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吃酒”是湊份子的俗稱。壽酒、狀元酒、搬家酒、滿月酒和紅(喜酒)白(喪酒……。名目繁多不堪其擾。有時你手機上同一天“吃酒”的資訊讓你不知如何走,連小孩都派出應酬。也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
貴州歷史上沒有“吃酒”之說,那時普通人家有事,左鄰右舍,親朋好友聚集在一起,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出錢也就是雞、蛋、面、糖等禮物,幫忙的家常便飯幫完事就散了。真正的富貴人家才有面子擺席,一場事擺席下來,是要耗費很多錢財,沒有錢是撐不住面子。
上世紀九十年代後,隨著經濟建設發展,人們手裡面逐漸有錢了,有事要辦的普通人家鋪上人情薄擺上席,“吃酒”湊份子開始。剛開始時,湊的份子數目不多,主家還要貼點錢擺席才夠。能擺席就是面子,風氣形成。
隨著人們的收入增多,湊份子數額越來越大,主家用湊分子的錢辦完事後還有積餘,一些有心人認為是商機,“吃酒”演變成一些人的斂財手段。“吃酒”的名目愈來愈多。
大家都不願吃虧,攀比風加重,導致酒席氾濫。借貸吃酒,逃避吃酒攜家帶口搬離故居,甚至還有吃不起人情酒而自殺。“吃酒”已經嚴重危害到人們安寧生活。
"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民間底層百姓辦席太多的尷尬,數年不見面也不通電話都想法聯絡,為了酒席人多鬧熱的面子。真的有面子嗎?欠著人情面子都是討來的。人情還得還。
真正“吃酒”得利是權貴,現在不擺人情薄,發給來客信封,客人自己裝錢寫上名字。趨炎附勢,趨之若鶩,人頭濟濟。
貴州省委省政府下發檔案嚴格規定黨員幹部“吃酒”桌數,違規者受黨紀政紀處分;各級地方政府已發文件規定可以辦的酒名目和審批程式,設立舉報電話和曝光臺監督管理。
風聲緊大家收斂,管理不嚴又開始。底層百姓隱秘些照辦不誤;幹部就化整為零,多日多地方辦,只要每次都是不超桌數。如此反覆,歪風難糾。
“吃酒”不能成為斂財手段,必須返回本性。首先黨員幹部帶頭辦酒席一律不能收人情費,如有都視違紀。其次在村委會、居委會基層組織帶領群眾倡導新的“吃酒”民風,宣傳湊份子吃酒席用民眾錢撐面子是恥辱的,大家自覺抵制,從民眾本人做起開展活動。如此上行下效,民風可正。
君子之交淡如水,往來無錢財。好面子擺排場是自己的事,沒有誰幹涉。俗話說“有多大的肚吃好大碗醋”,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