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財富在股市、日本人的財富在債市,中國人的財富在樓市。美股、日本國債、中國的房地產,就不可避免的成為了世界三大財富蓄水池,其中任何一個出現問題,都會導致災難性後果。
三者之中相比較而言,中國房地產市場還算最穩定的,畢竟房子的流通性遠遠沒有股票和國債那麼活躍。雖如此,也不能掉以輕心,所以必須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怎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呢?目前來看最直接的辦法就是開徵房產稅。
關於房產稅,一直以來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雖在全國若干個城市開始了試點,但距離相關立法的出臺和全國範圍內的推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為什麼呢?就是這個稅的落地實在是太難了。
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這個稅落地的難點在哪。
難點一:稅收合法性的問題。請注意,“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還不一樣,至於具體怎麼不一樣不是本文的重點,故不做闡述。我只說一點,我們購買商品房時所付的房價中是含有契稅、印花稅、房屋維修基金、城建、教育費附加等多種稅費的。這其中有些,從理論上本就屬於“房地產稅”的範疇。所以再針對存量住宅每年徵收“房產稅”,有重複徵稅之嫌。房產稅要想開徵,必須解決徵稅合法性,一是要制定房地產稅法,二是要改革一些現有稅種。其中紛繁複雜、牽扯甚廣,非一朝一夕可完成。
難點二:怎麼徵的問題。房產稅的開徵,涉及到稅率、徵稅物件、徵稅方式、免徵額等諸多問題,需要科學而詳細的頂層設計。
先說徵稅物件,有人提出“先城市,後農村”,我認為這就是滑天下之大稽。難不成很多落後地區農村搖搖欲墜的土坯房也要徵稅?孤寡老人的房子也要徵稅?困難群眾的房子也要徵稅?若有減免,如何保證公平?再說農村多為自建房,難不成要逐村逐戶入戶測量?這裡面會出現多少矛盾、多少操作空間?我國農村嚴格執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農村不存在房地產泡沫,不存在房地產投機,不存在房地產過熱,甚至根本不存在房地產這個行業,何以徵稅?
即使是僅在城市徵稅,也存在不少問題。比如說,有的農民工長期在大城市務工,為了老有所居,傾其所有在老家縣城買了房子,本來一年就住不了幾天,現在還要交稅。這是逼著他們回鄉創業還是賣了老家的房子到大城市望樓興嘆?我們假設再退一步,僅在人口達到一定體量、房價達到一定高度的大城市徵稅,也存在一定問題。比如,很多城市存在不少的小產權房、違建房等,有些是因為非常複雜的歷史原因導致的,本來就矛盾突出、利益糾葛非常複雜。這些房子要能拆早拆了,問題是拆不掉,只能交給歷史去消化。開徵房產稅的時候是否對這些房子徵稅?如果不徵,那就造成了“合法的要交稅,不合法的不用交稅”,如果徵稅,就等於變相承認了那些房子的合法性。
再來說說徵稅方式和免徵額,目前的呼聲主要有三種:一種是“每個家庭有一套住房免稅”,這樣做顯然是不合適的。首先,有的家庭夫妻兩地分居,確實需要兩套住房。其次,這樣做在一些大城市是否造成離婚潮?再次,我蝸居三十平,你豪宅300平,同樣享受免稅政策,公平嗎?還有第二種徵稅方式,即“見房就徵,見證就退”,也就是說,所有的商品房均要交稅,但是每個交了房產稅的人都可以持身份證退一套房子的稅。這樣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比如,某人在北京和老家縣城各有一套房子,那麼他肯定選擇退北京那一套的稅這樣就自然把稅收留到了最需要的地方。再者,一家有幾口人,就可以免稅幾套房子,這樣一來,可以鼓勵生育和鼓勵贍養老人。問題是,這種做法問題也很大,甚至最不可取!大家都烏泱泱的去交稅,再烏泱泱的去退稅,折騰了老百姓,也累死了稅務機關,大部分的稅費只是從稅務機關過了一遍手,卻極大的增加了徵稅成本。還有第三種徵稅方式,比如上海最新試點政策,每人免稅60平米。這樣一來,即鼓勵了婚育和贍養老人,也避免了30平蝸居和300平豪宅的公平性問題。同時,結合全國房地產聯網平臺,或許可以達到成本最小化、手續最簡化和效益最大化。
難點三:能不能徵上來的問題。發達國家的稅收以“直接稅”為主,發展中國家的稅收以“間接稅”為主。所謂“直接稅”就是從老百姓手裡直接收的稅。比如美帝,他們的個人所得稅佔聯邦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所謂“間接稅”,就是雖然沒問你直接收,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所購買的商品,價格裡面是含稅的。比如,中國菸民從沒直接交過一分錢的稅,但透過購買香菸為國家貢獻了一萬多億的菸草稅。
我國經濟正在逐步接近發達國家的門檻,稅收向“直接稅”為主過度也是必然的。問題是,公民納稅意識有沒有真正跟上?假設有百分之一應納房產稅的人沒有按時納稅,甚至千方百計逃稅,稅務機關和司法機關就會奔潰,這是鬧著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