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現代社會基本上很少還能看見土葬了,往年大家都講究落葉歸根,逝者要埋到土裡才算是死後安穩;可現在你看,城市中的高樓摩肩接踵,哪裡還有什麼空地給逝者下葬呢?
現實條件決定了火葬的盛行,火葬時使用的工業溫度最高可達980度,在這種烈火下人體中的任何組織都很難保留下來。
我們今天並非是來討論土葬和火葬哪種更契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形勢,不少人在乎的是,火葬中使用的工業烈火能夠將骨骼都給融化,那包含了人類遺傳資訊的基因,也會被火焚燒殆盡嗎?
如果沒有,那人火化後基因又去了哪裡呢?
基因是DNA中的遺傳片段
基因是遺傳物質的一種,所謂遺傳大家都很熟悉了,平日鄰里鄉親們串門總會對家裡的小孩子說:“越來越像你爸爸啦,越來越像你媽媽啦”,這種話語的背後,講的就是關於遺傳的相關資訊。
通常孩子會和父母長得很像,那是因為基因在繼承了遺傳屬性後將某些父親的資訊光刻在孩子身上,這才讓雙方如此相像。
有人喜歡把基因當成DNA,也就是脫氧核糖核酸的縮寫,這樣認為也不為錯,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基因可以被稱為DNA,但DNA卻不可以被稱為基因,因為不是所有DNA都能附帶遺傳資訊。
在遺傳過程中,人體內的DNA會和外來的DNA相互吸引,某兩條DNA看順眼了,就可以互相配對,形成雙螺旋結構。
在這雙螺旋結構中,有DNA序列蘊藏著遺傳片段,透過合成蛋白質和其他活動,完成對生命的構建;在人體多種基因序列中,碳基對和染色體共同出現完成遺傳。
我們可以認為是DNA的存在促成了基因的誕生,也可以認為基因是DNA的產物,或者說它的進化階梯。
在整個生育過程中,來自男性的精子會和女性的卵細胞結合,其中精子中就融合了男性的遺傳基因,卵細胞則擁有女性的遺傳物質,二者在互動的過程中形成受精卵,最終成長為初級的胚胎。
基因在這一過程中充當什麼角色呢?它是DNA中的遺傳片段,這也就是為何我們會說,並非所有的DNA都能被稱為基因。
不過生物學同樣告訴我們,胚胎對來自父母遺傳資訊的繼承性並不是全部,大概也就是一半一半的機率,兩個半份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受精卵,分化之後形成胚胎。
這也是為何有人覺得我們長得像父親,也有人覺得我們更像母親,是因為他們的遺傳基因都藏在我們的DNA中,影響著我們的外在容貌。
我們在討論火燒基因的問題,實際上說的就是火燒DNA!那DNA會被烈火燒乾淨嗎?人死了之後,基因會徹底消散,還是仍保留在身體中呢?
基因會被徹底火化
首先一點,基因不是類似於靈魂的產物,人的生老病死基本不會影響基因的存在,如果大家有孩子的話,那自己的基因本身就是換了一種方式在他人身上體現出來,所以不存在人死基因就消散了這一說。
至於基因是否會被大火給燒乾淨,這就要提到DNA的防火屬性了。
DNA在受到烈火炙烤後,會釋放磷酸和含氮,這兩種元素非常穩定,而且的可燃點非常低,磷酸被燒後還會釋放氨氣,氨氣本身就是阻燃的元素!如果只是普通的大火,還真沒辦法對DNA造成任何影響。
實際上現在很多防火材料上都有DNA的身影,現在我國科學技術已經能夠從鯡魚的精液中提取DNA,並將這些材料用在航空航天上,其效果要遠超於其他防火元素。
那這樣說來DNA不是在大火中近乎無敵的存在?有什麼辦法可以消滅DNA呢?很簡單,只需要透過破壞氫鍵,就能讓DNA序列被徹底打亂,其中遺傳片段的部分,也就是基因就會徹底消失。
就像是一個外觀堅固無比的鐵桶,突然從內部被腐蝕了一個孔洞,那這個鐵桶就再也沒辦法裝水了。
毀滅氫鍵也很容易,就是用火燒!雖然DNA比其他防火材料都具備穩定性,但這並不代表DNA不懼怕火焰。
火焰實際上是DNA的天敵,只不過我們平時接觸的那點兒小火苗,根本不可能對DNA造成多大傷害,甚至說在火箭發射時其底部產生的熊熊烈火,也很難將DNA焚燒殆盡。
但我們同樣也要知道,火葬時使用的工業火苗,那可是溫度高達980度的烈火;而且火葬的持續時間大都在兩小時左右,即便DNA能在這種高溫下撐10分鐘、撐半小時,也絕對撐不到兩小時。
人死火化之後,DNA也會隨之消散,因為其蘊含的氫鍵已經被大火破壞,DNA本身也會以氣體的形式向外排放。
很多人都以為火葬之後剩下的骨灰中含有DNA的部分資訊,這種認知是典型的錯誤;那骨灰就是燒剩下的骨頭碎片,後進入粉碎機後打磨成粉末。如果是充分燃燒遺體,骨灰中是不可能有基因存在的。
結語
總之,死亡意味著人生命的終點,火化無非是死亡之後的安葬環節而已,我們本身不可能再感受到火化的任何反應,而基因在這場火化中也會徹底消滅乾淨。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那我們可能在這世界上將沒有任何痕跡的留存,雖然還有骨灰,但那骨灰只是用以緬懷罷了,人死如燈滅,再也沒有復燃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