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交替之際,中國人“下南洋”開始進入高潮。到清朝中葉,華人的足跡漸漸遍佈整個東南亞,數量多達幾百萬,尤其是在馬來群島形成了很多華人聚居區。與土著涇渭分明,但大多沒有建立政權。唯獨婆羅洲的西部有一個例外。
從1777年開始,這裡誕生了一個華人政權
-蘭芳,擁有相當於總統的大統制,以及類似議會的民主制度,因而被後人稱為“蘭芳共和國”。
廣東、福建沿海多山地、少良田,使這裡的人們慣於下南洋討生活,其中又以潮汕人、客家人、閩南人最多。清朝入主中原時,大量明朝遺民逃離大陸,許多有志反清復明的天地會成員見覆明無望,也紛紛隨之下南洋。
馬來群島是華人的重點移民地區,這裡的土著被無數個伊斯蘭蘇丹統治著,沒有統一的政權,社會和經濟水平也較為落後,大片土地和礦產有待開發,非常適合華人開闢新居。婆羅洲是馬來群島中最大的島嶼,中部和東部有一條東北﹣西南方向的巨大山脈,南部是原始雨林,只有西部和北部可以開發。西婆羅洲的卡普阿斯河平原地勢平坦,良港眾多,很早就有華人來此開墾,隨著明末清初的移民浪潮,西婆羅洲的華人越來越多,達到上百萬,建起眾多城市和港口。西婆羅洲的蘇丹擁有理論上的土地與礦藏所有權,但他們仍處於部落時期,沒有能力開發,便承包給華人收取一定的稅賦。華人移民遵循中國的傳統習慣和行為準則,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社會。
隨著華人移民的不斷增多,經濟日趨繁榮,習慣於靠天吃飯的土著越來越多地騷擾劫掠華人移民,迫使華人不得不結社自保。以客家、潮汕、閩南同鄉會為核心,還有礦工自建的武裝,這些組織負責協調華人社群的重大事務以及籌集資金用於自衛或公共工程,漸漸形成了華人自治的雛形。原先的天地會成員大多接受過軍事訓練,在同鄉會和礦工武裝裡都起到一定的骨幹作用。此外,華人和土著還有一個共同的敵人一一歐洲殖民者,覬覦西婆羅洲的主要是荷蘭人。荷蘭人被鄭成功用武力趕走後,把殖民重點轉向馬來群島。荷蘭殖民者以蘇門答臘島為據點,慢慢向整個群島拓展勢力。由於曾經敗於明朝水師,使荷蘭人不敢對西婆羅洲的華人大動干戈,但小規模的騷擾和侵襲始終沒有停止過。西婆羅洲的蘇丹自知不敵荷蘭人,需要團結華人共同予以對抗,因此總體上與華人保持著較為默契的關係。而華人社會自成一體,規模也越來越大。
18世紀開始,清朝進入康乾盛世,人口滋生迅速,土地承載力有限,華南沿海有越來越多的人下南洋,以緩解人口壓力。而西婆羅洲恰好發現金礦,大大促進了華人移民的到來。1772年,34歲的羅芳伯服率領上百名族人下南洋遷至西婆羅洲。羅芳伯是廣東省嘉應州的客家人,讀過書,曾經想考取功名,但屢試不第,只好放棄入朝為官的打算,準備去西婆羅洲淘金,開闢一番新天地。
羅芳伯一族定居在卡普阿斯河的入海口坤甸,
他本人最初以教書為業,華人向來尊師重教,
教師的社會地位較高,而且羅芳伯不但學問
深,還精通武藝,為人處世和組織領導能力都
頗為出眾,沒幾年便在坤甸華人中贏得很高的
威信和聲譽,被各個同鄉會推舉為華人領袖。
羅芳伯首先擺平了幾支華人礦工武裝之間的矛盾,使他們一致對外,成為華人社會的支柱性組織之一。然後,他幫助當地蘇丹平息了叛亂,得到蘇丹的信任。
1777年,羅芳伯將華人礦工組織和同鄉會整合起來成立蘭芳公司,這是仿效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模式,集貿易、武裝、行政管理於一身,羅芳伯被推選為“大唐總長”,也稱“大統制”。首都東萬律,一座盛產黃金的城市。大統制由同鄉會和礦工組織共同選舉產生,不能世襲,重大事務也由同鄉會和礦工組織的代表共同討論決定。因此,荷蘭人與後世的專家將這個西婆羅洲的華人政權稱為“蘭芳共和國”。
從此,西婆羅洲華人無論是對外交往,還是各類船隻,統一打出了“蘭芳”旗號。羅芳伯深知僅憑蘭芳國本身是不夠的,必須得到清朝的承認和庇護,剛一建國,他便派使者前往清朝稱藩納貢。1777年即乾隆四十二年,清朝自視天朝上國,維持著東亞的宗藩體系。羅芳伯精通儒家文化,深知清廷對海外事務的看法,華人自為國既沒有以往成例,又容易引起清廷猜忌,因此沒有以國家名義請求清朝冊封,而是自稱蘭芳公司。
但是,乾隆皇帝仍然對蘭芳公司頗有疑慮,不肯承認其藩屬地位。有史學家認為清廷知道東南亞華人中混有許多參與過反清的天地會成員,不願意讓他們藉機坐大。不過,乾隆還是答應了通商請求,西婆羅洲的黃金和錫礦石都是清朝需要的戰略物資。
羅芳伯以此為突破口,讓荷蘭人誤以為蘭芳政權已經得到清朝的承認,不得不放棄吞併的企圖。羅芳伯的外交策略非常成功,使蘭芳政權不需要維持龐大軍隊,能夠集中精力於建設。
據現有的史料分析,蘭芳政權有類似議會的議事組織,由同鄉會和礦工代表組成,討論決定國家大事,沒有設立常備軍,戰時徵召農民和礦工為軍隊,軍服以清軍綠營為模板,應該也是為了方便打清朝的旗號威懾荷蘭人。
作為儒生,羅芳伯的治國方略借鑑了儒家學說和部分西方理念,重視農耕和工商業,興辦教育、發展交通,使西婆羅洲國泰民安,一片繁榮景象,吸引周圍很多華人和土著團體來投靠。
據稱,鼎盛時期的蘭芳政權疆域面積大約14萬平方公里,擁有400萬左右的人口。1795年,58歲的羅芳伯在坤甸病逝,經他推薦並得到議會認可的江戊伯接任大統制一職,完成了政權的平穩交接。坤甸、東萬律及故鄉嘉應州(今梅縣)都有紀念他的建築。蘭芳政權很像一個縮小版的儒教中國,注重治理內政,沒有擴張性,因而沒有發展強大的海軍,購買的洋槍洋炮也以自保為目的,當虛假的宗主國清朝衰落後,蘭芳政權便陷入了危險境地。
1884年的中法戰爭讓荷蘭人看到了機會。此時的蘭芳政權處在英荷兩個殖民者的夾擊下,英國已經取得婆羅洲北部的統治權,荷屬東印度殖民當局取代了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婆羅洲南部,這座島上只剩下蘭芳共和國保持著獨立。羅芳伯去世之後,他身後的8位大統制都是按照選賢任能原則,從梅州客家人中選拔的。但是時間一久,羅芳伯的體制出現了動搖。從第6任大統制劉臺二即位開始,荷蘭人開始進攻島嶼西部的華人政權。他們引誘劉臺二到巴達維亞做客,迫使劉同意在蘭芳國境內設立公司辦事處,並封劉為甲必丹,作為荷蘭人統治當地華人的僑民領袖。這是在實際上干預蘭芳的內政,還要求蘭芳將加巴士河以西的土地給公司辦事處。荷蘭人還欺負劉臺二不懂國際法,在荷蘭文的劃界文書上只畫荷蘭三色旗,不畫蘭芳的大統制黃旗。最後,蘭芳大統制稱號都逐漸被荷蘭人的甲太所取代,令境內國人憤慨不已。隨著與那萬部落的作戰屢屢失敗,以及荷蘭人對境內不同地區的子族群的分化。蘭芳國土日益凋敝,人心渙散,經濟發展停滯,農業減產嚴重。
1850年,鹿邑的大港華人公司在對荷蘭殖民軍的作戰中取勝。荷蘭人甚至要求蘭芳公司為荷蘭人提供槍支、火藥和糧食,供自己鎮壓華人起義。在看到蘭芳可以被調動,甚至用於和自己人廝殺之後,荷蘭人和印尼土著更加輕視蘭芳。也是在這一時期,第10-13任總長都出自劉家。隨著選舉公平性的失去,公天下再次成了家天下,選出的領袖素質一落千丈。比起之前的宗族首領和善戰的軍事領袖,之後的幾個人在荷蘭人眼裡缺乏國際知識、軍事手腕,而且軟弱可欺。
1856年,荷蘭人又將糊塗的劉阿生甲太帶到巴達維亞,還提前盜竊了之前的劉臺二時期的割地契約並加以篡改。按照之前的約定,加巴士河以東的土地也屬於荷蘭公司,結果糊塗的劉阿生不僅答應了篡改的條約,還按律放棄了除首都東萬律之外的國土的主權。雖然公司自己的地權也是來自於本地昆甸蘇丹國的割讓,但是土生華人依然無法理解劉生不明不白將自己土地賣給荷蘭人的舉動。這一時期,蘭芳的統治比較昏聵。只能靠著羅芳伯的遺澤影響力,以及華人對於荷蘭當局壓迫的抵抗,繼續堅持了20餘年。
1884年8月,荷蘭殖民政府趁著當地華人為去世的末代甲太﹣﹣劉阿生送葬之際,發兵直取蘭芳的首都東律萬。他們迫使劉家人搬出大統制的總廳,還侮辱性地扯下了大統制的黃國旗。這一舉動引發了起義首領梁路易義和蘭芳副統制李玉昌的極大憤怒。二人組織民兵奮力反撲,在一陣激戰之後將荷軍逐出首都。後來在奸人告密引導下,荷蘭人準備趁著守軍不備偷襲東律萬。結果行軍中的荷蘭人被華人獵戶發現,那些隱藏在樹林中的獵人立馬擊斃了對方的軍官,導致荷蘭人以為華軍早有準備,於是倉皇撤退。
雖然在李玉昌與梁路義等人的主持下,東律萬依舊堅守在華人手裡。但是平民出身的梁路義受到了劉阿生的猜忌,進而憤然出走。最後李玉昌、劉恩官等人因為缺乏經濟收入的原因,即使民兵們有心再戰,也苦於軍火不濟和敵我比例懸殊。最後的部眾逃到了吉隆坡或者棉蘭老島安居落戶,從此不問兵戈。但蘭芳的故地荷蘭人沒有立即侵吞,而是委託之前蘭芳治下的坤甸蘇丹國作為傀儡政權代為統治。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的訊息傳來,荷蘭人才徹底將蘭芳的故地納入版圖之內。
“蘭芳共和國”並不完全是現代意義上的國家,這個稱謂是當時的荷蘭人與後世史學者提出來的,蘭芳政權更像是中國傳統鄉村自治的升級版,又加入了一些西方元素,它具備有國家的一切必要因素,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司法和武裝組織,甚至有自己的紀年,將1777年改為蘭芳元年。在中國歷史上,只有脫離朝廷的割據政權才會自定紀年,作為具有共和國特徵的政權,蘭芳比美國獨立早了6年,比法國大革命早12年,更是開創了華人社會共和的先例。
蘭芳政權是華人移民東南亞的一個縮影,除此
之外,華人移民主持或參與東南亞早期開發的
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吉隆坡的最早創始人葉亞
來也是廣東客家人,有了葉亞來等華人打下的
基礎,才使吉隆坡有條件成為馬來西亞首都。
蘭芳共和國被吞併後,荷蘭殖民當局採取了許多限制華人的措施,使大批華人遷至英屬馬來即現在的馬來西亞,包括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在內的很多東南亞華裔都與蘭芳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時至今日,華裔在東南亞國家的經濟和政治中仍然擁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