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援力度。
對此,景暉智庫首席經濟學家胡景暉分析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貸款不納入"兩集中"管理,那麼銀行肯定會在這塊去掉"緊箍咒",能夠大膽的去放貸,支援各地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快速發展,這是個好事,但也存在三個問題,不能忽略,需要引起重視。
第一,手續繁瑣。拿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要經過政府對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的一系列的開綠燈,一事一議,再加上銀行的批貸等等,審批流程和手續比較繁瑣,一般企業很難申請拿到。
第二,利率偏高。實際上即便拿到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專項貸款,大概綜合的年化融資成本在5%左右,要高於目前中小微企業經營貸3.8%到5%的利率,貸款企業壓力較大。
第三,過度傾向保障性,忽略了市場化租賃。過度傾向於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貸款支援,而忽略了對市場化租賃房源供應和運營主體的支援。雖然保障效能夠拿到很多優惠政策,但是保障性也會被要求比同地段的市場化的租金要低15~20%,如果把政策紅利剔除掉,基本上市場參與主體都處在一個微利的狀態。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不夠,那麼參與者就少,供應不足,房租就還會上漲。
所以,真正要把長租房市場搞好,必須保障性和市場化雙管齊下,才能夠解決好這個問題。因為過往單純依靠保障性,我們沒有控制好房價,未來租賃市場如果也單純依靠保障性的話,我個人認為也控制不好房租,所以還是要保障和市場雙管齊下,在支援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的同時,也要加強對市場化租賃住房供應和運營主體的支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