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商王朝的歷史,就不得不提盤庚遷殷。商朝也是以盤庚遷殷這條線,來區分前後期的。盤庚遷殷後,也才算正式跨進奴隸社會。
盤庚遷殷及其社會意義
據《古本竹書紀年》所載,商族的遷徙歷史,就是在盤庚遷殷後,那時候商族養成了“不常寧”“不常厥邑”的生活習慣,那為什麼盤庚不跟隨先祖一樣繼續屢遷,而是選擇定居呢?對於這個原因,也是眾說紛紜。其中就有以下這幾個觀點:
- 遷徙對百姓更有利,留戀故居對百姓不好(記載於《尚書·盤庚》),這個觀點一看就很扯蛋。
- 避河水之患(出自宋代理學家朱熹的學生蔡沈之口),這個觀點好像比較正常,但是據《盤庚》記載商族屢遷,都不出兩三百里的範圍,那既然如此,“河患”的觀點就很難堅持。
- 商人當時可能過的是遊牧經濟生活(記載於《中華文化史》),但其實從很多歷史可以取證,當時商朝的陶器已經很精美,而遊牧民族是很少用陶器的,因為陶器十分脆弱,長途遷徙很容易碎。
- 且商朝當時沒有吃牛奶製品的習慣,而遊牧民族是以喝牛奶和吃牛奶製品的習慣,這也變相佐證了。據地下考古文獻記載,商人在盤殷之前,農業經濟就已經佔了很大的比重,所以更不可能放著農業經濟的。
- 盤庚時期,百姓反對盤庚換都城,原因是“戀舊情深”(記載於《尚書正義》),這裡的“戀舊情深”肯定不單單指對故地有感情了,自然也與經濟相關。
- 商族很早前就進入了以農業為核心的社會,之前老是遷徙,原因可能也是每到一個地方,那個地方几年時間,輪換了幾種作物,但是還是發現不適合種植,於是無奈選擇遷徙。
- 其實換位思考,就跟我們現在老是換城市一樣,又有幾個人願意呢,就想得通了。而到了盤庚時期,百姓不想再遷徙,也說明此時的地方很適合種植,且適合生活。
此時盤庚遷殷後,停止屢遷,也促使生產技術不斷改進,奴隸勞動的使用也隨之增多,也為後期步入奴隸制社會奠定基礎。
商代後期階級鬥爭的尖銳和國家的出現
商代後期的階級鬥爭
商族在盤庚遷殷後,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社會生產力也進一步發展,此時奴隸制逐漸成為社會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社會貧富差距逐步擴大。
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在新的設防城市周圍,屹立著高峻的牆壁並非無故,它們的壕溝深陷為氏族制度的墳墓,而它們的城樓已經聳入文明時代了。”
據地下考古挖出來的可知,商王朝前期已出現的“城郭溝池”和宮殿建築,已經開始透露出商代前期的階級分化和對立,標誌著此時商王朝已臨近奴隸制國家的邊緣了。
到了商代後期,尤其盤庚遷殷後,階級鬥爭更加明顯。
透過地下考古發掘和相關文獻的佐證下,可以清楚看出商代後期階級對立的情況,以商王為代表的統治階級,錦衣玉食、豪華富麗,而奴隸的地位可能連豬狗都不如。
國家的出現:兩個對立階級的出現,也就逐漸出現了國家。
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有句話是這麼說的:“為了使這些對立,這些經濟相互矛盾的各階級,不要在無益的鬥爭中互相消滅而使社會同歸於盡,於是一種似乎立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似乎可以緩和衝突而把它納於‘秩序 ’之中的力量,便成為必要的了。這個從社會發生而又高居於社會之上而且日益離開社會的力量,便是國家。”
從這段話,不難看出國家的兩個本質,一個是“和大眾分離的社會強制力”,一個是“按地域標準”來劃分統治下的居民。
商代的階級矛盾及氏族內部經濟利益的矛盾,使原來氏族、宗親賴以為系的血脈紐帶廢弛了。個別家族、宗族離開了原氏族的土地,去往新的地方生活和開墾。
再加上商人的商業已經興起,勞動分工越來越詳細,商賈和工匠來往奔波謀生,這也導致了氏族成員與一定地域聯絡的解除,從而破壞氏族在地域上的完整性,以及不同氏族的雜居村落的出現。
久而久之,以地域代替血緣區分其統治下的百姓,也會慢慢誕生出新的國家。
當時的部隊已經有一定的規模,並且都是有編制的,可能還是常備兵(記載於《殷代社會生活》)。
當然除了部隊,還有刑罰、牢獄的出現,這也是之前所沒有過的。因為在原始社會,社會秩序由氏族道德或習慣來維持,但到了商代後期則不然,各種刑法和刑具都已具備。
總體來看,商代在盤庚遷殷後,國家的兩個特徵都具備了,可以說,商代在這時才正式成為了國家。
國家的出現,其實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意味著它的出現揹負著一定的歷史使命。主要的是使當時兩個對立的階級,不至於在階級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掉(即便不會消滅,但也會導致經濟停滯不前)。
所以在人類古代史上,國家的出現也是一個進步因素,這也是我們首先要看到的,當然是它的進步,也不能排除是靠對異己階級力量的排擠。
商代後期奴隸的數量、“眾”或“眾人”的身份及商的社會屬性
商代後期奴隸的數量
既然商代後期已經進入到奴隸社會,那肯定有人好奇在這個時代,奴隸的數量到底達到多少呢?
據各類文獻和考古的記載,當時的人殉和人牲數量是十分驚人的,但不完完全全都是奴隸,也有戰俘的存在。而在奴隸社會,統治階級人祭和人殉,雖然都是為了自己的階級利益,但兩者卻有所不同。
- 人祭是為了活著的王族的利益,幻想繼續在陰間能繼續他們的王族生活。
- 而人殉和人牲的作用不同,因此所選犧牲者的身份也會不一樣。
總結下來,商代後期奴隸的存在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 王族祭祀所用的人牲不會全是戰俘,也可能有為數不多的奴隸。
- 人殉中有一部分奴隸。
- 各國向商王貢納奴隸。
- 存在僕、臣、妾等奴隸。
- 俘獲的羌人基本用於祭祀,少部分留用為生產奴隸。
上述的這些奴隸,在商代後期的農業生產中不是主力,在整個社會勞動生產中,他們也不是多數。當時的生產勞動者中,數量大的是“眾”或“眾人”,這部分人決定了商代後期的社會性質。那什麼是“眾”或“眾人”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眾或眾人的身份
眾或眾人在商代後期是主要的生產勞動者,還參與了田獵和畜牧,也是被排擠和剝削的物件。
他們自己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被牢固地束縛在王族的農業共同體中,負擔著王族統治階級的兵役、貢納、徭役等。
所以,他們雖然不是典型的奴隸,但也處於與奴隸主階級對立的地位。
這裡可能有人會問,那“眾人”被奴役、受剝削如此嚴重,但為什麼不是奴隸呢?
- 這是因為他們的待遇,遠不是典型奴隸所能比。
- 眾或眾人可以參加商族的祀典,眾的先祖也一樣受祭。
- 眾或眾人是商王主要的徵兵物件。兵役是眾人較為繁重的負擔之一,那是從被剝削的角度上說的。
- 但從另一方面上看,當兵又是當時平民的一種權利。因為在奴隸社會,一般來說奴隸是沒有資格當兵的。
- 部隊是奴隸主的一種自衛力量,又怎麼將自己的槍槓子交給與自己敵對的奴隸呢?
- 眾或眾人經常受到統治階級的關心,也是因為眾或眾人不僅是商農業的主要勞動者,也是戰時為商王披堅執銳的戰士。所以,眾是商王權主要的依靠力量,出於衛護王權的需要,商王對他們非常關心。
所以綜上所述,商代後期的眾或眾人是當時主要的農業生產者,他們與商王為同族,受商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和剝削,在“族”的共同體中擔負著繁重的貢納、徭役和兵役,但是他們又確非奴隸。
根據對社會發展史的研究,古代世界普遍存在著“農村公社”的組織。商代的“族”和“邑”是否就是這種“農村公社”組織呢?“眾”或“眾人”的社會特徵,與“農村公社”的成員很相近。所以,“眾”或“眾人”的身份就是商代的“農村公社”的成員。
在奴隸制社會,真的是奴隸不當人啊,甚至比牲畜還不如。
盤庚遷殷後,也讓商王朝逐步進入奴隸制社會,開始了等級鮮明的制度,也標誌著華夏慢慢向文明時代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