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美國媒體報道,19歲中國留學生被人殺害,嫌疑人是26歲中國留學生。
11日,猶他大學的教職工收到“絕筆”的郵件,信中稱2人準備自殺。
警方透過手機定位,找到鹽湖城的酒店。警方發現,19歲女學生已經死亡,而男子安然無恙。
警方發現2人都吸食毒品,尤其是女子體內有大量海洛因。男子稱,為減輕痛苦,給她注射了大量海洛因。警方稱,兩個人"處於戀愛關係”中,一直住在一起。目前,警方將男子逮捕,關押在鹽湖城監獄。
根據法庭記錄,該男子曾被指控過向受害者實施暴力,受害者將他告上法庭,2月16日準備開庭。
猶他大學發表宣告稱,家庭暴力比我們許多人意識到的更為普遍,甚至在大學生中也是如此。同事,猶他大學向受害者家屬表示哀悼和同情。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如何處理?薯片法律諮詢APP
1、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
2、中國也將依照中國法律進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中國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也就是說,對於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回國後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嚴重性。如果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當然這裡只是規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結果,若造成的影響惡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