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繳納稅費,其中包含了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等,當然具體需要了解清楚2020年房產稅如何徵收?
2020年房產稅的徵收物件是起徵時間後在上海購入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且不符合免徵條件的購房人,房產稅過期不繳納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為每日未繳額的萬分之五。房產稅徵收的稅率0.4%、0.6%兩種,新購入房屋的單價小於等於51820元一平方米的,稅率為0.4%,新購入房屋的單價大於51820元一平方米的,稅率為0.6%。個人房產稅徵收稅率按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徵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個人房產稅。目前房地產稅徵收原則已經確立了,分為三步走,分別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分步推進原則意味著房地產稅徵收。未來的房地產稅主體稅種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成。收稅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稅負。
房地產稅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主要目的是讓房屋迴歸到居住的本質上,進一步抑制投機炒房行為,保障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執行,符合“房住不炒”的總基調。所以,對於剛需購房者而言,基本不會受到房地產稅的波及。但手持多套房、身背高槓杆的炒房者,高階產品或旅遊產品的購房者,或將成為房地產稅的重點徵收物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