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我34歲,孩子剛上小學,在父母家附近租房住。感謝我的父母一直幫我照顧孩子,我從精神上,物質上都努力滿足孩子的需求,希望他能健康快樂地長大,不要變成其他人嘴裡的單親家庭的孩子。
儘管我工作穩定,但因為單身有個男孩,變成了再婚的最大障礙,我想我才不要因為這個原因湊付,好不容易離開了婚姻的巨坑,我寧願一個人過。
但有時候心靈的寂寞真的很難排解,我在Q Q聊天的時候,認識了一位男士,這裡稱他為C,網上交流的時候,他自稱是在法院工作,也是離異,和我年紀相當,就是離我稍微遠點,一百公里左右,我當時覺得如果有感情,這點距離也不是問題。
我們越談越投機,很快就見面了,第一印象都很不錯,走到了一起,當時是以結婚為目的,我們每隔兩週就開車見一次,有時候我過去,有時候他過來,隨著感情的增厚,我們越來越覺得距離真的成了問題。
因為我想有人天天陪我,在我生病的時候,有需要的時候,這個人能很快來到我身邊,而距離使這變成了難題。
C是個比較有擔當的人,他開始準備將工作調到我在的地方,但體制內調動比較難,最後,我們只能分手了,他稱不想再拖著我,我想成年人的選擇就是這樣,很冷靜,也很實際。
我平靜地接受了,然後下定決心,下一段感情一定找個距離近的,這樣即使不能天天見,起碼想見的時候能見到。
半年後,我一個同事(Q)知道我離異,向我表達了愛意,因為以前和他一起工作過,我對他印象比較好,他是個比較細心體貼的人,身形比較瘦弱,文質彬彬,脾氣比較好。
他比我小兩歲,離異有個女孩,孩子一直跟著媽媽,因為對他比較瞭解,知道他有點媽寶,第一段感情的破裂,與這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我很是猶豫了一段時間。
可是我對溫柔的男人真的沒有抵抗力,當時覺得談談吧,說不定他適合我。
現在的我恨不得回去給自己一巴掌,朋友們,我後來深刻體會到了那句名言,你改變不了別人,只能改變自己。
理智的決定應該是這個人真的適合你,你再和他在一起,可惜,人是感性的動物,明明知道不對,還是想去試試,而在一起時間久了,感情的增加,交往中的矛盾更讓人無所適從,想離開又捨不得,真是最痛的領悟。
說回我和Q,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有時候特別想和他見面,他就以要回家陪他媽媽拒絕我,我特別不能理解,他們住在一起,完全沒必要如此,我是個擅於忍讓的人,慢慢的就習慣了每週約會一次的頻率。
和Q的交往中,我深刻體會了一個成年男人的虛偽本性。
一個簡單的例子,我要過生日了,他會提前問我需要什麼禮物,好吧,我真的很喜歡一個比較貴的包,不是朋友們想的名牌包,就是對我們普通人來說有點貴,價值三分之一的工資吧。那我不好意思和他說,就說你看著辦吧,他再強調買我喜歡的,行,那我告訴他,我想要的包,他就特別不痛快地給我買了,我對情緒很敏感,以後他再問我想要什麼禮物的時候,我就不再開口了,他就請我吃飯了事。
我們交往期間,費用基本都是平分的,這次他掏錢,下次就我來。
每次吃飯的時候,他都問我想吃什麼,我想吃得多了,特別真誠地告訴他,然而,他就以各種理由否決了我,選擇了另外一個飯店。
我尋思可能他覺得我選擇得有點貴吧,所以他再問我,我都說讓他定,等我請客的時候就去我比較喜歡的地方。
可能大家覺得這都是小問題,我雖然不痛快,也都接受了,當時想的是找個伴不容易,沒有原則性問題就湊付吧。
想想那時候我真是有點愚蠢的天真,當時真的很想和他在一起,恰好單位集資建房,我們買的房子正好在一棟樓上,我就想,正好把房子裝修了,他和他母親一起住,我住在樓下,多方便。
這是我當時做的一個錯誤的決定,下一篇繼續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