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一時間改革的春風吹遍華夏大地,各地區、各行各業都煥發出強大的生機活力。改革開放不僅是經濟增長、社會生活變化的動力,也為高新技術的進步提供了助力,尤其對航空技術的長足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上世紀80年代初,迎著改革的春風,中國準備改進殲7空中戰機,可資金短板差點斷送了這個計劃,幸好最後有約旦及時救場。
一、殲7的誕生
從鴉片戰爭到朝鮮戰爭,這麼漫長的歷史中,中國在軍事航空領域的技術實力一直被西方國家碾壓。朝鮮戰爭中,美軍的空軍向來是中國人民志願軍致命的威脅。因此發展空軍,引進並提升軍事航空技術一直是新中國成立後堅持的重點事業之一。
上世紀60年代,中蘇關係微妙,蘇聯礙於國際形勢決定向中國釋放友好資訊,力圖稍微修復中蘇關係。1960年蘇聯駐華大使館經蘇聯上層授意,傳遞了蘇聯願意給中國發放戰機米格21製造許可證的資訊,即蘇聯可以給中國提供製造米格21的技術便利。當時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封鎖禁運的政策,中國面臨的國際環境不容樂觀,提升航空實力是很有必要的。於是面對送來的軍事航空技術,中國基於實際需求接受了,儘管蘇聯提了將一批賣給印度尼西亞的飛機經由中國轉運給印度尼西亞的要求。
1961年,由劉亞樓帶領交涉團隊前往莫斯科商談中國引進米格21的相關事宜。經過多輪艱難的談判,最終敲定蘇聯向中國提供米格21的全套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還要提供樣機、發動機等硬體和相關原材料。
按理來說,中蘇合意達成接下來就該順利引進並製造米格21了,可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往往是曲折的。蘇聯提供的資料並不完整,13噸資料的翻譯也是一大難題,機組硬體的毛病不少,後續沒多久中蘇關係再次僵化援助中斷,這些都是中國航空技術追趕時代腳步的壁壘。好在當時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並不輕言放棄,他們經過自己的研究與創新補足了技術的缺口,成功組裝米格21。之後幾年研究人員們以米格21為基礎,進行戰機的技術摸索與實驗,使得後續戰機的一些效能變得比米格21還優越,1964年11月這類更優越的新殲擊機被命名為殲7型飛機。
二、為改進殲7開展馬可尼引進專案
殲7作為重要的空中軍事力量,在60年代堪稱中國最先進的戰機,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科學技術從未停下發展的步伐。到70年代西方大國的戰機已經更新到了第三代,第三代戰機相比第二代戰機殲7中低空的機動性更強。為了進一步增強國防力量,也為了軍事技術的與時俱進,改進殲7成為必然要求。
1978年,中國航空工業部部長呂東帶隊考察西歐戰機的情況,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航空工業部部長第一次到西方考察,考察團經過參觀後決定從西歐引進電子火控裝置,藉此提升我國的航空電子技術水平。有了合作意願,中國立馬誠摯邀請英國馬可尼航電公司赴京協商。時任成都飛機制造廠副總工程師的屠基達便是洽談此次合作的主要負責人。
屠基達是殲7Ⅲ第二總設計師,經常與飛機打交道,但要說和精明的英國商人談判這還是頭一遭。在談判前他甚至不太瞭解要引進的平視顯示器等航電裝置,坐在前往北京談判的火車上他才急忙看起介紹平視顯示器的書籍。
對高新技術知識的匱乏、語言的障礙使得談判更加艱難,幸而屠基達他們拿出對殲7的熱愛,對技術引進的熱切,使英國馬可尼航電公司的人明顯感受到了中國對合作的真誠才能使談判繼續進行。而英國馬可尼航電公司本身也很重視此次合作,畢竟中國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就這樣,雖然談判過程中關於引進慣導技術、先試改再訂貨等方面有所分歧,波折四起,但最終還是各自協調達成合意。這也意味著中國成功簽訂了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對西方的軍工合作專案合同。根據合同約定,英國將7種專業裝置,合計124套裝置,連同相關裝置的生產線一起賣給中國,中國則要預先支付600萬英鎊的定金。
一切都按合同進行,屠基達向來以為技術是最需要攻克的難關,出人意料的是,資金卻突然成為了專案繼續推進的壁壘。
1980年底,受航空工業部的緊急召集,屠基達放下手中工作匆忙趕赴北京參會。會上他得知由於國務院要調整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空軍的預算大幅度縮減,沒有多餘的資金可以支撐殲7改進的後續費用,可能馬可尼引進專案要被迫中斷了。這對屠基達以及整個航天工業部來講都是一個噩耗。如果此時停止馬可尼的引進專案,那就算中途毀約了。
從經濟方面考慮,中國已經交付了600萬英鎊定金,有關銀行的信貸保險、手續費、保函費也已經支出,國內為馬可尼引進專案做的場地、裝置、原材料等準備也花費了大量錢財,中斷專案統計起來損失將近4000萬元,更糟糕的是,單方毀約還要賠償鉅額的違約金。再從技術方面看,平視顯示器是當時的頂尖科技,引進平視顯示器技術是很難得地跟上世界科技步伐的機會,失之可惜,而戰機也不知道又要等多少年才能與西方國家比肩。
從政治方面分析,外交部是很不贊成毀約的,毀約會大損中國在國際上的信譽與形象,原本與英國的合作是一個絕佳的輸出中國信譽的機會,一旦毀約,不僅破壞英國對中國在貿易方面的信心,還將使那些尚處於觀望階段的國家對中國望而卻步,總而言之就是對中國將來的對外開放不利。
三、約旦提出合作化解困境
從經濟、技術、政治這三方面來看,中斷合作百害而無一利,但現實的資金窘境又是無法解決的問題。就在屠基達他們一籌莫展之際,好訊息傳來——約旦或許可以解決中國的資金短缺問題。
約旦地處亞洲西部,是一個國土面積比較小、經濟比較富裕的阿拉伯國家,著名的死海是約旦重要的旅遊資源。
約旦空軍向中國明確傳達了他們想要購買80架到110架殲7的意願。這無疑是為中國停滯不前的馬可尼引進專案伸出了援助之手。倘若中國與約旦完美達成協議,約旦支付的費用便可解中國的燃眉之急,使殲7改進計劃不至於胎死腹中,而且殲7的外售也是中國軍工走出去戰略的一次勝利。
於是中國爽快地與約旦展開合作談判。可在談判中發現約旦可不是慈善家,它對到期交付的殲7戰機提了不少機體效能的要求,而這些要求都是非常難達到的。
要求一:擴大彈射座椅的工作速度範圍。
要求二:法制R550短程空對空導彈可以在飛機上使用。
要求三:在機翼上增加掛架以便掛載一定重量的副油箱、火箭筒、炸彈。
要求四:飛機上需安裝電子火控裝置。
要求五:延長飛機各部件的壽命。
除了效能要求高,約旦對殲7的交貨時間也咬得很緊。短時間內迅速提升殲7技術成為屠基達等研究人員頭疼的問題,也是中國猶豫是否與約旦合作的關鍵所在。
經過一段時間的磋商,中國還是和約旦定下了殲7的買賣合同。考慮到技術方面的改進確實不能一蹴而就,且交付粗製濫造的殲7也不利於樹立中國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因此中國最終和約旦商定分批交付殲7,第一批是20架殲7B戰機,於1982年10月前交貨;第二批是60架殲7M戰機,於1984年10月前交貨。
殲7B戰機和殲7M戰機有什麼區別呢?殲7B戰機完成的改造只涵蓋約旦提出的第一個、第二個、第五個要求;殲7M戰機則效能更加完備,技術更加成熟,完成了約旦提出的所有改造要求。
兩份合約的簽訂終於使中國改進殲7的計劃步入正軌,接下來就是研究人員探索機體仿製、系統改造、最佳化的過程。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研究人員們咬牙的堅持,不懈的努力,殲7B戰機和殲7M戰機都研製成功並交付給了約旦。雖然殲7M戰機沒有按約定時間交付,而是到1985年5月才全部交付完畢,但在面對英國提供的雷達頻頻出錯不得不排除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下,還能迅速交付已經顯示中國辛苦鑽研的軍事航空實力有了質的飛躍。
殲7M戰機是中國戰機改進的階段性勝利,原本面臨資金困境,後又有約旦解困,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當時巴基斯坦、埃及、伊朗等國家也很喜歡殲7M戰機的優越效能,紛紛與我國訂立合同欲引進殲7M戰機,按統計到1999年的資料來看,殲7M戰機共售出300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