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各國實力
這些國家是以傳統觀點挾帶著18世紀的制度而進入衝突的。只是,18世紀制度受到19世紀某些事件影響,稍作修改而已。在政治上,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敵對的兩個結盟之間的抗爭。兩個結盟的基礎都是傳統外交聯盟。在軍事上,他們認為是專業軍隊之間的角逐。所謂專業軍隊,確實因為受到歐陸徵兵制度影響,而變得大而無當;但基本上,這些專業軍隊之間的角逐,是由士兵打拼出來的。他們是在大量人群爭相圍觀他們奮戰的情形下,進行搏鬥的。德國人曾瞥見真理——一兩種不同的,具前瞻性的想法。其中,由19世紀德國發展而來的“國家武裝論”,是將國家設想成一座貯水池,它能將後援人員物資挹注于軍隊之中。另一種則相反,他們不認為國家是一條包容眾多支流的巨河,軍隊只是其中一股力量。他們的概念是“全民武裝”(Nation in Arms),而非“全民戰爭”(Nation at War)。即使今日,這所謂“全民戰爭論”的基本理念,尚未被全面認同。隨著1914年至1918年戰爭的進展,參戰國家獲得了各種力量的支援。這些力量包括科學家的研究成果、工程師的創意與科學技術、產業的人力,以及宣傳家的文筆。然而,長期以來,這股聚集著許多力量的綜合力,猶如一個雜亂無章的大漩渦。舊秩序瓦解,新秩序尚未發展成形。實用性的合作後來的確慢慢出現了。不過,令人爭議的是,即使到戰爭最後階段,這種合作是否達到過更高層次的協調——不同力量的整合,就很難說了。
1914年的德國陸軍,其實誕生於拿破崙戰爭時代。幼年期受格耐森瑙與沙恩霍斯特的培育,青少年期受教於老毛奇與羅恩(1),德國陸軍的成熟,則是在1870年的戰爭時期。德國以法軍為目標,進行新陸軍嘗試,結果成功地戰勝法軍。當時法軍裝備差,領導統御欠佳,服役期限亦長。德國要求每一位體能合格的平民,有責任服役;國家則掌控所要求的服役人數,訓練這些人在短期內,以常備武裝衛國;然後遣返他們,讓他們回覆平民生活。這種制度的特色,也即其目標,是要產生巨量的後備軍力,以備戰時擴充為實際陸軍之需。平民根據他的役別,最先服常備役2或3年,接著是4或5年的正規後備役。然後調至地方國民兵(Landwehr)服役12年;最後,從39歲至45歲,轉入地方民兵團(Landstrum)服役。另外,由於當時規定不同膚色者不得進入正規軍,故有一種後備部隊(Ersatz reserve,暫編軍)是由未被徵召服正規役者所組成。
這樣的組織,以及完整的訓練,堪稱大戰中第一樁偉大的奇蹟。這當中,含有一項後來證明對戰爭具有決定性的秘訣。雖然一般認為,擔任輔助性工作或守備任務的德國後備部隊的素質有問題。然而,德國進行動員時,卻能為每一個第一線的軍(corps),安排同等數量的一個預備軍(a reserve corps)的增援。而且,德國人也有勇氣在任何作戰的最初衝突中動用他們。這一驚人舉動不但攪亂了法國的計劃,進而使法國整體作戰計劃為之脫序。 德國人曾因許多失算而為人所詬病,但對於德國許多正確的直覺判斷之舉,批評卻欠公正。我們都知道,領導幹部需接受高度訓練,方能在短期徵召行動中,使徵召者如同鋼液入模一般,迅速使軍力完成部署。這種今日已成定律的觀念,當時僅有德國人瞭解。所謂德國人的鑄模模子,其實就是長期任職的軍士官團。他們的科技知識與戰技水準,在歐陸無人能與匹敵。但是,軍隊如果僅靠訓練是不夠的,它需要其他途徑與過程來促進其團結。心理因素在所謂“全民”軍隊中的重要性,應大過在專業軍隊中的。軍隊僅談團隊精神(espirit de corps),並不足以代表一切。軍隊需要倚靠龐大的精神激盪力來運作。也就是,國家有關政策中,必須樹立一種根深蒂固的信念,以便號召國民作戰。德國的領袖們以國家至上的愛國信念,來鼓舞人民士氣。他們在這方面已下了數代的工夫。所以當1914年,敵對國家因瀕臨危急而匆促點燃的愛國風潮,與德國經過長期培育凝聚而成的“結合體”——淬鍊過的軍事組織,以及人民的愛國情操是無法相比的。因此,儘管德國軍紀剛硬嚴酷,德國人民對待其軍隊卻較親切,並以其軍隊為傲。這是其他地方所見不到的。 德國這種獨特的“結合體”,是由一批經過精選與嚴格訓練的參謀本部人員所掌握的。然而,如果參謀人員按部就班地去執行這些獨特“結合體”的運作,就談不上是什麼專門知識與技術了。其實,不斷地執行,方有實施技巧的產生;但是,執行者經常以相同手法執行,並且反覆地做,則最終無可避免地會僵化執行者心理上的創造力與容忍力。同時,任何一個專業團體的工作,原本就應由高層官員來推動。但德國軍隊趨向實施一種由參謀人員掌權的制度,使年輕參謀本部軍官握有實權。根據所披露的大戰時各種傳記與檔案,我們發現德軍各軍團與軍參謀長,時常連假裝向司令官請示都不願,就徑自作出重大決定。然而,這樣的制度卻有許多重大目標待其完成;於是,原本運作順暢的德國戰爭機器,就因這種制度而迭遭困局。 在戰術上,德國人藉由兩種重要工具之優勢而發動戰爭。第一,他們比其他國家較先評估出重榴彈炮的潛能,並且為部隊裝備了足夠數量的重榴彈炮。第二,比起其他國家,他們下了更多工夫瞭解機關槍乃“步兵之本”的原則。他們盡力發展這種壓倒性的火力,並比他國更早利用機槍主宰戰場。其實,在預估重炮與機槍的價值上,德國參謀本部似乎深受德國駐中國東北日軍的一位年輕武官——霍夫曼上尉(Captain Hoffmann)敏銳判斷的影響。在戰略上,德國對鐵道交通的研究發展,也比對手花費更多工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