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的產生有著自有的規律,債務的化解也有著內在的邏輯,如同一個商業模式,雖然這個模式不固定,但是大體上它是有規律可循的,我們依舊透過一個案例來看看債務的產生的內在規律。
在寧波有一個企業,2018年的時候是寧波的首富,是一個很有名的企業家。這家集團公司,從1998年到2008年靠收爛尾樓起家。他擁有了多家上市公司,後來開始搞多元化,尤其是在2016年。耗資120億元,連續收購美國、日本、比利時以及國內多家大企業,顯然是想轉型,新產業涉及到新能源汽車,在一定意義上說,在當年這是個新的概念,透過買買買到了2018年終於成為寧波的首富,身價295億,只做了一年,2019年向法院申請破產。
我們反過來看一看這家企業的歷程,這個企業從盤活爛尾樓起家到收購、最後到破產。為什麼會導致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呢?那麼,關鍵問題我們要把握幾個點。第一,如果這個企業從2008年到2018年始終堅持他的爛尾樓,他會怎樣?第二,如果在2016年不進入新能源。他又會怎樣?同時他進入新能源,他能成功嗎?汽車和爛尾樓是一回事嗎?新能源汽車和汽車是一回事兒嗎?去收購這麼多新能源公司?朋友們,試想一下那麼多做汽車的幹嘛不去收購?一個外行為何要涉足?真是無知者無畏?好,收購之後也沒關係,如果你發覺不是你能做的,你及時退出又會怎麼樣?你幹嘛繼續收購還拼命砸錢呢?做垂死的掙扎呢?你為什麼不及時去走回頭路?你說你沒錢,你如果有錢的話,再給你一千億,你能幹得成嗎?你能幹得過,你舒服嗎?最終導致最後的破產。
你想去做汽車,去買汽車的股票就是了,你幹嘛去收購這個廠呢,何必呢?所以這樣的危機完全是可以預防的。在收購的過程當中,你發現這不是我乾的,馬上不幹。知道損失之後馬上止血行不行?最後,在企業還有一點點現金流,還有機會的時候,把這些專案砍掉,回來繼續做主業,行還是不行?這就是化解,最後他都沒有選擇,而是選擇了破產。
企業的全程債務危機解決方案完全可以解決,一是預防。專門幹主業,就預防了債務危機的發生。第二是控制。真的是收購的話。你完全就要控制風險。風險控制好,最後發現出現危機了,也可以化解,割掉。他的這個模式是預防、控制、化解。因此,90%的危機是可預防的,80%的危機可以控制的,70%的危機可以化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