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不僅可以用於購房,突發事件引起經濟困難時,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與自住房有關用途可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目前房價其實並無太大波動,沒有上漲,也沒有看出明顯的下降。國家政策沒有引導降低房價,但是卻出臺政策降低了首付款。按照新規,最低首付只需房款的20%,現行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下,含5年),3.75%(5年以上)。如果是自住房需求,有沒有利用住房公積金現在購房的想法呢?
購買的是二手房並且房款一次付清的,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社保繳費證明和身份證明等材料即可辦理。
除了購房,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的也可提取公積金。根據地方政策會要求提供一些材料,除了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外,可能還會需要提供地方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用地批覆、報建批覆、其他批准證明檔案、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等等,根據具體的情況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
二、離開單位後,公積金儲蓄餘額可提取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住房公積金封存期滿未重新就業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7.房屋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儲存餘額。
住房公積金可以看成是自己的一筆儲蓄存款,並且同存銀行一樣,會結算利息。以上任意情況,都可以提取出住房公積金儲蓄餘額。
三、突發情況引起經濟困難
9.突發情況引起經濟困難的;
新政策下,住房公積金不一定用於住房,在突發情況引起家庭經濟困難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以緩解經濟困難的壓力。
比如,房租負擔超出日常經濟收入的,比如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再比如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都可以申請提取出住房公積金。除了身份證明,一般會需要民政部門或者應急管理部門出具的,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證明、家庭收入證明、經濟困難證明等,各地區具體實施政策會有一定不同,並且在申請材料和辦理程式上會有更為具體的要求,最終要以當地政策檔案為準,包括哪些疾病屬於重大疾病,地方也會有明確的說明。
以上是目前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彙總如有錯漏,感謝大家指正。如果暫時不需要提取,那麼就把它當成一份儲蓄,直到退休也是一筆不錯的養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