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光速不變與聲速可變之間在矛盾本質上同一的思想實驗。
能否作一個假設,幾百年前海豚在大洋深處作測試光速的實驗,和聲速的實驗。無庸置疑,海豚測得的光速與聲速是不變的(海豚認為此時認為海水是純談水,溫度,密度,同一,並靜止,就象‘真空等價態’),但幾百年後,海豚卻發現在海洋宇宙中聲速是可變的,但卻依然認為光速是不變的。此時海豚的認識就發生了矛盾。他們要們無視,要麼就要設發把兩者統一起來,——結果海洋宇宙相對論就誕生了。而若不這一過程放在人類身上,其過程,就是起初,人類對聲速,光速,豪無概念,後來對"聲音"快慢有了認識,……直到現在認為"真空光速不變","聲速可變",人已把自己變成了海豚,這樣"真空”相對人類而言,就象"海洋"相對於海豚而言一樣。"真空"對人類的"暫時認識"就變成了"空無一物——同一"的不可分辯的"宇宙空間",現在人類已知光速在不同的"媒質"中傳播速是不同的。在此,本人就認為人類對光速的認識就存在海豚式的"認識幻覺",其於此,人類發明了"相對論",其本質和海豚的認識努力是相同的,就是調解光速的可變性矛盾。所以對"光速"與"聲速"的本質在此可作同一化的形式理解:即聲速可認為是某一特定"慣性收斂"態在空氣,水,固體中的傳憣,其傳播速度,只與具體的"媒質"相關,而"光速"的傳播也只與具體的"媒質"相關,這樣,就可以統一的認為所謂"波的傳動"其本上就是"媒質——慣性群態"自身的波動,所以光在"‘真空’媒質一慣性群態"的傳播,也就是"空間"的波動傳播,當從進不同"光密媒介"時即認為"與光傳播相關條件“發生了"媒介異變或新增”,這和"聲速”——"聲量子"的在空氣中的速度變化本質上是同一的。也就是說,光子與聲子,都對應一種"慣性量子——質能"收斂群態,而光速與聲速一樣,都可以認是其母體的慣性群態最簡特徵值。也就是相似的講,假如告知某一個具體的光速值,或聲速值,就可以對應的猜測出一種具體的"慣性收斂群態”,相信,未來,這種"猜測”將會成為可"計算"的必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