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非裔美國人,出生於美國佐治亞州亞特蘭大,美國牧師、社會活動家、黑人民權運動領袖。
1947年,馬丁·路德·金被任命為埃比尼澤浸禮會教堂助理牧師。1954年9月,接受亞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德克斯特大街浸信會教堂的聘請,擔任該教堂的牧師;同年,當選為蒙哥馬利市有色人種協進會執委。1955年12月,被推選為蒙哥馬利改進協會主席,領導了蒙哥馬利對公共汽車的抵制運動。1957年8月,建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會並當選為主席。1963年4月12日,在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翰領導了大規模群眾示威遊行;8月28日 ,組織了爭取黑人工作機會和自由權的“華盛頓工作與自由遊行”,馬丁·路德·金在林肯紀念館的臺階上發表了“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同年,馬丁·路德·金成為《時代週刊》的年度人物。1964年,馬丁·路德·金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1] 1968年4月4日下午,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市洛林汽車旅店二層被種族主義分子暗殺,終年39歲。
2006年12月,馬丁·路德·金被美國雜誌《大西洋月刊》評為影響美國的100位人物第8名。
1968年4月3日,馬丁·路德·金和幾位南部基督教領袖聯合會的領導者一起抵達田納西州孟菲斯機場,準備於4月8日參加孟菲斯清潔工人的罷工遊行;4月3日晚9點30分,馬丁·路德·金在梅森教堂開始了名為“高山”的最後一次演講。1968年4月4日下午6點01分,在美國南部小鎮孟菲斯一家汽車旅館的陽臺上,美國著名黑人民權運動領袖、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馬丁·路德·金被人刺殺身亡終年39歲。時隔幾十年以後,這起美國20世紀著名的暗殺非但沒有水落石出,而且隨著涉嫌參與謀殺的唯一嫌疑犯詹姆斯·厄爾·雷的病情不斷惡化,這段公案面臨著永無了結的危險。
詹姆斯·雷曾是密蘇里州一個監獄的逃犯,他在金被害後於1969年在倫敦飛往布魯塞爾的班機上被抓獲,並認罪服刑99年。雷先是承認了他殺害金的罪行,但幾天以後又翻供,否認自己是謀殺主犯。這樁陳年舊案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是因為68歲的雷患有嚴重的肝硬化。1996年12月份以來,其病情三次惡化,雖然病情得以控制,但醫生估計如果不接受肝臟移植,他也許只能再活幾個月。
雖然否認自己是謀殺金的主犯,但雷本人講述的參與案件的故事大致是這樣的:他曾結識一名叫做勞爾的男人(關於此人目前尚不知道任何其他資訊),在後者的指使下,雷在阿拉巴馬州購買過一支高效能步槍,這支槍後來被認定是殺害金的兇器,但雷當時以為這是一樁槍支交易的一部分。同樣在勞爾的指使下,雷曾在金遇刺地點附近租了一個便宜的旅館房間,就是從這個房間裡射出了殺害金的子彈。雷聲稱在謀殺發生的當時已將房交給了勞爾,他本人並不在現場,他是後來才駕車到達那裡的。
圍繞著到底是誰謀殺了馬丁·路德·金的問題,在美國幾十年來一直存在著種種傳聞。這不僅因為主要嫌疑犯雷的供詞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而且一些金當年的追隨者深信,一些美國政府機構、尤其是聯邦調查局參與了此事,荷西·威廉姆斯當年就站在金遇刺的陽臺下面,他說,人人都知道當時的聯邦調查局局長鬍佛對金恨之入骨,認為金是對聯邦社會秩序的威脅,同時聯邦調查局對金實行監視,馬丁·路德·金公開反對越戰,並號召人們參與挺進華盛頓的20萬人大遊行。
關於此案目前的疑問有兩個。一是雷到底是不是殺害金的兇手,另一個是如果是雷開的那一槍,在他背後到底有沒有一隻“黑手”?對雷不利的證據是,有人看到他從那個旅館裡跑出來,並扔掉一個裝有兇器的包裹,而且在那支步槍上有雷本人的指紋。據此美國眾議院一個委員會1979年曾認定,詹姆斯·雷是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但承認他很可能有同案犯。
對雷的指控同時存在許多明顯的漏洞。有驗屍官作證說,從馬丁·路德·金身體裡取出的子彈是完整的一顆。但後來出現在證據中的子彈卻成了裂成三瓣的碎片。另外一個顯示他可能有同案犯的事實是,他在案發後先是逃往亞特蘭大,然後是加拿大的多倫多,然後到英國,再到葡萄牙,最後在回到倫敦時被捕。“他身無分文,但卻能周遊全國、全世界,他自己一個人怎能完成這一切呢?雷62歲的弟弟傑裡發出這樣的疑問。
實際上,詹姆斯·雷長期以來一直要求接受公開審理他的案件,雷本人甚至還在一個虛擬的電視審判中扮演他自己,但在實際生活中他的願望並未實現。面對雷健康狀況日益惡化的現實,1997年2月13日,馬丁·路德·金之子德克斯特·金與妹妹科雷塔·斯科特·金出席了在亞特蘭大召開的新聞釋出會,提出重審詹姆斯·厄爾·雷。詹姆斯·雷的弟弟傑裡,也結束了多年不與馬丁,路德·金家人來往的局面,說他們全家對金家要求重審案子表示感謝。他們一方要求大白真相,一方要求沉冤昭雪。幾乎沒有人相信雷是無辜的,但是一些人認為重審將有助於確定雷是否幫助刺殺金。
巴薩諸塞一達特默思大學政治學教授菲利普·米蘭遜說:“這是一個具有分水嶺意義的事件”。雷被判刑以來曾7次提出重審均未成功。如能獲得聽證合法機會,其特點在於能否使用新的技術來確定雷的步槍不是刺殺金的武器。如能做出這一確定的話,那將開啟全面公開這一案情之門。
刺殺馬丁·路德·金的是一顆從高功率步槍口徑飛出的子彈。調查人員在事發現場附近追查到一支0.30口徑的獵槍和一臺袖珍收音機。槍主就是雷,他在此一年前曾從密蘇里監獄逃跑過。雷的第八位律師威廉·佩珀說,他的當事人是為美國情報官員效勞的黑手黨殺手的替罪羊。佩珀說,美國情報官員為阻止金在大街上組織遊行並激發騷亂而授意這次剌殺。他認為,雷不僅不是兇手,而且在當時並沒有構成犯罪。孟菲斯檢察官約翰·坎貝爾表示不支援雷案重審。
時間也許是雙方家人、尤其是詹姆斯·雷本人面臨的最大的敵人。作為一名在押犯人,他獲得捐獻肝臟的機會十分渺茫。如果不進行肝臟移植,雷很可能熬不過冗長的聽證而活著等到開庭的那一天,果真如此,到底是誰殺害了馬丁·路德·金的疑問也將隨著雷去世而變成一個永遠難以解答的謎團 ……
馬丁·路德·金一生受到無數次的恐嚇,曾十次被人以各種各樣方式監禁,三次入獄,三次被行刺,第一次被精神病人捅了一刀,第二次在教堂被扔進了炸彈。第三次則是1968年4月4日遇刺身亡。
馬丁·路德·金被譽為百年來八大最具有說服力的演說家之一,出眾的演講才華使他具有非凡的個人魅力和組織動員社會資源的能力,他不僅能鼓舞黑人民眾進行鬥爭,而且還能爭取白人民眾的支援。綜觀他的各種演講,可以發現其實每一次都是對各種語言修辭能力的綜合運用。每一篇講稿都可謂經過細密的設計:從生活中的現實體驗切入,適時地運用歷史和《聖經》典故,用排比勾勒出未來社會的美好面貌,輔以一系列蓬勃激烈的辭藻將演講情感推至高潮,於熱烈之中謝幕 ……
也許,就是因為馬丁·路德·金超級出色的演說和極具有破壞力的煽動能力而觸動了某些當時美國社會核心階層的利益,並對之產生巨大的威脅。所以,是不是從某方面講,馬丁·路德·金
他的非凡成就離不開他那出色優越的口才和組織能力,而他的被害也許就來自他的“永不妥協”呢!
要知道,別說在他當時生活的那個年代,即便是在今天,美麗國也仍是以盎格魯-薩克遜為核心的白人至上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