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叫做楊安,是正統年間大明王朝的一名錦衣衛,官居百戶。
官職如其名,明朝的百戶屬衛所兵制,統兵一百二十人,人,官銜在正六品。
六品官,聽起來已經不能算是小官兒,但諸位別忘了,這個六品官是在錦衣衛系統裡,而且還是京師的錦衣衛。
京城裡高官雲集,錦衣衛更是隨處可見,所以像楊安這樣的百戶,一磚頭下去,就能砸倒一大片。
楊安雖然在京師裡聲名不算顯赫,但卻家庭圓滿,有一房嬌妻,名諱不詳,只知道叫岳氏。
這位岳氏的長相就別提了,明豔動人,貌美如花,是個十足的大美人。
錦衣衛分南北鎮撫司,南鎮撫司對外開放,相對來說算是比較普通的執法部門,而北鎮撫司直接由皇帝統領,專門負責皇帝安排的工作,所以權力極大,還擁有單獨關押犯人的監獄(詔獄)。
北鎮撫司實在是厲害得很,他們執法不必經過明朝任何一處法律部門的准許,而可以私自捉人,拿人,審案,斷案,乃至不照會任何人處決犯人,屬皇權特許,可先斬後奏。
楊安混得不好,所以只是在南鎮撫司供事,而楊安的一位同僚,姓甚名誰已然不詳,只知道是北鎮撫司的一名校尉。
校尉雖然官階還排在百戶之下,但人家身居北府,身份自然不是楊安一個南府的錦衣衛能比的。
這名校尉心術不太端正,覬覦楊安妻子岳氏的美色,居然欲行不軌之事,想要侵犯岳氏。
沒想到岳氏可謂貞潔烈女,誓死不從,校尉幾度脅迫,卻始終沒能得逞。
楊安為人老實,面對同僚騷擾自己的老婆,多有忍讓,尋思既然人家也沒得逞,那就算了,我也不追究了,這事兒就算告一段落。
事情過去半年之後,楊安染了風寒,幾經不治,居然一病不起,撒手人寰,領了便當。
楊安一死,這位校尉覺得自己機會又來了,於是他登門拜訪岳氏,表示老楊死了,我也很傷心,留下你一個寡婦,生活實在艱難,既然如此,你不如跟了我,我大小也是個北鎮撫司的校尉,掙的只比你前夫多,不比你前夫少,以後你跟我過日子,我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校尉說了一大堆,但岳氏只說了兩個字:
沒門。
校尉十分惱怒,回家之後越想越不是滋味,於是第二天一早,居然跑到順天府,控訴岳氏謀殺親夫。
讀者朋友們都看得出來,這是校尉求愛不成,惱羞成怒,他自己得不到,他就想把岳氏給毀掉。
但校尉的捏造可謂是煞有介事,有模有樣,他洋洋灑灑寫了幾百字的狀紙,內容如下:
這個岳氏呢,實在是個狠毒的婦人,我這位同事老楊活著的時候,岳氏就和自己的女婿邱永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兩人通姦日久,生怕東窗事發,於是趁著楊安生病時,這對姦夫淫婦透過鄰居郝氏的介紹,找來了江湖方士沈榮,這沈榮更加歹毒,獻出一條毒計,將燒成灰燼的符紙混入楊安治病的湯藥中,楊安飲下,頃刻之間就毒發身亡。
朋友們,這一頓編造,可是把岳氏,邱永,郝氏,沈榮四個人給整慘了。
我們知道,明代的法律,較前代不能算殘酷,但也是十分嚴苛的。
殺人在明代法律中是重罪,而謀殺親夫更是重罪中的重罪。
《大明律》中,更是專門為謀殺親夫量身定做了一條罪名。
“其妻妾因奸同謀殺死親夫者,凌遲處死,姦夫處斬。”——《大明律》
也就是說,如果岳氏夥同剩下三人謀害楊安的罪名成立,那麼他們即將統統面臨凌遲處死的結局。
校尉告狀的地方,是京師順天府。
順天府掌京畿之刑,是大明首都最高級別的行政機關,順天府的最高領導人,順天府尹,更是朝廷的正三品大員。
府尹大人專管法律,大案小案也辦了不少,平時如果碰到這種民間殺人案,可能直接就交給手下人去辦了。
但這次非同尋常,因為告狀的不是平頭百姓,而是個錦衣衛。
府尹大人不敢怠慢,親自督辦,隨即將涉案的四人暫時收監。
岳氏,邱永,郝氏,沈榮四人下了監牢,當然大呼冤枉,因為這事兒根本就是子虛烏有,完全是那位懷恨在心的校尉捏造出來的。
但奈何當時順天府的執法實在不是很人性化,動輒就嚴刑逼供,四人在監牢裡結結實實地捱了幾頓揍。實在挺不住,紛紛屈打成招。
犯人認罪了,案件到這兒也差不多就算是結案了。
但我們知道,明朝在刑法方面的問題上,是十分慎重的,尤其是對死刑極為慎重,所以如果順天府要結案,要把這四人處斬,還需要經過明朝另外三處法律部門的同意才行,且,必須是這三個部門都同意了,都點頭了,犯人才能處斬。
這三個法律部門分別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
這個流程是十分複雜的。
順天府要先將案件的卷宗移交到刑部,刑部查驗過後,扣了公章再呈送都察院,都察院看過之後,覺得沒問題,再移交大理寺,大理寺如無異議,再交還刑部,但這還沒完,刑部拿到卷宗,不能耽擱,需直送到天子案前,皇帝看了沒意見,這才算完事兒。
府尹大人十分照章辦事,親自將卷宗送到刑部,刑部的侍郎草草看過,沒有異議,卷宗又送到都察院,都察院的御史翻閱卷宗,也無異議,於是卷宗又被送到大理寺。
案件到了大理寺的時候,是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
這一年,正趕上大理寺人事調動,一個叫做薛瑄的人正好來此任職。
薛瑄,字德溫,山西運城人氏,永樂十九年進士,時任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少卿,即大理寺的二把手。
這位新官上任的二把手拿過卷宗,翻來覆去這麼一看,認為疑點重重,應該再審。
怎麼個疑點重重呢?
我們知道,明代審理犯人,是要有供詞的,犯人口述罪狀,由當堂的師爺寫下,最後再叫犯人親自畫押,這就算是認了罪。
卷宗中的供詞共有五份,其中兩份是岳氏的,剩下三份是邱永,郝氏和沈榮的。
後面這三位的供詞倒沒什麼問題,因為他們仨頂多算是從犯,所以只在打了一頓之後就草草認罪,然後簽字畫押。
但岳氏是案件主謀,所以剛到順天府的時候審了一次,在牢裡打完之後又審了一次,便多出一份證詞。
薛瑄拿過岳氏的兩份證詞一看,發現初審時的岳氏證詞大呼冤枉,死不認罪,而收監之後的證詞卻是唯唯諾諾,什麼都認。
薛瑄也算是官場上的老油條了,從宣德三年,即公元1428年就開始做官,幹得一直是和法律相關的工種,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來,岳氏前後供詞不一,很顯然是被逼供之後,屈打成招的。
既然是屈打成招的,那麼此事必有冤情,容不得馬虎,必須再審。
薛瑄看罷卷宗,並未蓋章簽字,卷宗又被送回刑部。
刑部一看,大理寺沒簽字,十分疑惑。
咋地,都察院,順天府都認為沒有問題,就你們大理寺搞特殊唄?
於是刑部又把卷宗移交到大理寺,結果沒過兩天,又被大理寺給駁回,原封不動地把卷宗送了回來。
刑部和大理寺的樑子算是結上了。
刑部的官員們一口咬定,案件沒有問題,請大理寺快點走個流程就算完事兒,而大理寺少卿薛瑄也十分倔強,認為人命關天,由不得半點馬虎,必須發還重審。
卷宗送來送去,搞得夾在中間的都察院很不耐煩。
因為案件畢竟在都察院也經了一手,案子一日不結,都察院的大小官員們也要跟著一起折騰。
都察院有位御史,名叫王文,對薛瑄一根筋的行為十分不理解,於是多次拜訪大理寺,找薛瑄理論。
王文表示,大家都是朝廷命官,都是為了工作,也是為了混口飯吃,你那麼較真幹什麼?老兄你就別倔強了,早點結案,大家也好早點收工。
沒想到薛瑄並不買王文的賬,反而譏諷王文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
按說薛瑄是個讀書人,知書達理,平時和王文也沒什麼恩怨,並不應該對王文的態度如此之差,之所以薛瑄態度不好,其實是有原因的。
我們知道,正統皇帝朱祁鎮十分寵信一位叫做王振的宦官。
王振,河北蔚縣人,永樂年間進宮,幾經摸爬滾打,終於在正統一朝混成了皇帝跟前兒的紅人,極受皇帝信任。
這位宦官手握大權,結黨營私,勢力非常龐大。
朝廷裡的官員們一看王振得勢,紛紛攀附,但薛瑄卻十分不以為然。
這幫趨炎附勢的大臣們,有給王振送錢的,有給王振送禮的,甚至還有認王振當乾爹的,唯有薛瑄,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根本不把王振放在眼裡。
他對宦官干政專權的行為十分深惡痛絕,恰巧王文正是王振的黨羽。
所以薛瑄對王文惡語譏諷,倒也十分可以理解了。
薛瑄只是單純的反感王文,反感宦黨,但在王文眼裡,這事兒可就變味了。
自己這個都御史,全靠王振公公提拔,而薛瑄卡著這個案子不放,明擺著就是在跟王振叫板。
非但王文這麼想,朝廷裡的另外一位仁兄,錦衣衛都指揮使(錦衣衛高階領導)馬順,也是這麼想的。
馬順同樣是王振的死黨,在他看來,這個案子的始作俑者,是錦衣衛的校尉,薛瑄跟這麼個小小的校尉過不去,就是和自己這個都指揮使過不去,和自己這個都指揮使過不去,就是和王振公公過不去。
薛瑄當然也知道案子這麼懸著不是辦法,刑部和都察院的官員們整日來催問,搞得他壓力很大。
這個時候呢,薛瑄手下一個叫張柷的官員,為薛瑄提供了一條解決思路:
既然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意見不統一,那麼案子也別在咱們這兒壓著了,咱們直接交給皇帝,讓天子來審理不就得了嗎?
薛瑄一聽是個辦法,於是也不再耽擱,帶著卷宗就奔皇宮去了。
到了皇帝跟前兒,薛瑄撲通一跪,表示我這有個案子,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意見不同意,我們實在搞不清楚,還是請皇上聖裁吧。
正統皇帝朱祁鎮不是傻子,他眼珠一轉,一尋思不對啊,你們三個部門聯起手來都解決不了這個案子,你讓我聖栽?我怎麼聖栽?這不是成心讓我下不來臺麼?
朱祁鎮不想聖栽,但案子已經送到自己面前,自己必須得處理,於是他表示,不是我不處理,是你們連案件都沒搞明白就讓我來決定,這不是鬧著兒麼?我看這樣好了,我在都察院裡選一名御史,親自下去查案,查出原委,我再做決斷。
皇帝這一腳皮球踢得實在是巧妙,他是絕對不趟這個渾水的,自己插手案件,斷對了皆大歡喜,要是斷錯了,到時候史書記載自己是非不分,豈不是遺臭萬年?我才犯不著冒這個風險呢!
於是,皇帝下旨,著都察院御史潘洪全權負責,徹查此案。
皇帝把這件事交給潘洪,還是有他自己的考量的。
因為這個潘洪,一來並非王振餘黨,二來也不是薛瑄故交,屬於是兩邊都不靠,因此用起來十分放心。
結果這個潘洪還真沒辜負皇帝的期望,他下到民間,細細查訪,先是跑到楊安家的左鄰右舍裡打聽了一番,發現這對夫妻在坊間口碑甚佳,一直很恩愛,這說明岳氏跟邱永通姦這事兒很有可能是謠傳捏造,岳氏根本沒有什麼殺人動機。
之後,潘洪又找來當初替楊安治病的郎中,以及查驗楊安屍身的仵作,從兩人口中得知,楊安並無中毒跡象,死因乃是身體虛脫,瀉痢而亡。
最後,潘御史又陸續查訪人犯郝氏和沈榮的親故,詢問他們在案發前後的行為是否有異,結果得出的結論都是兩人平時遵紀守法,從來沒幹過什麼作奸犯科的事兒,而郝氏找來沈榮,也並非是岳氏串通,行謀害之事,而是岳氏託鄰居郝氏請來方士沈榮,給自己的久病不愈的丈夫做做法事,驅邪消災的。
潘御史一頓查訪,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不久之後,他將所瞭解到的情況一一回稟皇帝,並且附上了自己的意見,即楊安為病逝,自然死亡,岳氏四人則是含冤入獄。
皇帝拿過潘洪的奏疏一看,事情簡單明瞭,證據屬實,的確是冤案,沒啥可說的。
既然沒啥可說的,皇帝當即下旨,釋放岳氏四人。
但皇帝前腳下完旨,後腳就覺得心裡不是滋味。
區區一樁刑事案件,你們有關部門不能自己解決,還得折騰我來來回回下兩回旨?
這麼點小事兒就得麻煩我,朝廷白給你們這幫人發俸祿了?
朱祁鎮十分不悅,隨即又下了一道旨意:
刑部率先經辦此案,查案不實,以至百姓蒙冤,經手此案的官員,實屬工作不力,罰俸三月,以儆效尤。
刑部當然不肯自己背這個黑鍋,他們向皇帝上表,表示造成這樁冤假錯案,我們刑部的確是有責任,但都察院也經手了,他們也有責任,要罰我們,都察院也得跟著受罰。
結果都察院一聽刑部跑去找皇帝告狀,他們也跑來找皇帝訴委屈,御史們認為,都察院固然失職,但此案首告是錦衣衛的校尉,錦衣衛也有責任,要罰我們都察院沒問題,必須連錦衣衛一塊處罰了。
錦衣衛當然也不幹,我們是首告不假,但刑部失職在先,都察院失職在後,要是罰我們三個月,得罰他們半年才合理。
這回熱鬧了,刑部咬都察院,都察院咬錦衣衛,錦衣衛再咬刑部,三個部門來回攻擊推諉,誰都不想讓誰好受。
朱祁鎮一看這不行,這要三個部門都罰了,實在是打擊面太廣,於是又把罰俸的旨意給撤銷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按說大家也算都得到了各自想要的結果,案件也應該告一段落,但朝堂之中,仍然有一個人憤憤不平,心裡始終有股氣兒撒不出去。
這個人就是我們之前提到的,錦衣衛都指揮使,馬順。
馬順可以說是恨極了薛瑄,這個不識抬舉的大理寺少卿不僅拿著楊安案跟錦衣衛,跟自己處處做對,還惹怒皇帝,差點把錦衣衛一整個部門也拖下水。
但記恨歸記恨,薛瑄嚴正執法,坐的端行的正,馬順就算想要對付薛瑄,一時之間還真沒什麼辦法。
但不久之後,一件如出一轍的案子,又把馬順和薛瑄引到了一個十分對立的位置。
錦衣衛中有位指揮使病逝,留下一位正妻,一位妾室,正妻咱們按下不說,先來講一講這個妾室
這位妾室芳齡十九,生的妖嬈嫵媚,是個尤物。
朝中權勢最大的宦官王振有個乾兒子,叫做王山,這個王山心思不軌,想要把這位指揮使的遺孀弄到自己府上來做小妾。
這事兒本來無可厚非,改嫁也絕非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但王山想要迎娶小妾的行為卻被這位指揮使的正妻賀氏阻撓了。
賀氏表示:我不同意這門親事!
王山和這位小妾都很詫異,你又不是我爹我娘,你不同意有什麼用?你算哪兒根蔥?
但賀氏很快搬出了傳統禮法,她指出,按鄉約習俗,丈夫病逝,妾室需得服喪三年,如今三年未滿,你就想改嫁?沒門!
結果王山惱羞成怒,居然指使這位小妾誣告賀氏請方士施法,謀害親夫,應當下獄處死。
這劇情是不是很熟悉?
是的,和前不久發生的楊安案如出一轍,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王山是有靠山的,他乾爹是權宦王振,他上下打點一番,案件直接繞過了順天府和刑部,到了都察院的手裡。
都察院的官員們估麼也是受了王山的恩惠,草草結案,判處賀氏死刑。
卷宗從都察院出來,送往大理寺,結果又被薛瑄給攔下了。
薛瑄拿過卷宗一看,案情似曾相似,認為鐵定又是一樁冤案,於是予以駁回,要求發還重審。
並且,薛瑄不僅駁回了案件,還向正統皇帝朱祁鎮上了幾道摺子,彈劾都察院的御史們審案,斷案實在荒謬,應以瀆職之罪論處。
都察院也不是吃乾飯的,一看薛瑄彈劾自己,立刻咬出幕後黑手,他們表示,不是我們都察院瀆職,而是上交卷宗的錦衣衛部門說案件已定,讓我們走個流程就得了。
經過這麼一鬧,錦衣衛又成了眾矢之的,廣受非議,還在朝堂上被皇帝臭罵了一頓。
馬順實在是太生氣了,合著這個薛瑄,就是和錦衣衛過不去了是吧?
他怒火中燒,心裡想著如果不是當初那個告假案的校尉,自己也不會落到這麼被動的境地。
於是,馬順把這位校尉叫來,綁在樹上,狠狠的用鞭子抽了一頓。
沒想到這位校尉十分嘴硬,死活不承認自己捏造事實,而是一口咬定,是御史潘洪調查不實,包庇真兇。
校尉的一句話點醒了馬順,他認為楊安案還不算完,自己還能做做文章,替自己扳回一城。
皇帝都已經下旨結案,還能怎麼扳呢?
馬順自有他的辦法。
他把楊安案的涉案人員,即岳氏四人抓到午門,挨個綁在樹上抽,這四位平頭百姓實在遭不住這罪,於是又在馬順的逼迫之下再次翻供,又在狀紙上寫下來本不屬於自己的罪行。
拿到岳氏四人的認罪狀詞,馬順算是有了底牌,他拿著狀詞跑到朱祁鎮面前去告御狀,皇帝一聽居然還有這等隱情,十分震怒,於是著馬順統領錦衣衛,再度徹查此事,務必水落石出。
馬順這回算是翻盤了,他得到了皇帝准許,立刻帶著錦衣衛到大理寺抓人。
理由很簡單:岳氏四人既然再次認罪,就說明他們的確是命案真兇,既然他們是命案真兇,你們大理寺屢屢說這是冤假錯案,豈不是集體貪贓枉法,包庇兇手?
於是,大理寺少卿薛瑄,以及大理寺中有頭有臉的官員,如顧惟敬,賀祖嗣,周觀,費敬都被擒拿,整個大理寺幾乎被馬順一鍋端了。
而審理這幫官員的工作,則落到了都察院的身上。
該說不說,負責此次案件的都察院官員,正是那個之前和薛瑄一直不對付的御史王文。
王文這算是撈著了,一頓嚴刑拷打,這幫大理寺官員們都是文臣,哪兒能經這麼收拾,於是紛紛招供。
當然,還是屈打成招。
但就算是屈打成招,這事兒也實在是很難辦。
枉法必然貪贓,大理寺的官員們如果想要幫助岳氏四人脫罪,必然是要收受他們的好處的。
但岳氏四人都是平頭百姓,平日裡素無積蓄,所以都察院愣是一分錢贓款也沒查出來。
當然了,肯定查不出來,因為根本就沒有收受賄賂這回事兒。
坐實大理寺官員們的罪名,是需要人證物證的,但現在既無人證,也無物證,要懲處這些人,實在是難以服眾。
最後,御史王文居然十分滑稽的想出了這樣一條大理寺官員們包庇岳氏四人的犯罪動機,那就是:
方士沈榮是蘇州人,而大理寺官員們大都也是蘇浙一帶人士,這幫官員們為了營救同鄉,所以才行包庇之事。
滑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此裁定之後,這幫人的供詞又打包成卷宗,送往刑部審閱。
刑部官員們的心情是複雜的,一來,他們清楚的知道大理寺的這幫官員們是被冤枉的,這一切都是馬順搞的鬼,但二來,大理寺樹大根深,況且被馬順給收拾成這樣,區區一個刑部,又怎麼敢和馬順作對?
或者說,又怎麼敢和馬順背後的王振作對?
所以思量再三,刑部選擇了緘默。
他們照章辦事,不聞不問,扣上公章,送交皇帝御前。
此時的朱祁鎮,已然被馬順捏造出來的事實矇蔽了,他御筆親批,責成有關部門把大理寺的官員們依罪論處。
結果,大理寺的官員們,處斬的處斬,流放的流放,免職的免職,真叫是一個死走逃亡傷。
忘了說,那個當初徹查冤案的御史潘洪,也累受牽連,流放到了山西。
被馬順誣陷為罪魁的大理寺少卿薛瑄,則被處以死刑,擇日處斬。
而行刑官,還是薛瑄的死對頭,都御史王文。
不過薛瑄畢竟是主角,跟一般人是不一樣的。
關押他的監牢幽深黑暗,潮溼陰森,但他卻絲毫不懼,每天拿著本《易經》捧讀,十分氣定神閒。
老實說,我想除了皇帝被矇在鼓裡之外,大明王朝的所有官員都應該清楚,薛瑄是被冤枉的。
封建王朝並非時刻冷漠,各掃門前雪,不管瓦上霜,一眾大臣們實在看不慣馬順的行徑,紛紛伸出援手,設法營救薛瑄。
想要翻案?
估計是翻不動了。
這一樁原本簡單明瞭的楊安案,被大家來來回回這麼一折騰,已經到了說不清道不明的地步,所以大臣們的訴求很簡單,那就是希望皇帝可以寬恕薛瑄的罪過,留他一條命。
這件事兒看似是皇帝說了算,但其實,是宦官王振說了算。
朱祁鎮向來寵信王振,國之大事,他不找內閣商量,專門找王振研究,所以王振在這件事兒上,是有著一定的話語權的。
王振,在介紹他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加上一句:大明王朝第一代專權宦官。
是的,這事兒要是讓魏忠賢這種老謀深算的權宦攤上了,別說是薛瑄,就連替薛瑄求情的大臣們,魏忠賢也不會放過。
但王振畢竟是初代權宦,實在沒什麼工作經驗,他覺得事已至此,該打壓的也打壓了,該收拾的也收拾了,實在沒有必要和這幫大臣們過不去,於是便向皇帝說了兩句求情的話。
皇帝一看,既然王振都鬆口了,那這事兒就算了吧。
最後,薛瑄免死,但一擼到底,被貶為了平民。
薛瑄雖然活了下來,但岳氏,邱永,郝氏,沈榮這四個無辜蒙難的百姓卻早就被砍了頭。
這真是四個可憐人。
他們終其一生,也沒能洗刷掉自己身上的冤屈。
史書上對他們罕有記載,但對朝廷各部門之間的較量,記錄的倒是非常詳實。
他們眼見得救又重新墜入深淵是一種什麼感受?
他們如何蒙冤,他們遭受了什麼樣的恥辱,他們遭到過什麼樣的毒打,作者查無史料,不得而知。
楊安案到此,終於塵埃落定了。
但故事還沒有講完。
所謂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不久之後,土木堡之變爆發,即正統皇帝朱祁鎮帶著五十萬大軍出征瓦剌,結果被瓦剌人俘虜,景泰皇帝朱祁鈺臨危受命,成為了新皇帝。
朱祁鎮被俘虜了,跟著朱祁鎮一起出徵的王振也身死亂軍之中。
憤怒的朝臣們請求新皇帝清算王振的餘黨,而錦衣衛馬順則成了他們發洩憤怒的物件。
馬順同志的故事值得再寫一篇文章,但篇幅所限,我只能告訴大家,他死的很慘。
這位一手釀成冤假錯案,害人無數的錦衣衛都指揮使的最終結局是——在朝堂之上被大臣們徒手群毆至死。
而那個曾經作為馬順幫兇的王文,下場也沒好到哪兒去。
朱祁鎮一被俘虜,他立刻對新皇帝朱祁鈺投懷送抱,成為了新皇帝的心腹,但沒想到之後又爆發了奪門之變,朱祁鎮又幹掉了朱祁鈺,重回帝位,那麼王文這個牆頭草當然會被清算。
他被人誣告謀反,這一回,冤假錯案落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但這回沒有人再來營救他了。
值得一提的是,負責前去王文府上捉拿他的,正是後來從平民提拔起來又重新做官的薛瑄。
我想,薛瑄去捉拿王文的時候,兩人一定是有過短暫接觸,乃至交流的。
而當他們四目相對之時,會不會各自在內心裡想起多年前的這樁往事,想起這四條無辜的人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