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大家說了作為買方,在交易二手房時候的第一個注意事項
今天接著跟大家說第二個
二、作為買方,注意審查交易房屋是否有承租人
首先,買方去看房的時候,要注意房屋是否現在有住戶,若有,住戶是房主本人、親屬還是承租人
若住戶是承租人,可以和承租人聊聊天,問一下房屋租賃合同是到什麼時候,以及房屋有什麼缺陷,比如是否有漏水、隔音情況如何,這些沒有體現在合同中的因素其實都會很影響之後的入住體驗,而這一點也是在看房時可能無法得知的事項。
大家即使對法律規定不是非常熟悉,很多時候也應該聽到過“買賣不破租賃”這句話
這句話的意思是,當房屋買賣時,如果房屋本身有租賃情況,那麼買賣關係是要次於租賃關係的,買受人要保障承租人租賃權的實現。
也就是說,若買了一個上面有租賃關係的房屋,即使買賣合同已經簽訂,購房款已經支付,入住房屋的時間也要等到租賃到期
因此,在買房的時候,注意審查房屋是否有承租人以及租賃合同的期限就很有必要了。
在與承租人聊聊之後,可以與房主再溝通一下,透過房主反映的情況,也可以側面瞭解房主的誠實信用程度以及房屋的真實情況,
如果房屋確實有租賃情況,其實也不是一定不能夠交易。
注意在合同中明確現有租賃關係的截止時間,後期租戶的租金繳納方式和收款主體,如何進行房屋的交接,明確約定上述事項即可。
今天先跟大家聊這麼多,下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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