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舉國上下關注北京冬奧和冰雪產業發展,熱點多轉換快應接不暇。就連與明星相關的院線票房新聞都不一定能上熱搜。但謝娜張傑夫婦卻能以一套別墅中介費的力量,成功成為流量巨星。
目前,跳單事件正在快速發酵中,藉此事件,大可對普通購房者順便科普一下什麼叫跳單,以及如何尊重房地產銷售的專業規則這些知識。
據稱,張傑謝娜夫婦當年看中的是思南公館東苑的一套面積為341.77平方米的房子,售價6200萬元,以上海市場常見的2%佣金比例計算,該套房源中介費超過118萬。中介爆料兩位明星曾於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兩次在其帶領下看房,之後中介發現二人私下聯絡房東購買了該房源,以此避開大額中介。
也就是說,謝娜、張傑直接和這套房子的賣家進行了交易,不存在別的中介公司為謝娜、張傑爭取到了更低的價格或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務的情況。
現在雙方各執一詞,明星方稱中介捏造事實,已涉嫌造謠誹謗,更提出,中介的違法,偷拍併發布個人隱私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而中介費聲稱事後受到了對方律師威脅,已準備起訴房東和明星夫婦及女方母親。
事件曝出,網友議論紛紛,有評論明星夫婦不講究武德,不尊重行業規律的,也有網友質疑天價中介費究竟提供了什麼服務,能值這價格。
事件的焦點聚集在跳單上,那麼,什麼是跳單?
專業的說法是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規定,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明星夫婦稱偷拍併發布個人隱私等行為,嚴重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其實是一種相當無力的反駁,是在轉移視線,已經變相承認了中介服務的事實。
依照環環的觀點,中介行業的存在由來已久,也是市場規律的必然產物。2020年,謝娜、張傑分別名列《2020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的75位和85位。在這起事件中,已經擁有億萬身家的明星暴露出不尊重遊戲規則思維,反襯出其作為明星不該有的小格局。
接下來事態發展也無非兩種可能,一是私下和解,二是雙方正式進入法律程式,需要儘可能的提供有利於自己一方的證據,但無論法院如何判決,中介方都更可能獲得公眾輿論的同情,明星方事實上已經人設受損,如果不在乎人設,則另當別論。
近些年來,中國內地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體現在房價上,一套房產的單價和總價均達到了一個可怕的重量級,成為於家庭而言最大宗的不動產。全球豪宅市場的成交單價新聞屢屢刷屏,富人們的購房遊戲普通人看不太明白,但交易環節的誠信守法與其他房產無疑,房產中介在服務過程中獲得中介費受法律保護,天價佣金只要是合法的同樣是勞動所得。某些名人想省下這筆錢,說明還不具備投資豪宅的心理素質,最好有錢也不要碰。這同樣給中介同行們提個醒,處處時時留交易和服務的痕跡,就算被指控“嚴重侵犯了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也得有這種保護現場的意識和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