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20日,劉口子大隊任窪子生產隊《四固定、大包乾任務三聯通知單》顯示:
我家(父親任正東)固定耕地33畝,其中掌地17.8畝(大趟9.8畝、勃夯子8畝),畝產量100斤;塬地15畝(中梁10畝,長前梁2畝,梁路北3畝),畝產量60斤,總產量2680斤,人均693斤。草地1.5畝(長咀掌地),林地1.5畝(四川掌塬地)。
固定財產價值507元:其中黑色對牙口齒的母驢1頭,折價320元。黑羊7只(條羊2只、母羊3只、小羊2只),折價112元。綿羊3只(條羊、母羊、小羊各1只),折價70元。犁1張,折價5元。
大包乾任務:人口3人,勞力2個,公糧(農業稅)69斤,購糧無,提留糧45斤,儲備糧48斤,統購油4斤,超購油3.2斤。應交公共積累9元,管理費1.5元,承擔公用工12個。劃到戶保管的林木提留款6.4元。
附1980年《劉口子大隊全面推行包產到戶工作總結》:一、土地財產固定:
1、固定土地:先評出常產,再按人分常產,按常產分地,本著集中連片、就近生產、大體平衡的原則,一次固定到戶。共固定到戶土地5398畝,佔耕地面積74%,人均11.7畝;評出常產343126斤,人均747斤;固定草地459畝,人均1畝;其餘土地全部棄耕,還林還牧,共棄耕1490畝,人均3.2畝。
2、羊只與大家畜固定:大家畜逐頭折價,按人分配,按價分畜:共有179頭,折價51711元,人均112.6元,其中騾子40匹,牛21頭,驢118條。固定羊1572只,人均3.3只,折價34617元,人均75.4元。凡固定的土地不準買賣、出租、典當、倒換、轉讓,不準亂修莊基,羊只和大家畜出售或倒換,須經生產隊批准。
3、小型農具逐件折價,按人分價,按價分農具,共有犁、樓、鍘子等155件,折價1460元,人均3.18元。
4、中型農具:手扶拖拉機2臺,四川仗、劉西灣隊各1臺,油房歸劉口子隊。
5、成片林76畝,劃到6戶保管,付給適當報酬。
二、欠款及任務分解:
1、共欠國家貸款12512.30元,除賈塬生產隊外其餘隊於年底還清;賈塬隊欠8730元,年底由集體還3000元,其餘劃分到戶,由戶歸還;社員欠集體70戶359人,欠款10592.51元,在年底還清。
2、公購糧任務和集體提留:公購糧任務11500斤(加15%保險係數)人均25斤;油料任另1342斤,人均2.9斤;儲備糧6810斤,生產用糧908斤,二者人均17斤;生產用油49斤,人均1兩。現金提留:公積金908元,人均2元;公益金454元,人均1元;管理費227元,人均5角。公共用工約2330個,人均負擔5個;大隊幹部及五員補貼10人,補貼工日1790個,每個工日按3斤糧5角錢補貼,需糧5370斤,款995元,人均2元。困難戶照顧2戶,分別幫工310個。五保戶2人,每年由生產隊供口糧500斤,現金15元,油品12斤(任志彥家族往事之三十二,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