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寫了一些北所北廠的新一代戰鬥機的相關訊息,其中重點提到的就是這款新中型四代隱身戰鬥機的艦載版本,已經有數架等比例機,正在海軍的興城航空兵基地,進行測試和地勤培訓的事情;就看見有不少人問,什麼殲-35這個型號名是怎麼來的啊,怎麼以前都叫殲-31,現在改叫殲-35了啊,海軍是不是已經確定下一代艦載機就是他了啊等等,咱們今天就來隨口解釋一下。
殲-35這個型號本身是沒什麼好說的,往前去有孫聰總師在北航的講座在宣傳海報上直接寫明殲-35的型號,而總師自己也在不止一個場合承認了關於新艦載機的定型的相關事情,所以現在再去懷疑殲-35專案到底存不存在,或者型號名稱確不確定,那都已經屬於完全沒有必要的事情了,畢竟等比模型機都已經去興城基地開始給地勤訓練了,海軍的態度還能不夠明顯嗎?
當然另外一個問題還是比較有解釋一下的價值的,那就是很多人問的為什麼這個中型五代機最後變成殲-35而不是過去一直傳言的殲-31了?那首先就要說明,殲-31這個稱呼本來就是有點莫名其妙的以訛傳訛,屬於把外貿定型的FC-31直接換了FC變成殲-31;實際上從來沒有啥殲-31了,只有310工程以及他的產品FC-31而已,而且即使是這個FC-31,也只是殲-35的姐妹機型,並不是海軍下一代艦載機的本體。
601所的中型戰鬥機實際上是一個一機多型的專案,即出口型四代機與空軍18噸級換代殲擊機310工程,與海軍艦載四代機350工程,後者就是雖然現在肯定還沒有生產定型(我軍定型制度當中設計定型與生產定型是分開的),但是在正樣機已經首飛小半年的殲-35了;而前者的第一個產品是我們都知道的FC-31,第二個產品則是空軍已經確認將會用來作為殲擊航空兵中輕型戰鬥機換代產品的新18噸級殲擊機,至於310工程最後的空軍定型名會不會是殲-31,那隻能說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畢竟FC-1不是殲-1,FC-20不是殲-20,FC-31為什麼就一定是殲-31呢?叫殲-25還是殲啥啥的,那就等總師或者空軍自己官宣好了。
很多人都搞錯了一件事,就是我軍的裝備研發與採購規則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我軍大型武器系統研製,是以五年為週期進行系統性規劃的,而且負責這個規劃的不是601所/611所這樣的航空工業內部的設計所,更不是112廠/132廠這樣的航空工業內部製造廠,是總參185所,海軍研究院,空軍空一所空二所這樣的軍內院所;先由裝備部門向軍內院所下論證,裝備部門根據論證需求去編寫技戰術任務書,並提出技術指標;再完成論證,技戰術任務書與指標編列之後,才是對軍事工業部門的場所院校下達研製需求並展開競標,同時上報國防科工局由他們來協調軍事工業部門,在這全過程當中,軍隊系統都是絕對的甲方與領導者。
明明我國我軍的武器研製一直以來都是軍隊系統領導和指揮軍事工業系統,是軍隊下什麼需求軍工系統就怎麼研製,怎麼到了網際網路軍迷這是就和事實反過來,變成軍事工業系統成了主體,軍隊反而變成了被動接受的一方了?310/350工程雖然本身有其專案流程的特殊性,是先有的原理樣機後參加的招標,是我軍在大型主戰裝備研發當中的一次新的嘗試,但是這些該走的流程一個都少不了,要是不滿足技戰術任務書,那哪有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我很好奇,天天對著南北兩廠兩所指手畫腳的人,覺得北所北廠這不行那不行的人,有幾個人分得清什麼是原理樣機,什麼是初樣機,什麼又是正樣機?
其實從601所這款新殲擊機很多設計上,就能看出一方面為了海軍艦載,另一邊為了空軍換代所作出的取捨,空軍中輕型戰鬥機一個核心的任務是前線防空應急截擊,在我軍的戰役法當中這種任務對於推重比有嚴苛的要求,而在海軍那裡,更加重視防空巡邏與前出打擊的他們反而不要求什麼超過一的推重比,而是要求更大的內油航程和機內容積,帶來更大的作戰半徑與打擊能力。
對於海軍航程與內部容積的需求來說,單發大推力發動機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別扯海軍要安全,自己去數美國曆史上單發艦載機多還是雙發多),拿一個渦扇-10,將來上渦扇-15湊數就足夠用了,既省油又省空間;但是對於空軍那個超過1的推重比來說,對於正常空中18噸的殲擊機,那意味著我國的航發工業至少能有一款加力推力超過18噸的小涵道比發動機,這顯然是很天方夜談的事情,真是如此,310工程最後不得不去選擇了走雙中推的路線,來滿足空軍飛機的推重比要求。
而海軍那裡對於航程的硬槓子,就只能靠601所特色的巧勁,找方法來減重擴容,最佳化氣動提升推重比了,也幸虧601所與112廠有著更成熟的復材應用經驗,以及更先進的一體成型增材製造技術,透過新材料新工藝的方式,最終在減重上完成了目標,還擴充套件了機內的可用容積;只不過這些事情,是不讀論文不學無術只會靠腦補講段子搞不清沈飛到底是601還是112的人,所不會知道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