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史》記載, 明朝官員的年俸祿摺合今天的資料以及對應的主要官職如下表:
| 品俸/年石 | 米/萬斤 | ¥/萬元 | 對應官職 | 
| 正一品1044 | 19 | 57 | 宰相、三公 | 
| 從一品888 | 16 | 48 | 三孤 | 
| 正二品732 | 13.3 | 40 | 尚書、都御史 | 
| 從二品576 | 10 | 30 | 布政使 | 
| 正三品420 | 7.6 | 22.8 | 侍郎、按察使 | 
| 從三品312 | 5.6 | 17 | 參政、轉運使 | 
| 正四品288 | 5.2 | 15.6 | 知府 | 
| 從四品252 | 4.5 | 13.5 | 參議 | 
| 正五品192 | 3.5 | 10.5 | 同知府 | 
| 從五品168 | 3 | 9 | 知州 | 
| 正六品120 | 2.1 | 6.3 | 通判 | 
| 從六品96 | 1.7 | 5.1 | 同知州 | 
| 正七品90 | 1.6 | 4.8 | 知縣 | 
| 從七品84 | 1.5 | 4.5 | 判官 | 
| 正八品78 | 1.4 | 4.2 | 縣丞 | 
| 從八品72 | 1.3 | 3.9 | 知事 | 
| 正九品66 | 1.2 | 3.6 | 主薄、大使 | 
| 從九品60 | 1.1 | 3.3 | 教授、巡檢 | 
糧食換算標準依據吳慧的《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一石為153.5斤,每斤為594克,摺合今天約一石182斤,價格以一斤大米3元折算。
朱元璋定的這個標準,看起來官員的待遇雖然不高,但是生活應該是綽綽有餘的。但這裡面有兩個嚴重的問題:
第一、官員除了養活全家老小,還要有幕僚、轎伕等一大堆傭人要養活。像幕僚、轎伕等一大幫人,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但是支出卻是官員本人的。把這些龐大的支出加上,明顯是不夠用的。
第二、就是這點可憐的俸祿,也往往不能足額保證發放。一個是經常用香料、布帛來代替,一個是經常用大明寶鈔來代替。
根據黃仁宇的觀點,明朝官員到手的俸祿僅相當於名義俸祿的4%。即便黃仁宇的資料有人不認同,但明朝的官員不能足額領導俸祿是事實。
而宋朝官員年收入是多少呢?由於宋朝官員收入比較龐雜,根據《宋史》記載,我統一用折算為人民幣年收入的籠統方式計算:
| 職位 | 年收入/¥ | 
| 三師 | 600萬 | 
| 宰相、樞密使 | 1500萬 | 
| 參知政事 | 1000萬 | 
| 六部尚書 | 300萬 | 
| 六部侍郎 | 280萬 | 
| 九卿 | 240萬 | 
| 少卿 | 180萬 | 
| 縣令 | 150萬 | 
| 縣丞 | 76萬 | 
資料再清晰不過了,就是宋朝比縣令還低一級的縣丞,合法收入也比明朝位列三公的張居正高。
那麼明朝官員俸祿如此低,明顯不夠花,怎麼辦呢?只剩下一條路,就是貪汙了。所以明朝的低薪制的第一個惡果就是開啟了官員系統性貪汙的先河。
明朝的著名大清官海瑞混到母親過生日買兩斤肉都是新聞,自己的女兒也是窮死的。指望所有人學海瑞很明顯是不現實的,而都學海瑞也不能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
貪汙就必然導致腐敗,這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了,這裡就不用過多解釋了。
明朝的官員俸祿這麼低,那麼多錢都花在哪兒了呢?我們再來看看明朝皇族的待遇。
| 男性年俸/石 | 米萬斤/萬元 | 女性年俸 | 米萬斤/萬元 | 
| 親王10000 | 182/546 | 公主2000 | 36/108 | 
| 郡王2000 | 36/108 | 郡主800 | 18/54 | 
| 鎮國將軍1000 | 18/54 | 縣主600 | 15.6/46.8 | 
| 輔國將軍800 | 15.6/46.8 | 郡君400 | 7.8/23.4 | 
| 奉國將軍600 | 10.9/32.7 | 縣君300 | 5.5/16.5 | 
| 鎮國中尉400 | 7.8/23.4 | 鄉君200 | 3.6/10.8 | 
| 輔國中尉300 | 5.5/16.5 | ||
| 奉國中尉200 | 3.6/10.8 | 
結論很清楚了,明朝的錢捨不得給官員花,但是給皇族花可是一點也不小氣的。
而明朝這麼做,官員的心理必然失衡。這幫姓朱的什麼都不幹,就如此豐厚的待遇,自己辛辛苦苦地幹活,合法收入連溫飽都混不上。
所以就帶來第二個惡果,就是明朝的官員相當的不負責任,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第一個不負責的惡果就是明朝收不上來稅。
明朝財政收入說法不一,從最低的300萬兩至最高的1000萬兩都有。而宋朝財政收入最高的估計是超過1億兩,最低估計也是5000萬兩。
也就是說明朝在地盤遠大於宋朝的情況下,對明朝最高財政收入是1000萬兩,對宋朝最低財政收入的估計是5000萬兩,差距也是五倍。如果按雙方的最大差距的話,宋朝的財政收入是明朝的30倍以上。
這裡面首先的因素當然是明朝對工商業和外貿的破壞,但同樣執行海禁政策的清朝好歹也有3000萬兩以上的收入。
所以我認為除了工商業被破壞之外,明朝收不上來稅的第二個原因就是明朝的官員不願意努力收稅。
道理很簡單,稅收上來都讓朱家皇族給花了,官員能分到的寥寥無幾。還不如少收點,中間自己多貪汙點。
而皇族要花錢,官員收不上來,萬曆皇帝最後想辦法用太監來收稅,在正常的稅收系統之外又增加了一層,鬧得天下大亂,民怨沸騰。
到了最後三餉加派的時候直接點燃了農民起義的烈火。
第二個不負責任的惡果就是在需要花錢的時候,官員與皇族互相推諉。
礦監派來了,三餉也加上了,最後錢還不夠用,怎麼辦?
皇帝想讓大臣們捐款,而大臣們也想讓皇族來捐款。
皇帝想著你們漏稅漏稅、貪汙腐敗那麼多年,如今朝廷窮到這個份上了,讓你們來拿錢總不過分吧?
而大臣想的是我才掙幾個大子兒?比起你們皇族的錢那就是毛毛雨,況且天下是你們朱家的天下,你們不拿錢,憑啥讓我拿錢?
而且大臣們還有個實實在在的顧慮,我要是真拿錢出來了,你把我當貪汙犯處理了怎麼辦?
朱元璋摳門兒的基因很強大,所以朱家到死也不出錢。最終各地肥的流油的藩王,都被農民起義軍當豬給宰了,朝廷也被推翻了。
而大臣們不出錢,最後被李自成的夾棍收拾得哭天抹淚的,最後錢也沒有保住。
第三個不負責任就是政治上的不願意擔當。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朝快要滅亡的時候,傻子都知道遷都南京是最佳選擇。這個事兒崇禎皇帝最急,但是大臣們不著急。
這個說法大家如果不理解的話,可以聯想一下影視上戰爭的鏡頭。在危險的情況下,主帥是要做出堅守不退的姿態的,而主帥旁邊的人是要拉著主帥趕緊走,主帥再做出一副極不情願的姿態,最終結果是硬被別人拉走。
這個做法的好處第一可以穩定人心,第二畢竟也是有面子了。
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就是沒有大臣給崇禎這個面子。
當然第一個原因是怕崇禎事後報復,自己當了背鍋俠,畢竟崇禎皇帝幹這種不負責任的事兒有前科。
還有一個原因,也是根本原因,就是大臣們對明朝存亡無所謂了。反正朝廷對我們官員這麼差,換個朝廷我們還是當官的,說不定還能活得更好。
這也是為啥宋朝滅亡的時候十多萬人寧死不屈,跟著跳海自殺。而明朝滅亡的時候,只有一個太監跟著崇禎自殺。
官員們才懶得理皇帝呢,這時候都忙著找李自成報道,想趕緊謀個一官半職的。
總結下來,明朝實行的低薪制,最主要的惡果就是開了官員系統性腐敗的先河,其次就是導致明朝的官員給朝廷的效力程度低,不是添亂就是不承擔。再說得直白點,就是明朝的官員巴不得明朝早點滅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