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補償的價格是怎麼出來的?是要經過法定的評估程式來確定。這個法定的評估程式,要有被徵收人予以參與的,老百姓要知道房屋價值低,低在哪裡?為什麼低?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心裡一定要明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規定,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透過多數決定或者是隨機選定等方式。這個規定是考慮到由被徵收人決定,由被徵收人選舉,由被徵收人多數意見確定結果。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徵收部門作出徵收決定公告會有日期,這個公告的日期,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屋的市場銷售價格。評估的時間點和有效期大家一定要確定,在簽約期限之內尤為重要。
如果被徵收的房屋周圍有類似房屋市場交易價格的,是採用市場法。有房子類似地段也有房屋有可比性的,就按照市場交易法。市場怎麼賣,房屋就怎麼評估。
企業在遇到拆遷時,被拆遷的房屋的價值應該如何計算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主管部門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第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第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對於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內容並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14條的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證等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上述評估辦法中只提到了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要考慮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等因素,並沒有講被徵收房屋價值實質構成進行說明。
那麼,關於這個內容,我們可以參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實行貨幣補償的方式,貨幣款、補償款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及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確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區位補償價。具體評估辦法、評估規則由市國土管理局制定公佈。
雖然該辦法已經被禁止,但是我們可以透過該辦法瞭解到,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實際上是包括了土地的補償價格及區位的補償價,以及房屋的補償,也就是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在拆遷時,主管部門往往會給灌輸一個觀點,及補償是對土地上房屋的補償,而有些企業的廠房成本價是非常低的,那麼拆遷方告知企業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主要是對房屋成本的補償。
實際上,對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進行補償時,不僅包括了對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補償,還有對房屋所在土地的區位價的補償。所以,企業在計算自己的企業廠房的價值時,應該瞭解此價值是實質構成,要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對自己的補償有正確認識,主張自己的合法的權益得到相關的保障。
在遇徵地拆遷時,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損要勇於採取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拆遷案件中,專業的律師至關重要。行政訴訟糾紛當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師。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並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