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被提出已經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了,近日,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再次衝上熱搜,而且每次有相關的新聞,不少人都持支援觀點,這次也不例外。
公攤面積為何總被人詬病
所謂公攤面積,即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簡稱,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等,與套內建築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
公攤面積之所以被很多人詬病主要有幾個方面原因,首先是買房人心中不平衡的問題。買了一套房,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花的是同樣的價格,結果在使用方面,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完全不對等,套內面積在70年產權內是自己私人的,公攤的面積卻屬於整個樓棟共同所有。
其次,公攤面積目前沒有統一標準,基本上是開發商說了算,而且缺乏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業主毫無申辯權力。再加上公攤面積是我國獨有的做法,似乎從國際層面找不到合理性的支撐案例。也正是因為以上幾個原因,很多人都支援取消公攤面積。
取消公攤難以減少購房成本
有些人支援取消公攤,是希望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房價,減少購房成本。然而,這個想法基本上很難執行。
首先是取消公攤面積之後,面臨著成本由誰來買單的問題。如果說現在讓開發商承擔這部分成本,肯定不現實。要知道,目前一些高層產品的公攤基本在20%以上,如果取消公攤,直接意味著房企要減少20%的營收。而現在房企在合肥開發一個新樓盤,利潤基本也就10%,如果讓開發商相當於毫無利潤空間還賠錢,房企自然就不會拿地了,這無疑會影響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執行。
如果說讓二手房東承擔也不現實,現在二手房掛牌價格基本都是房東自主定價,如果二手房剔除公攤面積,計價面積變小,那麼相應的房價就提高。
舉個例子,好比你去菜市場買毛豆,你問商家:毛豆多少錢一斤?商家可能說是:3塊一斤。這時候你說:我買的是豆子,不是豆殼,商家答:去豆殼的5塊一斤!
我想這個故事能夠讓大家很好地理解公攤面積計價的去與留。即使真的取消公攤面積,房子的總價大機率是不會變的,只會變相地提高了房屋均價,比如從原先的2萬/㎡漲到了2.5萬/㎡,你的買房成本雖然沒實質性變化,但是在心理上,2萬5的房價絕對比2萬“漲”了不少,這容易給市場傳遞房價上漲的預期,促進房價真上漲。
此外,如果公攤面積不算房價,還會引發公共部分的建築質量與物業費用等相關問題。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樓梯、樓道、大廳、屋面等公攤部位都是“不計入價格”的或是“不花錢”的,誰還會用心建設它,用心珍惜、愛惜它呢?
取消公攤面積≠公攤面積不計入房價
目前取消公攤還只是建議,即使之後真的執行,也希望大家要理解一點,那就是,取消公攤面積≠公攤面積不計入房價。或者說取消公攤面積不等於公攤面積不計入買房成本。
比如你看這次的政協委員的提議說得就很清楚,建議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說白了,就是要把公攤面積的問題梳理清楚,解決分歧,讓大家都能接受,而最終的實際成本還是需要購房者來承擔的。
這個建議方式就讓我想到了當年合肥執行精裝,毛坯分開備案的時候,也是因為公攤面積引發了爭議。當時物價局把毛坯均價和精裝均價單獨展示,房屋總價的計算方式是總價=建築面積x(毛坯均價+精裝均價)。但這個計算方式就被網友質疑,因為建築面積裡有公攤面積,公攤又不用裝修,不能算精裝價格,應該按照套內面積x精裝均價來計算房子的總價,毫無疑問,網友的質疑無疑是非常合理。
最後,為了解決分歧,合肥便取消了毛坯精裝、分開備案,房價直接就是按照包含了精裝修之後的均價來展示,實際的房屋總價在更改前後並沒有什麼變化,只是換了一個大家都沒有分歧的展示方式而已。
結語:由此可見,公攤面積爭議的本質,關乎的並不是價格,而是知情權。說白了“取消公攤面積”就是能夠給購房者對於現有公攤面積有一個很合理的解釋,不能一筆接一筆的糊塗賬埋單。而想要透過取消公攤面積,從而減少購房成本的想法基本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