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是新年第一個美好的月圓之夜,故稱元宵,又稱元夕、燈節、小正月、上元節。和另一個滿月佳節中秋不同,元宵不重天上月,而重人間燈。正如清人梁元穎《元夕前門觀燈》詩曰“今宵閒殺團團月,多少遊人只看燈”,元宵的第一關鍵詞是“燈”,觀燈、猜燈謎,人們縱情狂歡,盡一夕之樂。
【誰家見月能閒坐,何處聞燈不看來】
元宵佳節最具辨識度的習俗便是觀燈。早在南朝梁代宗懍撰寫的《荊楚歲時記》中,就提起過觀燈成為一種制度。唐代開始,正月十五夜張燈,至宋臻於極盛。不少古籍記載宋代燈市計五天,由十五到十九,事先必搭一座高達數丈的“鰲山燈棚”,上面佈置各種燈綵,燃燈數萬盞。如《東京夢華錄》說每逢燈節,“遊人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音喧雜十餘里。”金人元好問《京都元夕》詩云:“袨服華妝著處逢,六街燈火鬧兒童。長衫我亦何為者,也在遊人笑語中。”元代馬致遠有寫元宵的小令〔仙呂·青哥兒〕《十二月》:“春城春宵無價,照星橋火樹銀花。妙舞清歌最是他,翡翠坡前那人家,鰲山下。”據說當時大都麗正門外有棵大樹被忽必烈封為“獨樹將軍”,每年元宵掛滿各色花燈,遠看像一條沖天的火龍。
明代,元宵放燈延長為十天,著名畫家唐伯虎《元宵》詩曰:“有燈無月不誤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似銀。”清代元宵花樣更多,除花燈外,還有舞火把、火球、火雨,耍火龍、火獅等。經學家阮元有《羊城燈市》詩云:“海螯雲鳳巧玲瓏,歸德門明列彩屏。”書畫家姚元之則如是《詠元宵節》:“花間蜂蝶趁喜狂,寶馬香車夜正長。十二樓前燈似火,四平街外月如霜”,和南宋大詞人辛棄疾那闋著名的《青玉案·元夕》異曲同工:“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可謂燈山燈海、人山人海,到處熙熙攘攘,熱烈歡快。
元宵燈綵歷史悠久,品種繁多。沈從文在《燈節的燈》中寫道:“宋人筆記同時還記下許多燈綵名目,‘琉璃燈’可說是新品種,不僅在富貴人家出現,商店中也起始用它來招引主顧,光如滿月。‘萬眼羅’則用紅白紗羅拼湊而成……明清以來反映到畫幅上如《金瓶梅》《宣和遺事》和《水滸傳》插圖中種種燈景,和其他工藝品——特別是保留到明清錦繡圖案中,百十種極其精美好看旁綴珠玉流蘇的多面球燈,基本上大都還是宋代傳下來的式樣……明代的‘金魚注水燈’,和用千百蛋殼做成的巧作燈,用冰琢成的冰燈,式樣作法雖已難詳悉,至於明代有代表性實用新品種,‘明角燈’和‘料絲燈’,實物在故宮還有遺存的。”
元宵節是中式的“狂歡節”
宵節是農曆新春的重要組成部分,又稱“元夕”“元夜”。它的地位與正月初一“歲首”的確立有密切關係。漢武帝頒行《太初曆》,將正月定為一年之首月,正月一日為元正,正月十五日作為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其地位超過一般的望日(即農曆每月十五日)。關於元宵節的起源說法不一,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說法有三:分別為漢武帝太一神祭祀起源說、道教起源說和佛教起源說。
元宵的民俗與除夕相對應,除夕夜是“小家”的閉門團圓,元宵節則是走向社群公共空間的熱鬧歡聚,元宵之夜在民眾社會生活中具有狂歡的性質。“鬧”是元宵節的主題,“鬧”的形式豐富多彩,鑼鼓之鬧、社火之鬧、歌舞之鬧、遊樂之鬧、燈綵之鬧、元宵之鬧等共同構成元宵節的狂歡氛圍。
民眾和遊客歡聚廣東省德慶縣大鬧元宵。圖為中國民俗一絕的“炮仗攻獅子”。
元宵節的喧鬧之聲有兩種,一是以鑼鼓為主的響器聲,沒有鑼鼓或鑼鼓不夠用時,人們也用其他能發聲的器皿代替,如湖北孝感有“正月半,敲鐵罐”的諺語。二是歌舞遊樂的人聲,元宵節是民間歌舞演出日,除舞龍舞獅外,中國南北方都有演鄉村戲劇的傳統,北方的秧歌戲,南方的花鼓戲、採茶戲都是常演的劇目。東北地區將鄉民化妝作劇,稱為“太平歌”,河南及兩湖(湖南、湖北)地區稱為“妝故事”。
這些年,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進,年俗傳統得到復興,越來越多年輕人對傳統年俗感興趣。但近兩年新冠疫情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眾回家團圓,不免又讓人感嘆春節氛圍變淡。得益於網路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人們雖然不能面對面,卻可以在“雲端”相聚,這也為復興傳統年俗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式。當下社會一直處在鉅變中,傳統歲時禮俗應當適應新的環境,在繼承中更新。
如何恢復和重建年節禮俗?
首先要重視傳統人倫禮俗對促進家庭與社會和諧的積極作用,俗話說“一年不趕,趕年三十晚”,大年回家是多數中國人必須遵循的歲時禮儀,回家不單是親人團聚,還是一次精神更新的歷程。還要重視祭祀禮俗的重建,祭祀禮俗並非封建迷信,要將其看成情感表達的方式和一種精神寄託,一方面加強對祖先和自然的禮敬,另一方面滿足人們祈福迎祥的心理需求。另外也要豐富春節期間的迎春禮俗,激發人們用昂揚的姿態和精神迎接新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