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著春姑娘的腳步,我們送走了春節,迎來了春天,泊來了洋節——情人節。
打自情人節泊來後,幾經“發酵”,它以西式的浪漫、溫馨、甜蜜的“快餐”方式,幹爬了傳統的“七夕”,悄然間大行其道。隨之而來的是“情人”一詞氾濫成災,有人謂夫妻為情人,有人謂未婚的戀人為情人,有人稱“第三者”“第N者”為情人。
由此一來,已婚夫妻過情人節的鮮矣,未婚戀人過情人節眾矣,“地下工作”的,過情人節偷矣。
分析情人節效應,賺的是商家,贏的是“地下工作者”,輸的是被騙了的“正室”。
然而,現實生活中,給人溫暖的,是家庭、是夫妻,給人安全感、踏實感的還是家中的那口子;給人溫馨的是情人,是小三,給人浪漫,讓人心跳的是情人,是那個不敢為外人道的他(她)。
激情過後細品一下,溫暖比溫馨更重要,家比旅館更安全,愛人比情人更省心,伴侶比情人更貼心。
情人——金錢營造的浪漫,愛人——無條件的溫暖。愛人是白開水,雖清淡無味,但解渇而養生,長飲無虞。情人是可口可樂,甘甜爽口,適飲而不解渇,經常喝還有可能會傷身體。朋友看完拙文,你還在為過情人節抓肝撓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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