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條新聞,男足球員的年薪從稅前500萬降至稅前300萬,扣稅之後到手的有200多萬。
這支球隊球員屢敗屢戰越踢越爛聞名於天下,不知他們何德何能還能繼續呆在球隊拿300萬的年薪,而不是被掃地出門?上頭究竟是什麼原因捨不得這群寶貝疙瘩?眾所周知,市場經濟下各行各業都是優勝劣汰,按績效發工資,為什麼男足球員踢得這麼爛,幾乎沒有贏過還個個都是鐵飯碗拿了這麼多年的高薪?這次降薪至300萬,上頭不知是下了多大的決心。
有人說足球運動員是吃青春飯的,一個球員能上賽場踢球也就那麼幾年,所以年薪300萬並不沒有多拿,這是一個球足該拿的工資,什麼叫球員該拿的工資?給球員開工資,是請他過來好好踢球,在球場上為了榮譽奮力拼搏,而這群球員呢,從來是隻管拿錢,從不好好踢球,當球場是遊樂場,憑什麼拿這麼高的工資?憑他們長得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