王老五還想包庇王小青。來人,也給我拉下去,打他四十大板。”
何氏見王老五被打得皮開肉綻,頓時大哭起來:“哎呀呀,我的夫呀,你好苦哇!”誰知,王老五突然睜開眼睛爬了起來,一邊往家裡跑,一邊叫:“我贏了,我贏了!”大家都愣住了,不知是怎麼回事。
原來除夕那天,王老五辦完年貨之後,還剩下一吊錢。何氏要將這一吊錢買一件新衣服,王老五要將這一吊錢買一頂新氈帽,兩人爭執不下,最後議定:正月初一這天,不準開口講話;誰先講了話,誰就輸了這一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