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年,牛頓提出萬有引力,這個學說一經提出便解釋了許多以前人們無法解釋的問題。但什麼是引力,為什麼會存在引力這讓我有許多疑惑?
根據牛頓的引力公式,我們大致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地球兩極的引力大約是地球赤道引力的兩倍。我們根據這個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同一個人,用同樣的力,在在兩極和赤道進行一個跳高測試,那這個人在赤道跳起來的高度會是兩極地區跳起高度的兩倍嗎?我雖然沒做過這個實驗,但我感覺不太可能,這中間是否有一個我們忽略的變數存在。
拋開這個問題,地球是一個巨大的磁場,其兩極磁場強度大概是赤道磁場強度的兩倍,同時任何物體本身都包含一個獨特的磁場,就拿人來說,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磁場,那麼我們再做一個假設,只要我們自帶的這個磁場是一個可以根據地球磁場強弱改變的變數,那麼是否可以解釋在兩極地區和赤道地區跳高這個問題呢?假如可以解釋,那是否說明萬有引力本來就是個錯誤說法呢?這裡可能有人會問,如果沒有萬有引力,我們為什麼會站在地球表面?我感覺這個問題更好解釋,大家都聽過同性相吸,異性相斥,我們根本不是站在地球上,準確的說是被吸附在地球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