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9年10月,連續三天,一群忠於查理七世的民眾控制了諾曼底公國的首都魯昂。一支龐大的法國軍隊駐紮在城外,而查理國王則在東側城牆外的聖·凱瑟琳修道院安營紮寨。在法軍試圖進入城內的嘗試失敗後,民眾們自己動手,攻破了皇家軍隊的大門。英軍撤退回城堡,投降後,獲准去往卡昂。
查理國王勝利地騎著馬進城,由600名騎兵組成的衛隊驕傲地跟在他身後。這些騎兵隸屬於新成立的常備軍,這支常備軍是根據1445年的一項皇家法令建立的,該法令確定了“王法軍團”(compagnies d’ordonnance)為法國皇家軍隊的核心。每個騎士都帶著一支長矛,長矛上繫著一面紅緞子三角旗,旗上畫有一個金色的太陽。查理完全相信他強大的軍隊能夠使他從英格蘭人手中奪回諾曼底和加斯科涅。
設立“王法軍團”的契機可以追溯到1360年的《佈雷蒂尼條約》,該條約間接導致了剝削法國人民的獨立僱傭軍團的激增。用當時的說法,這些無業的軍團被稱為“魯提埃”(routier)或“埃科切爾”(ecorcheurs)。他們勒索保護費,洗劫城鎮和鄉村,致使平民普遍不信任國王的軍隊。大批無業人員和退役士兵的隊伍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一個禍根,需要全面治理。
對查理七世來說,自從1429年奧爾良解放以來,這個問題就變得急迫了。法國國王需要忠誠、紀律嚴明的軍隊。國王傳統上集結軍隊是透過召集封地徵兵、僱用僱傭軍和外國軍隊來實現的。但在和平或休戰期間,無業的僱傭軍所表現出的目無法紀,再加上需要對貴族階層加大控制,使得國王必須制定出更好的招募和維持皇家軍隊的方法措施。
1444年圖爾休戰之後,查理國王於1445年1月5日頒佈了一項重要的改革措施,被稱為“王法軍團”。這一軍事改革直接促進了一支新生的常備軍的建立,這支常備軍由只忠於君主的皇家騎兵組成。改革措施規定,這些軍團由長矛隊組成,並規定了如何付薪酬,向誰彙報,以及由誰負責。
查理從常備軍那裡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好處。他將擁有一支由裝備精良、機動性強、經驗豐富的騎兵組成的軍隊。作為回報,平民們將擁有一支約束不法行為的軍隊,保護他們免受各種強盜行為的傷害。
“王法軍團”中提出的改革把徵兵權僅限於國王和他授權的代表,從而確保了國王是王國內唯一可以發動戰爭的個人。這有助於解除來自擁有自己軍隊的強大貴族們的威脅。
改革還規定了各省和地區對於常備軍的義務和責任。他們將為皇家軍隊提供資金、裝備和駐地。統帥亞瑟·德·裡什蒙監督了第一批皇家軍團的建立。他審查了國王僱用的軍隊,著眼於清除軍隊中不勝任的和不受歡迎的人。有經驗和裝備好的個人及分隊予以保留,而那些達不到最低標準的則被解僱。
國王制定了一種方法,讓軍隊可以得到定期的軍餉——各省透過實物和現金的混合方式給他們付酬金,因此他們沒有理由去搶劫。
為了維持常備軍,有必要擴大與皇家軍隊相關的官僚機構,因此,國王聘請專員、監察官和司庫人員來監督負責維持軍團開銷的地方司法管轄區的稅收。統帥和元帥也進行定期的召集和檢閱,以確保在軍隊服役的是高質量的人員。
1448年,三級會議通過了一項附加改革,將“免稅弓箭手”(franc-archers)作為國王的步兵。“免稅弓箭手”在很多方面發揮作用,比如傳統的封地徵兵,但在招募、訓練和薪酬方面又有新的標準。
查理努力改進騎兵和步兵的同時,還採取措施改良大炮。15世紀火藥和大炮的重大技術進步使得法國皇家軍隊認為擁有用金錢所能買到的最好裝備勢在必行。國王聘用了兩個兄弟,讓和加斯帕爾·比羅,作為王室的代理人,讓他們負責購買高質量的火炮和小型槍炮。
建立法國常備軍的改革具有行政和政治性質,而不是創新的戰術性質。雖然改革沒有改變騎兵或步兵作戰的方式,但是確實引入了提高軍隊質量的標準。正如諾曼底戰役和加斯科涅戰役所證明的那樣,改革確實使國王的軍隊更有效力,並使之更有能力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力量打擊敵人。
查理七世統治時期最重要的一項改革就是建立了“王法軍團”。軍隊的三個分支的加強,使得法軍在百年戰爭的最後階段成為了一支不可阻擋的隊伍,這也使得查理七世收復了除加來以外的被英軍佔領的所有法國領土。
(內容來源:《百年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