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2021年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轉業軍士,一直糾結一個問題想跟咱們軍路諮詢一下,在我轉業未安排工作的空檔期,自己的社保是自己掏錢?還是部隊?我怕到時候社保不能及時繳納,被停了會影響我的一些待遇!麻煩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及《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等政策檔案規定:
一、軍人在退出現役後參加保險的,轉續手續的程式
1、軍人退役後,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依據軍人退役命令,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透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保部門,同時郵寄《繳費憑證》和《資訊表》;
如果養老保險補助和職業年金補助已發給本人的,本人需將收到的補助資金透過安置單位(或者本人)交至安置地社保部門,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進養老保險轉移專戶,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進職業年金歸集戶(賬戶名稱及賬號已發至各參保單位);
2、補助資金到賬後,安置單位或者本人及時攜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接續手續即可。
二、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接續基本保險
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軍隊服役最後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20%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所需費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級財政資金安排。
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規定參加安置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退役士兵個人繳納,軍地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保險關係接續,確保待遇連續享受。
