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羅蘭曾說過‘真實的,永恆的,最高階的快樂,只能從三樣東西中取得:工作,自我剋制和愛。由此可反推出“吃,喝,玩’ 這三樣快樂,是虛無,短暫,最低階的快樂。
專心工作不僅能讓自己經濟獨立,更可以在工作中實現自我價值,獲得成就感。自我剋制是理智自律的表現,是對自己惰性和陋習的征服與掌控。愛能給予溫暖,放鬆,和安全感。
快樂真的有很多種,但帶有自我節制的快樂是健康有益的快樂。學習新技能帶來的快樂也是最真實且最實用的快樂。
記憶中兒時的快樂就是吃上自己喜歡吃的,週末節假日不用去上學在家看電視睡覺。步入社會,開始自食其力以來,‘快樂的感受’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工作的快樂,是因為喜歡金錢,喜歡自己的才能得以施展。最根本純粹的還是經濟,因為經濟讓基本生活有保障,經濟越是充裕,越是有安全感,內心也就越安定幸福。閱讀的快樂,每晚睡前的閱讀,以及週末閒暇時間的閱讀,也是一種沉浸式的享受,閱讀能帶來精神上的富裕,以及內心的平和。這是我當下所理解的快樂,或許當我步入晚年時,快樂又是另一番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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