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升剛
如果說在近現代的民主起源過程中,英國扮演了重要角色,那麼這套現代民主政體又是如何走向全球的呢?在英國近現代政治文明的塑造過程中,民主開始在全球範圍內逐步擴充套件。從19世紀至今,人類社會又經歷了三次民主化浪潮。那麼,如何解讀人類社會的三波民主化浪潮呢?探討從19世紀到21世紀的民主歷程。
亨廷頓論三波民主化
塞繆爾·亨廷頓有一個說法是民主化浪潮和民主化回潮,這組概念能夠恰如其分地勾勒最近200年的民主歷程。在1991年出版的英文著作《第三波》中,亨廷頓把19世紀到20世紀民主在全球的進展視為三波民主化的程序。亨廷頓認為:
一波民主化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期間內發生的一組由非民主政體向民主政體的轉型,並且在這一時段內,這種轉型在數量上明顯超過反向轉型的數量。
這裡有兩個意思:首先,不是一個國家、兩個國家或是少數國家,而是有較多國家在一個較短時間或是一個相對固定的時期內發生轉型;其次,民主轉型的數量要遠遠超過民主衰退或民主逆轉的數量。跟民主化浪潮相對應的,是民主化的回潮。在亨廷頓看來,民主化回潮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週期內發生的一組由原先已經民主化的國家向非民主政體的轉型,並在這一時段內,這種轉型在數量上明顯超過民主轉型的數量。
基於這樣的概念,亨廷頓認為人類的民主化已經歷了三次浪潮:
第一波民主化長波:1828—1926
第一波民主化回潮:1922—1942
第二波民主化短波:1943—1962
第二波民主化回潮:1958—1975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1974—
在亨廷頓看來,第三波民主化起源於1974年,他出版《第三波》時是1991年,那時蘇聯還沒有解體(蘇聯是1991年年底解體的),第三波只進展了16、17年時間。而到目前為止,第三波民主化已經行進了40餘年時間。那麼,第三波民主化是否會如同過去的民主化一樣經歷回潮呢?目前為止,學術界對這個問題一直存在爭議。亨廷頓過去曾經做過這樣的預言:
歷史已經證明,無論是樂觀主義者還是悲觀主義者都在民主問題上犯下了錯誤,而未來的事情很可能會繼續證明這一點。在許多社會,都存在著民主擴張的可怕障礙。第三波,這場20世紀晚期的“全球性的民主革命”,將不會永遠繼續下去。隨之而來的,很可能是威權主義的沉渣泛起,從而形成第三波回潮。然而,這並不能排除在21世紀的某個時候出現第四波民主化的可能。
政體變遷的歷史圖譜
一家國際著名政體評級機構體制和平中心(The Center for Systemic Peace,簡稱CSP)下設的政體專案(the Polity Project)以其特有的方式評估了過去200多年世界範圍內的民主程序,也就是1800年以來的民主程序。
它以曲線圖直觀顯示民主政體與威權政體的數量消長,其中民主政體的數量基本呈曲折上升的走勢,中間固然會有回撥,但回撥後還會繼續上升,這讓人容易聯想到道瓊斯指數。從1800年到1920年前後,民主政體穩步上升,但需要提醒的是,當時的國家數量還比較少,比如,19世紀初非洲就沒有多少像樣的國家,拉丁美洲的國家還沒有獨立。隨後的20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民主政體經歷了一波急劇的下挫,這就是亨廷頓定義的民主化回潮。到了20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初,民主國家數量又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然而,大約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民主曲線又陷入停滯狀態了,同時新生的威權政體數量大幅上升。這波威權政體數量上升的背景,是很多發展中國家在二戰之後獨立,經歷了對西式民主政體的短暫嘗試之後,又迅速蛻變為威權政體的過程。到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威權政體數量在觸及頂峰後,開始急劇下挫,同時民主政體的數量開始急劇上升,這就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當第三波民主進展到20世紀90年代時,民主國家的數量終於超過了威權國家的數量,重現了所謂的“民主的突破”。從曲線上看,最近幾年民主政體的數量變化趨勢又趨於平緩,所以有學者擔心民主化進展是否會出現停滯。
三波民主化過程中的不同國家群組
亨廷頓在《第三波》中設計的一個表格,清晰地記錄了到1991年之前全球不同國家所經歷的民主化程序。在表3.1中,從A到F這些國家組別啟動的是第一波民主化,深灰色代表這些國家的民主時期或準民主時期,而當它變成淺灰色的時候,就意味著這組國家發生了民主回潮或衰退。從G到J這些國家組別啟動的是第二波民主化,這些國家後來有的發生了民主化回潮,有的則沒有發生回潮。在此過程中,原先的第一波民主化國家已經發生民主衰退的,有些又再次加入了第二波民主化浪潮的行列。從K到L這些國家組別經歷的則是第三波民主化。
更具體地說,基於對民主的概念界定和對每個國家的評估,亨廷頓區分出第一個型別的國家組別A包括10個國家,分別是澳大利亞、加拿大、芬蘭、冰島、愛爾蘭、紐西蘭、瑞典、瑞士、英國、美國。這10個國家在亨廷頓看來是第一波民主化國家,並且它們沒有發生過民主回潮,至今仍然維持民主政體。
國家組別B比較特別,實際上只有一個國家,那就是智利。它是在第一波民主化中就進入民主轉型的國家,而且在第一波民主化回潮中沒有發生民主衰退。問題是,它在第二波民主化回潮中發生了民主衰退,隨後又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啟動了新的民主轉型,並至今維繫著民主政體。
表3.1 民主化浪潮與回潮
說明:國家分類
(A)澳大利亞、加拿大、芬蘭、冰島、愛爾蘭、紐西蘭、瑞典、瑞士、英國、美國(B)智利
(C)奧地利、比利時、哥倫比亞、丹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日本、荷蘭、挪威
(D)阿根廷、捷克斯洛伐克、希臘、匈牙利、烏拉圭
(E)民主德國、波蘭、葡萄牙、西班牙
(F)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
(G)波札那、哥斯大黎加、甘比亞、以色列、牙買加、馬來西亞、馬耳他、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委內瑞拉
(H)玻利維亞、巴西、厄瓜多、印度、韓國、巴基斯坦、秘魯、菲律賓、土耳其
(I)奈及利亞
(J)緬甸、斐濟、迦納、蓋亞那、印度尼西亞、黎巴嫩
(K)保加利亞、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蒙古、奈米比亞、尼加拉瓜、巴拿馬、巴布亞紐幾內亞、羅馬尼亞、塞內加爾
(L)海地、蘇丹、蘇利南
資料來源:塞繆爾·亨廷頓:《第三波:20世紀後期的民主化浪潮》,歐陽景根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0—11頁。
第三類國家組別C是另一類比較典型的國家,它們在第一波民主化中啟動民主轉型,但是遭遇了第一波民主化衰退,然後又在第二波民主化浪潮中再次趕上潮流,啟動了新的民主化,並一直將民主政體保持至今。這些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哥倫比亞、丹麥、法國、西德、義大利、日本、荷蘭和挪威。該組別國家大部分都是歐洲國家,少部分是拉丁美洲國家,只有一個是亞洲國家——日本。當然,日本無論在政治還是經濟上,都是整個亞洲較為特殊的案例。
第四類國家組別D包括了阿根廷、捷克斯洛伐克、希臘、匈牙利和烏拉圭五國,這裡既包括東歐、南歐國家,又包括拉美國家。這組國家的特點是,它們在第一波民主化中就啟動民主轉型,然後經歷了第一波回潮;又在第二波中再次啟動民主轉型,但又經歷了第二波回潮;然後,最終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實現成功的民主轉型,至亨廷頓出版該書時沒有再出現回潮,成為了實現初步穩定的民主國家。到目前為止,這五國中的四國都是已經實現民主鞏固的國家,匈牙利或許存有爭議——該國最近幾年被認為出現了民主衰退的跡象。[插圖]
第五類國家組別是E,它們在第一波中啟動民主轉型,然後經歷民主崩潰;崩潰以後沒有再進入第二波民主化,亦即在第二波民主化過程中維繫著相對穩定的威權政體;後來,這些國家直接進入了第三波民主化。這樣的國家包括東德、波蘭、葡萄牙和西班牙四國,它們都是歐洲國家,如今都是穩定的民主國家。其中東德已經跟西德合併,重新成為統一的德國。
國家組別F非常特別,這些國家原來是獨立國家,後來成為蘇聯的一部分,亨廷頓出版這部書時蘇聯尚未解體,這些國家還沒有獨立,所以圖表中就變成了白色的空白區域。這組國家是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
在第一波民主化中就啟動轉型的國家,按亨廷頓的說法是33個。根據上表的資料,在第一波民主回潮的低谷中,僅有11個國家維持了民主政體。如果把“一次民主轉型成功率”作為衡量民主化績效的一個指標,那麼這個指標還是很低的。
有人看到這張表格很好奇,如果時間回放到20世紀一二十年代,當時的中華民國算什麼型別的政體呢?其實,中國是亞洲最早嘗試建立民主共和政體的國家之一,後來的政治變遷則比較複雜。1913年,中國實行過首次全國性的議會選舉,當時較富有的40多萬人擁有投票權。[插圖]在1913年的亞洲,能夠這樣做的國家還寥寥無幾。但是,由於獲得投票權的公民比率比較低,沒有達到亨廷頓所說的至少半數成年男子擁有投票權的民主標準,所以這個表格沒有把中國放進去。
再往後的國家組別跟第一波民主化就沒有關係了,亦即它們都錯過了第一波民主化,但是這些國家捲入了第二波民主化。國家組別G包括波札那、哥斯大黎加、甘比亞、以色列、牙買加、馬來西亞、馬耳他、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委內瑞拉等。這一國家組別非常多樣化,包括了非洲國家、亞洲國家和拉丁美洲國家,覆蓋範圍相當之大,甚至還包括了以色列這一個猶太人建立的中東國家。在亨廷頓看來,這一國家組別進入第二波民主化之後,沒有再經歷第二波民主化回潮,直接實現了民主鞏固,並且在第三波民主化過程中維繫著民主政體,至少亨廷頓出版該書時沒有發生逆轉。
但是,亨廷頓對這些國家民主程度的判斷標準,可能存在爭議。比如,像這組國家中的馬來西亞,它到底是不是一個民主國家?這就充滿爭議。很多評級機構把該時期的馬來西亞視為威權化色彩很重的國家。國際學術界的一個觀點是,該國儘管維持著定期選舉的基本形式,但執政黨在很長時期內都強有力地控制著選舉和政治生活,其他競爭性政黨——至少是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裡——很難有機會控制最高統治權。
國家組別H包括了玻利維亞、巴西、厄瓜多、印度、韓國、巴基斯坦、秘魯、菲律賓和土耳其等。這些國家既包括了拉丁美洲國家,也包括了亞洲國家,而其中的土耳其一般被視為中東北非國家。這些國家的首次民主轉型發生在第二波民主化過程中,然後又都遭遇了第二波民主化的衰退,但這些國家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實現了成功轉型——至少到亨廷頓出版該書時未發生民主衰退。
當然,像印度這樣的國家也有爭議。儘管印度在1975到1977年間曾經經歷過21個月的緊急狀態,但那是一次民主崩潰嗎?印度在1947年獨立以後,一直是一個實行定期選舉的議會制民主國家。20世紀70年代中期,時任印度總理的是開國總理尼赫魯的女兒英迪拉·甘地,甘地夫人以某選區當選議員的身份進入國會,然後憑藉國大黨領袖的身份,順理成章地再度出任印度總理。然而跟她競爭同一選區議席的政治對手起訴她,理由是甘地在本選區競選時非法動用了她身為總理的行政資源,這就違反了憲法和選舉法,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決甘地夫人當選國會議員無效。結果,地方法院竟然判決這項訴訟請求成立,原告獲勝。
這意味著,如果判決結果實施的話,甘地夫人就要被剝奪國會議員身份,印度總理職位不保。在這種情況下,加上印度社會當時面臨的其他政治衝突,英迪拉·甘地宣佈啟動緊急狀態,並要求總統簽署相關的緊急狀態命令,開始對整個印度社會實行管制,並逮捕了一批反對派領導人。按照印度憲法的相關規定,總理(實權)可以在總統(虛位)批准的情況下啟動緊急狀態,而啟動緊急狀態後可以擱置部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甘地夫人認為,在印度實施緊急狀態以及採取一系列政治措施是合憲或合法的。
當時全球一些重要媒體認為,印度民主政治已經運轉不暢,或者說印度民主已經衰退。但出人意料的是,甘地夫人在21個月之後又取消了印度的緊急狀態統治,恢復了日常政治。印度的民主政體又得以重新運轉。正因為如此,我過去的一項研究沒有把印度1975—1977年的政治事件列入民主崩潰的案例。[插圖]按照這一觀點,印度就應該被視為第二波民主化中直接實現民主鞏固的國家。
國家組別I其實就是一個非洲國家——奈及利亞,該國經歷了第二波民主化,緊接著發生了民主衰退,而後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再次啟動轉型,然後又遭遇了民主衰退。當然,亨廷頓的表格時間只是截止到1991年之前。該國從1999年開始再次啟動民主化,重新捲入了第三波民主化,並至今維繫著“選舉民主政體”。這意味著奈及利亞擁有定期選舉的基本民主形式,但是該國選舉的自由公正程度、國家治理的法治化程度還不高。
按照亨廷頓的觀點,還有一些國家捲入了第二波民主化,並經歷了第二波民主化的失敗,直到1991年尚未啟動新的民主化程序。這一國家組別J包括了緬甸、斐濟、迦納、蓋亞那、印度尼西亞、黎巴嫩等六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從1991年至2017年,這組國家幾乎又都重新捲入了第三波民主化——儘管這些國家目前的民主評級差異很大。
在第三波民主化中,首次啟動民主化並且至1991年沒有發生民主衰退的國家有12個,即國家組別K,這些國家是保加利亞、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蒙古、奈米比亞、尼加拉瓜、巴拿馬、巴布亞紐幾內亞、羅馬尼亞和塞內加爾等。還有三個首次啟動民主化但截至1991年已發生衰退的國家,分別是海地、蘇丹、蘇利南,這是國家組別L。當然,需要提醒的是,亨廷頓的表格截止時間是《第三波》出版的1991年。1991年之後,表3.1中的部分國家後來又發生了新的政體變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